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罪與故意損毀財物罪的界限。
兩者在行為上有相似之處,因為行為人通過破壞機器裝置、殘害農場動物來破壞生產經營,同時不可避免地會破壞公共和私人財產。 雖然這種犯罪使用了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農場動物等手段,雖然會造成財產的破壞,但這不是行為人的目的,行為人的目的是通過上述手段破壞生產經營活動,以達到自己的報復或其他個人違法目的。
毀壞機器和裝置,肢解農場動物等,只是達到其目的的手段; 後一種犯罪的目的是破壞公共或私人財產,使其部分甚至全部失去其價值或使用價值。 (二)侵權客體不同。 本罪的物件是特定財產,即已投入使用的機器、裝置和在服役期間飼養的與生活、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動物。
正是通過破壞與生產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財產,才能實現破壞生產經營的意圖。 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如倉庫閒置、閒置的財物,甚至機器裝置,不能成為本罪的客體,但可以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客體,其中也包括生活資料。 (3)直接賓語不同。
本罪侵犯國有、集體和個人生產經營活動的;後者是公共和私人財產的所有權。
懲罰。 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個人認為,被告人李某的行為構成破壞生產罪,本案中的柑橘樹與生活和商業活動直接相關,具有發洩憤怒和報復的目的。
-
他的土地是承包的還是他自己的?
如果是一,就是“一”,如果是契約,就是“二”。
-
因為李某為了發洩怒火報復,毀壞柑橘樹,致使柑橘生產無法順利進行,符合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定義,符合其犯罪的構成要件,因此應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定罪!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1. 研究目的。
影響我國稅收增長的因素很多,但據分析,主要因素可能是:(1)從巨集觀經濟角度看,整體經濟增長是稅收增長的基本來源。 (2)公共財政需求,稅收收入是財政收入的主體,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保障的完善都對公共財政提出了要求,因此預算支出中表達的公共財政需求可能會對當年的稅收收入產生一定的影響。
3)價格水平。我國的稅收結構以流轉稅為主,按當前**計算的GDP等指標與經營者的收入水平有關。 (4)稅收政策因素。
二、模型設定。
為了充分反映中國稅收增長的總體情況,選擇“國民財政收入”中包括**和地方稅收收入的“稅收收入”(簡稱“稅收收入”)作為反映國家稅收增長的解釋變數。 選擇“國內生產總值(GDP)”作為整體經濟增長水平的代表; 選擇**和地方“財政支出”作為公共財政需求的代表; 選擇“零售價格指數”作為價格水平的代理。
以下資料來自《中國統計年鑑》(見表1):
年稅收收入(億元)。
y) 國內生產總值(億元人民幣)。
x2)財政支出(億元)。
x3)零售銷售**指數 (%)
x4)表1 中國稅收收入及相關資料。
線性回歸模型設定為:
3.估計引數。
採用eviewsz最小二乘法對模型引數進行估計,結果如下。
表2 基於表2中的資料,模型估計結果如下:
t= (f= df=21
第四,模型測試。
1.經濟意義檢驗。
模型估算結果表明,假設其他變數不變,當年GDP每增長1億元,稅收收入就會增加1億元。 假設其他變數不變,當年財政支出每增加1億元,稅收收入就會增加1億元。 假設其他變數不變,如果當年零售價格指數為**1個百分點,則稅收收入將增加1億元。 這與理論分析和實證判斷是一致的。
2.統計檢驗。
1)擬合優度:從表2的資料中可以得到: 修正後的決策係數為 ,表明模型與樣本擬合良好。
2)T檢驗:給定顯著性水平,t分布表的自由度為n-k-1=21,臨界值為。從表2中的資料可以看出,對應的t統計量的絕對值分別大於,表明截距和三個偏度通過了顯著性檢驗。
-
我們老師也布置了這個作業,我也很擔心,呵呵。
-
SK2為何退出中國市場。
雀巢在國內外都有雙重標準。
柯達之所以在全球範圍內召回產品,是無視中國客戶。
索尼在中國的服務。
聯想的對外服務比中國好。
中石油美國公司融資20億元,支付股息200億美元。
中實白給了黑石一筆錢,然後派藍星去打掃衛生。
建行戰略投資者收回成本3倍,白撿10%以上**這些都可以在網上找到,具體內容可以自己找總結。
-
以合同規定為準! 這在任何國家都是一樣的。
-
以合同為準! 為一樓背書。
-
根據合同的不同,它可以被撤銷。
-
合同可以解除,合同約定貨物的交付是酒類,賣方將貨物作為酒類交付,屬於違約行為,可以根據合同名稱的條款撤銷。
-
1 客戶是上帝,公司的形象不應該被眼球的利潤所損害。
2 它可以在大型出版物和電視上宣傳。
3 客戶是脆弱的,我們應該提供幫助。
1 趙雅:顯然,這是乙個有天賦的學生,懶惰也是這類人普遍存在的問題,對於他們的教育應該鼓勵方法,給他們適當的表演機會,在課堂上問她問題,當然不是所有的問題都不會被提及,這會讓她感到沮喪,給她先表演的機會, 然後問一些她拒絕複習的問題,會慢慢糾正。 >>>More
我個人認為,李明與酒店之間存在合同關係,酒店提出的“注意事項”內容,其實是標準合同條款和免責條款。 將本案歸類為合同糾紛更為合適。 用物權法來解釋是不是有點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