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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採購人編制方案,報財政部採購處審查;
2、採購辦公室和招標機構辦理委託手續,確定招標方式;
3、進行市場調研,與採購方確認採購專案,編制招標檔案。
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
5. ** 招標檔案,潛在投標人的資格預審;
6、接受投標人的投標;
7、在公告或邀請函中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開標;
8、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檔案進行評審;
9、根據評標原則和程式確定中標人;
10、向中標人傳送中標通知;
11、組織中標人與採購單位簽訂合同;
12、監督管理合同的履行情況,解決中標人與採購單位之間的糾紛。
** 《貨物和服務採購招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 評標委員會由採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委員人數應為奇數五人以上。 其中,技術、經濟等領域的專家不得少於會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採購金額300萬元以上、技術複雜的專案,評標委員會技術經濟專家人數應當為奇數以上。
就招標檔案諮詢過招標採購單位的專家,不得作為評標專家參加評標。 採購方不得以專家身份參與部門或單位採購專案的評審。 採購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該機構對採購專案的評估。
評標委員會委員名單原則上應當在開標前確定,並在評標結果確定前予以保密。
因此,在招標專案時,需要進行相關流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這也是目前比較重要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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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招標進行非招標採購,可以選擇招標、招標或獨家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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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國家發令第16號規定,配套金額超過400萬元的建設專案必須進行公開招標,但對配套價低於400萬元的專案如何授標沒有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條分為公開招標和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形式邀請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招標是指招標人出售書脊,以招標邀請書的形式邀請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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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如屬事業單位,根據基金規定、金春奇金額大小及單位財務規定,採取不加判斷的採購形式,如公開招標、網上招標、電子反拍賣、協議採購、集中採購等,如自籌資金,也可採用內部招標。 2、如屬國有企業,可按貨物、資金、金額、財務制度、審計制度等方式,採取第三方招標機構、內部招標等形式進行採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必須招標的專案不招標,必須招標的專案減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迴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 可處以不少於專案合約金額的5/1000但不超過10/1000的罰款;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專案,可以暫停專案實施或者資金分配; 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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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必須依法招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採取公開招標或者招標方式。 那麼,對於400萬元以下不依法招標的專案建設,還能採用招標方式嗎? 前段時間,一位同事在一才通APP的問答頻道中問了這個問題。
讓我們看乙個例子:
某檢測中心辦公樓改造工程預算386萬元。 主要內容有結構加固、外牆翻新、屋面翻新、電梯井道防滲、衛生間翻新及建築防腐防水等。 這個翻新工程可以招標採購嗎?
根據《採購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和《條例》的解釋,有三種採購方式可供選擇。
第一種選擇是單一的採購方法。 單一**在工程採購中並不常用,因為很少有工程專案可以只由乙個**公司完成。
第二種方式是競爭性談判。 從實際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封閉家庭業主不願意採用競爭性談判,因為他們不願意選擇低價來處理專案,他們擔心惡性低價會影響專案的質量。
轎子最多,其次是競爭性談判採購。 競爭性談判採用綜合評分方法,但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混亂,即對專案的權重沒有明確的規定。 多方諮詢了一線實務專家,他們普遍採用貨物的權重,即第一分不低於30%。
為什麼? 因為專案中的人力、管理、稅費佔不到一半,60%以上是材料成本,所以設定貨物的重量比較合理。 但是,這是基於實踐經驗,而不是法律法規。
此外,《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14號)規定,協商採購方式的週期為5+10,即諮詢檔案的銷售期自啟動之日起不少於5個工作日,且自諮詢檔案發出之日起至提交諮詢檔案截止時間不少於10日第一批商人的第一反應檔案。這與招標的等待期相似,效率不高。 因此,競爭性談判方法實際上不是很有用。
由於採用單一制**三種採購方式,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談判都不好用。 那麼,對於依法不進行招標的**採購專案,在實踐中選擇大量的招標方式也是可以理解的。 你是做什麼工作的? 隨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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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400萬以下的專案無需招標,施工招標檔案中必須列出危險專案清單。
法律依據:《關於必須招標的專案的規定》第五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四條範圍內的專案,與專案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採購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招標:(一)單項施工合同的預估價款在400萬元以上; (二)採購重要裝置、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預估價在200萬元以上; (3)採購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單項合同預估價格在100萬元以上。
同一專案,與專案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理等均須招標,合同總價價達到前款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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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單項施工合同估價400萬元,還需招標。
法律依據:《關於必須招標的專案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第二至第四條規定的工程範圍,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採購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和材料,要符合下列標準之一,清凱必須招標:
1)單項施工合同估價400萬元以上;
(二)採購重要裝置、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預估價在200萬元以上;
3)對於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份合同的預估價格在100萬元以上。
合同總估價達到前款規定的標準的,必須對同一工程建設相關重要裝置、材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進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