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最好的辦法,如果孩子還沒長大,最好的辦法就是等到兒子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結婚,然後,按照生孩子的方法,申報孩子的戶口。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辦理戶口。
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結婚或婚外行為所生的子女,雖然出生形式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產物,但其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非婚生子女戶籍內容如下:
1)非婚生子女未成年,必須首先由計畫生育部門處罰;
2.非婚生子女的登記,應提供下列材料:
a.父母和子女的書面戶籍申請。
b.非婚生子女不需要結婚證、身份證、嬰兒父母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結婚證。
c.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非婚生子女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經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後出具);
如何獲得超產嬰兒。
有超產家庭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計畫生育部門辦理手續,並繳納超產社會扶持費。 費用根據不同的超產情況而有所不同,具體金額由各區縣計畫生育委員會根據當地經濟情況確定。
對於無法一次性支付的特殊困難家庭,可先繳納超產子女社會撫養費的一半,並可分期分批制定後續繳費計畫。 多餘子女的家庭,應持計畫生育委員會提供的證明和手續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定居手續。
第三,雖然每個地方的政策不同,所以提供的資訊或程式也會有所不同,但它們都是一樣的。
-
不管怎麼樣,都要交罰款,如果和**部門或者計畫生育部門有關係,可以少交點罰款,或者至少3000到5000元,但比起孩子的戶籍問題,這筆錢不算什麼! 即使孩子出生後,醫院也不會耽誤給孩子打的幾針。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法律遺漏分析:未達到法定年齡的,可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戶籍簿、結婚證或非婚生育說明書,按照與父母定居的自願政策,申請永久居留登記。 申請與父親定居的,非婚生子,無戶口的,還須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七條 子女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看護人、鄰居應當向嬰兒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
總結。 親愛的,非婚生子女戶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嬰兒父親和母親的書面申請(2)嬰兒父母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非婚生子女不需要結婚證; (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非婚生子女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後核發); (四)嬰兒父親或母親登記地居民(村)委員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內公安機關調查證明(必須加蓋派出所公章); (五)嬰兒的父母一方屬於外國人戶的,應當由該外國人戶口登記地的公安機關出具嬰兒未定居證明
親吻,你好,答案是:孩子戶籍的過程是先向計畫生育部門繳納社會贍養費,然後計畫生育部門會向當事人開具繳費憑證,將繳費憑證、寶寶戶口登記申請書、父母身份證、戶口簿、親子鑑定證明等有效材料帶到父親或母親的戶籍所在地
親愛的,您好,您應先到戶籍地或出生地的縣級人民**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贍養費(部分鄉鎮人或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託作出決定,作出決定收取和變更), 並保留付款收據。繳納費用後,可攜帶相關材料和付款證明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地所在地戶籍機關(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登記
您好親愛的,非婚生子女登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嬰兒父母的書面入境申請(2)結婚證、身份證、嬰兒父母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非婚生不需要結婚證; (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非婚生子女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後核發); (四)嬰兒父親或母親登記的居(村)委員會證明或派出所負責區域內公安機關的調查證明(必須加蓋派出所公章); (五)嬰兒的父母一方屬於外國人戶的,應當由該外國人戶口登記地的公安機關出具嬰兒未定居證明
父親19歲,有乙個孩子,沒有結婚證就沒有辦法給孩子乙個家。
該怎麼辦。 只要寶寶的父母中任何一方到派出所申請定居,然後提交出生證或顏鳳潭親子證、父母雙方的戶口和身份證原件,以及繳納的社會撫養費,就可以辦理寶寶在通通的戶籍
-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孩子戶口登記的流程是向計畫生育部門繳納社會贍養費,然後計畫生育部門會向當事人發放繳費憑證,帶上繳費憑證、嬰兒戶口登記申請書、父母身份證、 戶口簿、親子鑑定證明等有效材料到父親或母親登記地定居。
應先到戶籍地或出生地縣級人民**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部分鄉鎮人**或街道辦事處老聰通知書也可接受委託作出徵收決定),並保留繳費收據。 交納費用後,可攜帶相關材料及付款證明到孩子父親或母親永久居住地的戶籍機關(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登記。
非婚生子女登記需要以下材料:
1)嬰兒父母的書面申請進入家庭。
2)嬰兒父母結婚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非婚生不需要結婚證;
(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非婚生子女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後核發);
(四)嬰兒父親或母親登記地居民(村)委員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內公安機關調查證明(必須加蓋派出所公章);
(五)嬰幼兒的父母一方屬於外國戶口的,應當由外國戶籍父母一方戶籍登記地公安機關出具嬰兒未定居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範圍時,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案登記,取得搬遷證明,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
未達到法定年齡並已生育子女的,可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戶口簿、結婚證或非婚生說明,按照父母自願登記的政策,申請永久居留登記。
童工的年齡標準是16歲。
《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為成年人。 任何未滿 18 歲的人都被視為未成年人。 但是,年滿十六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能夠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計的,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