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們,公司會同意離開試用期嗎 我的工資是被扣除還是可以拿到?

發布 社會 2024-05-05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正常程式:如果合同已經簽訂,試用期一般崗位需要提前七天向你的直屬上司或人力資源部提交辭職申請,辭職只能得到人力資源部的批准; 如果是特別重要的職位,你可能需要提前申請更長的時間,因為公司必須給一定的時間招聘人員來代替你的職位和工作,不能太突然,否則公司可以追究你的法律責任,要求你支付違約金; 如果你不簽訂合同,你可以在試用期內離職,沒有任何警告或通知,但沒有工資單!

    因為考慮到您將在試用期內獲得報酬,那麼您最好申請辭職。 但一般來說,如果你在公司的試用期不足7天,公司不會結算你的工資,如果超過7天,你申請正常離職,工資是不會被扣除的,你可以拿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公司同意,會發給你工資,你可以去勞動局了解一下,如果你的情況能拿到工資,但公司不發工資,你可以請勞動局幫你解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一般來說,提前辭職是有可能得到報酬的,但你可以扣除部分費用。 這取決於公司的規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會得到所有的工資,否則你可以去勞動局告他!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不可以,除非您有特殊協議。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辭職不扣薪,除非合同約定。 用人單位支付員工試用期培訓費用,用人單位提供培訓期發票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承擔提前辭職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除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向勞動監察局投訴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試用期內,提前3日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結清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投訴。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辭職到公司,公司將扣除工資,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1.

    試用期內,員工可以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呈,試用期結束後,員工可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呈。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您的全部工資,如果您提前離職或自願離開公司,公司無權扣款; 2.員工可以通過快遞方式向公司提交辭職申請,同時保留快遞單作為提前向公司提交辭職的證據。

    即使員工自願辭職或緊急辭職,公司也應結清工作期間的所有工資,不得扣除; 3.如果公司因員工提前離職而遭受損失,公司應賠償損失,但這種情況主要針對高階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但此類損失一般難以證明,因此企業在招聘人員時應做好相關人力準備; 4.法律規定,所有工資應在辭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但在實踐中,有些公司一般在下次發工資時一併支付; 5.

    無論你以何種方式離開公司(無論你是被解雇還是曠工或主動離職),公司都應該支付你工作期間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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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5-05

試用期內,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支付違約金。 >>>More

14個回答2024-05-05

員工在試用期內未填寫辭職交接單的,如屬正常辭職,用人單位應照常支付工資; >>>More

16個回答2024-05-05

1、可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賠償; 證明:試用期合同 b 工資單或卡 c 社會保障繳款證明(在社會保障中心或線上列印)。 >>>More

7個回答2024-05-05

是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More

31個回答2024-05-05

你需要的是經驗,是經驗! 對於剛畢業,沒有工作經驗的大學生來說,我們不要“錢”,當然,工資也是對自己勞動的獎勵,但還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