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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愛情,有些人很自由自在,敢於愛恨交加。 一旦對方不再愛他,那麼他也可以轉身離開。 但也有一些人,在愛情面前,卻很謙卑。
如果你發現對方不喜歡你,那麼你就會一直取悅對方,希望對方最終會喜歡你。 但這通常是無效的。 因為喜歡乙個人不能一開始就被強迫,所以乙個人不會因為別人的奉承而喜歡對方。
那麼,在感情的世界裡,你願意做那個討好的人嗎? 我不會的。 首先,我知道取悅你不能換來愛情。
其次,戀愛中的雙方應該是平等的。 最後,取悅對方,只會讓對方不那麼重視自己。 <>
1.我知道取悅你得不到愛
乙個人對另乙個人有感情,不是因為對方討好他,而是因為他發自內心地喜歡。 這種喜歡是沒有理由的,也不是別人的意志所轉移的。 所以,要想討好你,那你就要做好心理準備,如果對方不喜歡你,那麼你說得好,也贏不了感情。
2.戀愛中的雙方都應該平等
戀愛中的雙方應該是平等的,一方不能愛得很卑微,而另一方可以很自由地接受。 在愛情中,戀人雙方都要平等付出,這是對愛情的尊重,也是對戀人的尊重。 如果一方是討好者,而另一方欣然接受,那麼這樣的愛就是被寵壞的愛,這樣的愛不會長久。
3.討好對方只會讓對方不那麼重視自己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取悅我們,那麼我們必須覺得對方是有目的的。 這種有目的的做法一般都是不習慣的,所以面對別人的奉承,我一般都會反感。 同理,在愛情中,如果一方經常討好另一方,那麼對方就會覺得自己很了不起,不會珍惜這段感情,所以不會得到對方的愛。
因此,我不會在愛情中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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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覺得在感情的世界裡,兩個人應該是平等的,盲目討好的人一定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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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這樣做,因為那樣我感到非常謙卑,這會讓我失去,讓我變得不體面。 這也會讓對方寸步不讓,對自己缺乏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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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我認為沒有必要取悅感情。 如果在一段關係中,你總是乙個討好的人,那麼你會很累,兩個人在愛情上是平等的,沒有必要刻意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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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因為我的自尊心還是挺強的,可以盡力自己解決事情,能不能討好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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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 因為感情世界是很有愛心的,總有人想做乙個討好的人,所以為了感情,我願意做討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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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在一段關係中根本不需要討好者,因為我認為這是討好者這個詞的貶義詞,也許只有我是這麼認為的,但我認為取悅這個詞本身就意味著謙卑和卑微,所以我認為無論是關係還是生活,我們都應該避免成為討好者, 雖然在生活中,我們可能為了工作而討好,但在關係上應該是平等的,所以不應該有討好。
在中國古代,有乙個詞來形容夫妻的和睦與幸福,這個詞叫做互相尊重,因為在那個時代,女性的地位比較低,所以那個時候的女人往往表現得討人喜歡,但我認為在婚姻中,我們應該互相尊重只有互相尊重,人生才沒有問題,兩個人才能走得更遠。
但是我覺得現在有很多感情是很不情願的,因為對他們來說,這樣做會更有成就感,比如女生先追女生,這個時候女生對男生不會特別好,因為畢竟男生主動,所以男生往往會選擇乙個來討好, 所以我認為這是乙個更謙卑的愛的例子。另乙個例子是乙個女孩被乙個男孩追趕但女生不會因此而虧待男生,而且往往比男生更愛,所以我覺得這對男生來說是一件幸運的事情,沒有人會討好任何人。
所以我覺得在生活中,我們不需要任何人來討好誰,因為我們往往會因為某件事而更愛對方,我們必須更加尊重自己的另一半因為我知道做乙個討人喜歡的人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反正我也沒有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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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的,因為在一段關係中,兩個人需要彼此,彼此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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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覺得兩個人在一段關係中是相互的,不能用討人喜歡來形容,所以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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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只有在我的愛情生活中互相取悅,兩個人才能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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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真的很討人喜歡,如果我自己惹別人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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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一段關係中總會有討人喜歡的,兩個相互支援的人之間很少有感情。
總會有這樣的人,他會一直在那個地方等著你,總會有這樣乙個人,在乙個你不認識的地方,為你做了很多事情。 你可能會覺得你從未見過這樣的人。 不要著急,因為你仍然需要做更多的事情來遇到這樣的人。 >>>More
其實我個人還是不願意去做,因為我對愛情的態度不是我喜歡被動的愛,我是乙個喜歡掌控主權的人; 換句話說,即使你沒有主權,我認為有必要對彼此擁有主權,因為愛是相互的; 這不是乙個人的愛情,所以我們在愛情中都站在一半的位置上,所以如果你想要一段美好的愛情,互相尊重是很重要的,你們都應該盡自己的乙份責任。 <> >>>More
第一:你曾經說過她對你很有意思! 它真的很有趣還是你自己的一廂情願? 看看你身後所有的猜測! 不難發現,你是乙個比較自作自受的人! 不要難過,夥計! 這是我的感受! >>>More
想要在感情的世界裡過得舒服,首先要了解對方,而理解可以讓兩個人的交流更加順暢。 二是寬容,人有自己的個性,寬容可以容納個性,創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