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的勞動爭議 50,與公司的勞動爭議

發布 社會 2024-05-19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你在公司有考勤記錄,所以只有你和店長知道你的病假,但總部不知道。 如果您現在要求改為病假,公司可以在未收到您的病假申請的基礎上進行礦工處理。 你如何證明你正在申請病假,是你最大的問題。

    然後你說罰款,我不太明白。 你之前的描述是,如果你沒有完成設定的任務,就會被扣除30%,那麼你的目標每個月都會達到,而人力資源部門為你計算第三個月的工資時,本來就應該扣除30%的工資,為什麼會有罰款。

    最後,如果你想仲裁,公司願意接受你在此期間休病假,你還需要退還你收到的工資,公司會重新結算你的病假工資。

    建議你把能提供的所有資料都準備好,然後拿到你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諮詢,這樣得到的答案將是最有說服力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懷孕、分娩或者哺乳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至於公司說你沒有完成工作,要交之前的罰款,就看你的合同條款是否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了。

    公司應在產假期間向您支付工資和福利。 您可以諮詢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 這裡不清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你沒有完成任務,你不需要支付罰款,雇主也無權對你進行罰款。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能贏的,上個月沒上班,是老闆的好意給你發工資,不能算是你的工作。 此外,產假是到期的,勞動法有明確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仲裁可以勝訴。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如與公司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談判、談判失敗或未能履行的,可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談判、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調解協議辦滿後,當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與公司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申請調解、仲裁、依法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在用人單位,如果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第一步可以是向委員會申請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依法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第78條.

    在解決勞動爭議中,應當按照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79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力、達成和解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調解和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當事人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處理勞動爭議的方法有幾種: 1、雙方自行協商。

    雙方通過談判解決是雙方尋求解決爭議的第一種方式。 當然,協商解決是建立在雙方意願的基礎上的,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協商後無法達成協議,當事人可以選擇調解程式或仲裁程式。 2. 調解程式。

    當事人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過程是自願的,調解委員會只有在雙方同意申請調解的情況下才能受理案件; 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仲裁,無需經過調解。 此外,工會與用人單位就集體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的,不適用調解程式,當事人應直接申請仲裁。

    3. 仲裁程式。 調解無法達成協議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仲裁程式是強制性程式,即只要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並符合受理案件的條件,仲裁委員會就應受理該案件; 當事人要起訴法院的,必須先經過知州中風審判程式,人民法院不會受理未經仲裁程式的勞動爭議案件。 4.法庭審理程式。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或者依法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先向用人單位勞動平衡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其次,如果調解失敗,也可以向中虹州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無需調解。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及時處理的原則,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公司與員工發生勞動爭議時,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共同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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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5-19

現在首先要看的是合同,合同的內容是否包括以下問題: >>>More

7個回答2024-05-19

但是,如果勞動者不能提供某些證據,例如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減少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證據。 用人單位逾期不提供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 因此,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只需要提供勞動關係存在等初步證據,其他很多證據都需要由用人單位提供。 >>>More

5個回答2024-05-19

經雙方協議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即勞動者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從應付工資中計算,不扣除稅費。

9個回答2024-05-19

如果你在勞動局工作,那麼你必須與勞動局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在另乙個單位工作,那麼你必須與勞動局簽訂合同,而不是與勞動局簽訂合同,因為你與勞動局沒有勞動關係。

6個回答2024-05-19

可以到官方**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