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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申請生活津貼的首要條件是收入必須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申報的一般材料:
1.無生計、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受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者失業救濟金期滿後未再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居民;
3.領取在職職工、下崗職工工資或者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領取退休人員退休金後,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津貼的居民。
4、凡符合保安人員要求的居民,應當寫出申請書,並向所轄居委會報告。
5、居委會根據申請情況,到申請人家中進行實際調查,確定是否符合保證條件。
6、居委會應當將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明報辦公室民政科核實。
7、填寫《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給符合條件的保安人員申請表》,報區民政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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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人,按實際收入計算,比如二級殘疾,但已經退休,每月養老金1000,處理不了,或者是失明殘疾,不能申請月收入800進行盲人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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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生活津貼不是根據個人的工作能力,而是根據他或她的實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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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不能---
生活津貼申請條件:
00表示家庭人均收入低於該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從這個要素可以看出,生活津貼的申請是以收入金額為依據的,而收入高於生活津貼專案,所以應該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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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因病失去勞動力是否可以申請生活津貼,這種情況需要根據你的家庭、你家庭的財產、親戚、收入等的實際情況而定。 仍有一定收入的城鎮居民,可以享受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 經審查,縣級人民**民政部門對不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查批准辦法 第四條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確定生活津貼領取人的三個基本要素。
持有當地常住居留權的居民,如果同居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低於當地生活津貼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居民規定的條件,可以申請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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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政策,喪失工作能力、高齡無收入者可申請生活補貼。
一般來說,申請生活津貼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家庭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
家庭資產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家庭成員符合領取生活津貼的條件,如老年殘疾、殘疾、疾病等。
符合以上條件的,可以到當地民政部門申請。 一般來說,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產證等,並進行面談審核。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的生活津貼標準和具體政策可能不同,具體情況可以諮詢當地民政部門或社群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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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年紀大了,喪失了工作能力,沒有收入的人可以申請生活津貼。 乍洞生活津貼是乙個為窮人提供某些生活援助的國家,包括食物、住房、醫療、教育和其他支援。 具體申請條件和程式可能因地區而異,因此建議您諮詢當地相關部門或社會組織了解具體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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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確定喪失工作能力程度的標準。
喪失工作能力的人,只要符合生活津貼的申請條件,就可以申請生活津貼。
1)缺乏生計,無法工作,沒有法定支援或監護人;
(二)領取失業救濟金或者失業救濟金期滿後未再就業,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水平的;
(三)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用、退休人員退休金後,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
2.工作能力喪失程度的考核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發生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評估。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評價,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殘疾十個等級,最嚴重的是1級,最輕的等級是10級。
自我護理障礙分為三個層次:完全無法照顧自己,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無法照顧自己,以及部分無法照顧自己。
3. 喪失工作能力的種類有哪些?
根據喪失工作能力的殘疾評估,按時間可分為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和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是指因受傷或疾病造成的身體功能障礙,恢復一段時間後仍能恢復其工作能力; 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是指由於失去搜尋阻力而導致的工作能力降低或丟失皮帶,並且無法恢復或經過相當長一段時間後只能部分恢復**。
1)按期限可分為臨時和永久兩種
1、暫時性喪失工作能力:指因受傷或疾病導致的身體功能障礙,暫時影響身體完成自身工作和彈簧工作的能力,但功能障礙恢復後仍能完成工作;
2.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是指身體在受傷或生病後長期無法完成自己的工作或需要改變其原來的工作型別。
2)按損失程度分為:完全損失和部分損失
1、喪失全部工作能力:指不能繼續從事自己的工作;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指不能從事日常工作,但不能從事其他較輕的工作而不損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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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乙個人沒關係。
如果是與殘疾有關的,也可以拿到殘疾證,還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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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備戶口簿、身份證、生活津貼申請書和收入證明;
(二)申請生活津貼,應當載明困難原因、真實情況和申請事項;
3)將上述材料報送社群居委會,轉交街道辦事處(鄉鎮人**);
4)報區民政局批准。
1. 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情形有哪些?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後有下列情況之一
1) 單癱,肌力水平 3.
2)雙肢或三肢截癱,肌肉力量4級。
3)單手或單腿全肌麻痺,肌力等級2。
4)雙手或雙腳完全肌肉麻痺,肌肉力量3級。
2.長期中度呼吸困難。
3.長期心臟功能。
4.中度肝損傷。
5.各種疾病的瘻管患者。
6.慢性腎功能不全的失代償期。
7. 乙隻眼睛矯正視力 0? 05、矯正另乙隻眼睛的視力0? 3。
8. 雙眼矯正視力 0? 2 或 30 度視野。
9.雙耳聽力損失91分貝。
10、符合《職工工傷、職業病殘疾程度鑑定》5至6級標準者。
2.勞動者申請生活津貼的法律依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領取生活津貼的條件:
(一)未滿勞動年齡、有勞動能力的失業人員、失業人員,有勞動能力的,無正當理由三次拒絕接受職業介紹所就業的;
2、吸毒成癮或賭博而無悔改;
3、孩子選擇自費學習;
4、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積超過上年度當地人均使用面積3倍以上(家庭人口少於3人,按3人計算)或兩年內新裝修房屋;
5、擁有和使用汽車、電單車、空調等高階消費品,飲用純淨水、礦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生活標準;
6、每月消費總額(含月租)連續兩個月高於當地生活津貼標準18;
7、有高價值的收藏或投資;
8、經常光顧餐飲、娛樂場所消費;
9、申請人及其家屬拒絕或者不配合最低限度的安保人員調查核實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10.因未履行生活津貼領取人承擔的義務,被取消領取生活津貼資格不足半年的;
11、老人、病殘者、孤兒,不能依法贍養(照料或者贍養)他人,其財產捐贈給他人的,由財產接受人負責贍養(撫養、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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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這取決於糟糕的想法是否符合條件。 要申請生活津貼,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不能工作、無工作能力、無法定扶持人、扶持人或者扶持人的城市居民,有法定扶持人、扶持人或者扶持人但無扶持、扶持能力的城市居民。
法律依據:關於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3.合理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和範圍。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居民根據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需的食、衣、水、電等費用確定,並報上一級地方人民備案。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要隨著當地生活的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時調整。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是家庭人均淨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主要是因疾病、殘疾、年老體弱、喪失工作能力、生活條件差而常年困難的農村居民。
生活津貼由地方**和民政部門(民政局)負責。 制定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保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為極端貧困群眾提供救助和扶持、臨時救助、為無依民、無依困的流浪乞丐提供救助等工作,包括民政部的工作鏈。 縣級以上民政、應急管理、衛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地方居民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