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這是第乙個家。 確定首套房子的具體標準如下(供您參考)。
1、如果你已經貸款買房,商業貸款已經結清了,然後你有貸款買房——這是第一套。
2、如果你是用貸款買了房子,後來又賣掉了,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找不到房產,但是可以在銀行信用系統找到貸款記錄,然後貸款買房——第一套。
3.我已經全額買了房子,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第一套。
4、我全額買了一套房子,後來又賣掉了,房戶登記系統找不到房產,就貸款買了一套——第一套。
5.個人名下有兩筆商業貸款的記錄,全部已還清,可以提供兩套房屋的證明,在這種情況下,在再融資時 - 第一套。
6、個人名下有一筆已經還清的商業貸款,另一筆是公積金貸款,同時可以提供住房證明,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第一套。
7、夫妻雙方,一方婚前用商業貸款買房,另一方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兩人想以夫妻名義聯名貸款。 如果貸款已經還清,銀行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的償債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掌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雙方,一方婚前有房但無借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借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申請貸款買房——首套。
-
買完房子後,商業貸款已經結清,然後貸款買房——第乙個。
-
不計算在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第二套房。 借款人首次申請貸款購房的,借款人已在擬購房地房屋登記資訊系統的房屋登記資訊系統(包括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登記了一套(或多套)完整的住房。
借款人已用貸款購買了一套(或多套)住房,並申請貸款購買住房; 貸款人以信用調查記錄、訪談、訪談(必要時訪問)等形式進行盡職調查。 對能夠提供一年以上地方納稅證明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的規定實施差異化住房信貸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
法律分析:離婚後買房是第二套房子,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一方申請貸款買房,會認定為第二套房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關於離婚購買限制政策的常見問題。
2021年8月5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房限購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共性問題和實施標準解答如下: 《公告》不溯及既往。 >>>More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離婚時房產分割的話題,這也是很多客戶關心的問題,因為離婚案件中涉及的房產出資人和出資時間會導致不同的分割方式,所以今天就主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婚後一方買房離婚時離婚屬於誰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婚後一方購買房屋,共有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均分原則,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按市場給予補償; **住房,收入平分; 雙方競價取得房屋所有權,另一方按市場給予補償)。但是,該協議也有例外。 >>>More
在這種情況下,該財產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但共同償還財產的部分應視為銀行貸款和買受人的個人債務。 無論婚後單獨還是共同償還貸款,都是夫妻共同權益的支出,如果還款部分包括另一方一半的權益,一方必須在離婚時歸還給另一方。 如果能夠證明貸款還款資金在婚前財產中或雙方另有約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