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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觸犯了法律,法律就會被調查到底。
“聚眾鬥毆罪的積極參與者”,是指除頭目外,在聚眾鬥毆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292條是指集眾鬥毆,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聚集群毆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打架;
2)聚眾鬥毆,人數眾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主要交通幹道聚眾鬥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4)武裝人群戰鬥。
聚眾鬥毆罪的主體是,凡年滿十六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聚眾鬥毆罪。 然而,並非所有人群鬥毆的參與者都犯有聚集人群打架的罪行。 只有群毆的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才能構成聚眾鬥毆罪的主體。
所謂頭目,是指在組織、策劃、指揮群眾鬥毆方面發揮作用的罪犯; 所謂“其他積極參與者”,是指除頭目之外,在群眾鬥毆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對於普通參與者,只能按照《治安行政處罰條例》的規定追究行政責任,不能構成聚眾鬥毆罪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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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是指以報復他人、爭霸權等不正當目的,組織一群人結夥鬥毆,從而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犯聚眾鬥毆罪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打架的;2)聚眾鬥毆,人數眾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主要交通幹道聚眾鬥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4)武裝人群戰鬥。
群眾聚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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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參與者都是同謀。
除非是正當的辯護或其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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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實際情況,參與群毆可能屬於治安管理行為,一經認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構成刑事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打架會犯什麼罪:
2、屬亂打他人性質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罪”,造成他人輕傷以上,或者用武器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雙方聚眾打架,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罪”,雙方一般有五人以上,涉嫌“聚眾打架”罪;
1. 聯合起來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人;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集群毆的,對參與的首領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知悉獲勝者的人管制,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對參與的首領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鬥毆的;2)聚眾鬥毆,人數眾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主要交通幹道聚眾鬥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4)武裝人群戰鬥。
聚集群毆,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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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鬥毆參與者的量刑標準如下:
(一)聚眾鬥毆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參與活動的首領和其他人員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打架;
2)聚眾打架,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不好;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主要交通幹道上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擾亂的;
4)武裝人群打架。聚集群毆,致人死亡、重傷、死亡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醫療等活動無法開展,造成重大損失的,對頭目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緩刑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眾攻擊國家機關罪]群聚攻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頭目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極參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行政處罰後仍未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組織、資助非法集會罪]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集會,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構成聚眾鬥毆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自首的,可以減輕、減刑或者免除處罰。 >>>More
在武裝人群鬥毆中,他只是開車看,沒有動,是否積極參與,要看當時的情況,由法院最終裁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