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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多年前,一位名叫詹姆斯·內伊·公尺斯 (James Ney Miss) 的美國人發明了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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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要求不是很高,但身體素質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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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是一項受歡迎的運動。 它是由一位名叫奈史密斯的美國人於 1891 年發明的。
奈史密斯是美國麻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培訓學校的體育老師,當時該校體育系主任要求他發明一項冬季可以在室內進行的團隊運動,並引起了學生的興趣。 於是,奈史密斯開始思考一項合適的運動,當地的桃子盛產,家家戶戶都有乙個桃籃子,孩子們喜歡用桃子籃子作為球的目標練習投籃,奈史密斯受到啟發,將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打的棍網球和英國人打的足球結合起來, 形成一種新的室內運動——籃球。
參與者不是棍棒或踢球,而是將球從乙個地方傳遞到另乙個地方,或者將球射向(運球)地面並將其扔進目標。 每個參與者都有自己的位置,最準確的射門是前鋒,高個子是中鋒,敏捷和反應能力強的是後衛。
起初,他不知道該瞄準什麼,於是他即興製作了乙個小木製水果籃來做目標。 那時候的比賽比較簡單,場地可大可小,高手可多少。 體育課的學生分成兩隊站在底線兩側,裁判將球扔到球場中央開始比賽,雙方球員衝入球場持球,隊員採用傳球、運球接近籃筐的方法, 並努力將球扔進對手的籃筐。
因為籃子是有底的,所以桃籃兩端旁邊都放了乙個梯子,每次進球,你上去拿一次。 這既費時又麻煩。 到 1893 年,乙個網狀袋子開始附著在箍上。
球員擊球後,裁判員拉動繫在網袋上的繩子,使球落下。 然後引入了籃板球,旨在防止看台上的觀眾在比賽中妨礙球員投球。 後來,人們乾脆把末端的網線剪斷,變成現在這樣無底的籃筐。
起初,人們稱這個遊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籃球”,但奈史密斯堅決反對,因為球必須扔進籃筐,所以它被命名為“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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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是歷史上最有趣的運動!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籃球早早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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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是一位美國教授詹姆斯。 如何。 史密斯,發明於 1891 年。
簡單來說:籃球是一種運動工具,是所有運動工具中最具代表性的工具! 打籃球是一種非常微妙的感覺,一旦你愛上了它,你就不會做任何事情來與它建立聯絡,因為它是永恆的。 >>>More
首先,你的動作一定要規範,然後你祈禱對手的動作和你一樣乾淨規範,那麼受傷的幾率就會很小,但這還只是最理想的狀態,其實籃球中有幾點非常值得注意,首先,最好在運動前做好活動準備, 這樣身體就可以伸展,關節可以移動,你會把自己調整到最佳狀態。二、運動損傷之後,一定要及時處理,具體方法會根據傷勢來決定,切記不要以為自己還年輕,不要把傷勢當回事,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蟻丘裡千里堤壩被毀了! 第三,在一些容易受傷的地方穿上一些防護裝備,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你免受傷害。
空中繼電器技術要點。
傳球者通常站在罰球弧頂或稍遠的地方,接球者通過隊友的掩護擺脫防守者,或者假裝退到罰球線,然後猛擊籃筐。 傳球者傳球的球必須在籃筐前方附近,接球者在跳起接球後可以選擇去籃筐或扣籃。 傳球者應該知道接球隊友的彈跳極限,如果傳球被丟擲,傳球的弧度不必高於籃筐。 >>>More
是的。 下面我們來仔細看看:
葉麗,1981年11月20日出生於上海。 1996年進入上海體育技術學院,1997年參加上海運動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