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的試用期工資是300元,是我大學畢業後打的第一顆釘子

發布 軍事 2024-04-07
3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需要的是經驗,是經驗! 對於剛畢業,沒有工作經驗的大學生來說,我們不要“錢”,當然,工資也是對自己勞動的獎勵,但還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

    你想分析你要找的“釘子”對你有用嗎,是邊做邊學嗎? 我能學到什麼? 你知道工作環境嗎? ......簡而言之,值得其“時間”的努力嗎?

    如果值得,那就很難要求了,300美元呢,我相信你不會錯過300美元。 如果只是為了賺點錢,不考慮長遠,那麼正如樓上大家所說,掃街工的收入遠不止於此。

    如果只是貢獻式的體驗,那就不值得了,這意味著老闆在向你要錢,找廉價勞動力。 畢竟,你是乙個“有能力”的人,沒有必要在那裡浪費時間。

    所以你要看看那家公司是什麼樣的公司! 然後做出決定。

    祝你好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別去,雖然現在大學生比牛毛還多,但先生們有事可做,不該做,不要丟了大學生。 就算你出去撿破爛,也不僅僅是300元,只要你不做銷售和生意(因為你會拿到佣金),乙個月錯過500塊錢你也不會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我覺得試用期的工資多高都無所謂,關鍵是要看公司和工作,如果這份工作對你來說很有前途,那麼你可以考慮去做,如果這份工作根本不是技術性的,很機械的,那麼我勸你不要去,如果不是生活強迫的話。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不要指著一樓的**,往後退!

    我不認為會去,現在中國法律規定的最低保障收入是412元,你老闆給300元,拿到證據後你可以起訴他..。對於這樣乙個不懂法律、沒有法律意識的垃圾老闆,為什麼要給他乙份工作,為他工作? (呵呵,如果他辛苦了乙個月還不給300,你還能怎麼辦?

    別走! 記得告訴身邊的人不要去這樣的公司——不要把學生當人看!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看看是什麼樣的企業,如果能在裡面學到好東西,就有前途了,試一試也無妨,如果是那種扣工工資的人,我勸你不要去,一開始就是這樣,以後受不了, 所以你還是要檢查一下情況!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我認為 300 可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

    除非公司很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而且你真的想得到這個機會,否則不要把自己定位得那麼低。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當然不是。 雖然據說它剛剛畢業。 但這太少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付款與300元一致,你就去做,如果是反比的,你就提前離開。

    什麼樣的工作現在只值300?? 可能不是。

    別管它。 它必須是乙個向我們提出要求的地方,給出這一點並不是乙個自我肯定的價值。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當然是走路。

    我的乙個初中畢業生在一家廣告公司實習期間賺了 450 na。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大學生? 300元。

    起訴他沒關係,更不用說去那裡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一般情況下,本科生試用人數不會少於600 800人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有前途的公司留下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是不是,老闆不好意思說話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那你在大學裡做了什麼???

    掃街的人不止這麼多。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雇用新員工時,可以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內辭職公司原則上不能扣除員工工資,除非您在工作期間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一般情況下,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工資應在辭職當日親自結算; 它也可以在公司的正常發薪日償還給您。 試用期內離職的職工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

    但是,如果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則協議將因違法而無效。 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的工資應按照用人單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計算。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您好,《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試用期待遇低、待遇低的突出問題作出了針對性規定,試用期內員工工資不得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是員工在試用期內工資的法定最低標準。 本文應根據以下幾點來理解: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合同雙方約定了勞動合同中試用期工資約定的,約定的試用期工資高於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應當執行該協議。

    在德國,對於試用期的工資福利問題,首先要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否有協議,然後工資協議中是否有相應的規定。 工資協議中無約定或者相應規定的,試用期內的工資福利與正式員工工資福利相同。

    2)同工同酬原則應體現在試用期內約定的工資中。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供的價值並不一定意味著低於正式勞動者的價值,因此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是最低標準,這與同工同酬原則不符。 這種理解也扼殺了雇主以利潤為導向和濫用的試用期,以促進廉價勞動力的使用。

    同工同酬原則還體現在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律義務,不能為了降低企業成本而逃避。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本條實際規定為兩個最低標準:1、不得低於單位內同崗位的最低工資;2、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這就提出了乙個問題,即應該遵循哪個標準,正確的理解應該是該條款中兩者中的較高者。

    4)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勞動法第48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正常工資的80%。 按您入職後正常工資的 80% 計算。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具體來說,根據你入職時如何協商工資,以及試用期內如何簽訂合同,一般不到一周的工資就沒有了。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你的案子有很多很多問題,我就一一給你講。

    1. 什麼是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雇員為相互理解和選擇而商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部關於實施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用期應當計入勞動合同期限。 也就是說,如果您沒有與雇主簽訂僱傭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 應視為正式的。

    2、試用期工資。

    即使您與用人單位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一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要薪水。

    1、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按照同崗位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金額申請結算工資,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解決。 相對而言,勞動監察局辦案流程短,執行速度快。 是要工資的首選。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 根據同崗位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金額申請結算工資,並支付拖欠工資的補償金。 根據《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

    第3條. 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因延長工作時間拒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期限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3. 正如你所說:“我已經做了將近乙個月了。

    當你離職時,是乙個月大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絕對是不合理的,如果已經和單位簽訂了合同,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檢查大隊投訴要求賠償,但是如果沒有合同,只能收集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這樣會很麻煩, 你應該先去勞動局諮詢如何處理。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300元,估計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 這種工資標準本身就是非法的。 建議在協商賠償後辭職。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不合法,請解決辭職問題,鄙視不道德的公司。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如果您有合同,您可以與他們談判。

    如果沒有,如果你想繼續這份工作,就忍耐吧。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這根本不合法。 您可以檢視勞動法。

    都是雇主來愚弄學生的。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合理。 但下次,我會詢問準備後的治療。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員工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即員工可以辭職。

    《關於實施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遣散費,但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拖欠工資的,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276條之1規定:以轉移財產、逃跑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有支付能力但未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經有關部門責令仍未支付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百家豪試用期離職時如何保障個人權益。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為什麼?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1、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辭職,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向勞動者支付返還金。

    資本。 2.《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試用期內;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通過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來解除勞動合同,即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辭職。

    3、《勞動部關於實施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不得給予經濟補償,但應當按照勞動者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因此,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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