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環衛行業工作了20年,現在被解雇了,我想問一下有沒有補貼?

發布 社會 2024-05-13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企業解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是否補償員工的情形有三種: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給予經濟補償或者補償。

    2、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月工資是指雇員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兩倍於經濟補償標準的補償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如果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則沒有補貼。

    2、如果勞動者未達到退休年齡,那麼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企業解雇員工時,根據解雇原因,相應的補償是不同的。 指定:

    如果雇員無故被解雇,雇主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雇員在合同期滿時被解雇,雇主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單位需要對員工的經濟裁員和解雇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賠償金。 在試用期內因不符合就業要求而被解雇沒有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強迫從事危險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要求後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工作了十幾年後,環衛工人突然被告知,他年紀大了就被解雇了,而且沒有補償。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回答您的<>

    是的,在中國,勞動法規定了工人的權益和保護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雇主在解雇員工時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式並提供相應的補償。 根據勞動法,如果雇主解雇工人,則必須提前乙個月通知工人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在開除時還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勞動法》還規定了對老年工人的特別保護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企事業單位不得以年齡為由拒絕雇用勞動者,不得以年齡為由降低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得以年齡為由解雇勞動者。

    因此,年齡不能成為解雇的理由。 法律依據: 終止通知期限: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雇勞動者,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或者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連續工作10年以上勞動者的補償:根據《勞動法》第43條的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在被解雇時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禁止年齡歧視:根據《勞動法》第四條、第十四條的規定,企事業單位不得以年齡為由拒絕雇用勞動者,不得以年齡為由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悄悄享受福利待遇,不得以年齡為由解雇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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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5-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More

16個回答2024-05-13

可以,只要你先請假,然後再去考試。

16個回答2024-05-13

在選擇職業時,首先要清楚自己的優勢,也就是後天的條件,比如:脾氣,。。以此類推,如果你知道你不喜歡到處亂跑,你就不喜歡與人交流或與人交流。 >>>More

24個回答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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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5-13

用人單位不能在就醫期間解雇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醫療補貼和就醫期間的解雇補償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