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地鐵時沒有勞動合同受傷怎麼辦

發布 職場 2024-05-26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1.只要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並且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的規定。

    十。 第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無論勞動合同是否簽訂、社會保險是否繳納,均應按照工傷待遇領取賠償金!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首先要做的就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一切問題的前提。

    3.用人單位不承認與受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的,應首先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並注意收集能證明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證、臨時居留證等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證人證言、音訊證據、物證、電子證據等。

    4.如果確定工傷屬於工傷,在取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在工傷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工傷等級,然後根據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申請傷殘賠償;

    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義務,受傷的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當地勞動部門!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您好,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或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並且您無法申請工傷認定,您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以確認您與雇主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申請勞動仲裁並證明勞動關係後,需要申請工傷認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合同關係的存在,然後申請工傷認定,並辦理工傷索賠手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勞動事實關係,且用人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的,按工傷保險予以賠償,具體賠償金額按照工傷保險約定的賠償金額協商,包括損失工傷費用; ** 費用、營養費用和其他費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繳納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自未繳納之日起,加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款的,處未繳款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的勞動者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繳納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和滯納金後,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均有規定。

    按照以上要求準備材料。 要經過工傷鑑別、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程度進行賠償。 最後,關注當地城市的工傷保險規定。

    工傷認定是關鍵,只有認定工傷,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殘疾程度可根據診斷結論,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等級分類》作出初步判斷,最終鑑定結論以勞動部門指定的鑑定機構為準。

    勞動問題:如果你不簽訂勞動合同,雇主應該從第二個月開始向你支付雙倍工資,補上社保並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是證據,你需要與雇主有僱傭關係的證據,如果工傷被認定,僱傭關係也會被認定。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這也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你也要籤工資,工資單也應該由雇主出具,證明你的月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很普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有責任為其主張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不能提供與用人單位掌握和管理的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決定解除、解雇、解雇、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降低勞動報酬,計算員工的工作年限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因用人單位決定解雇、解雇、解雇、解除勞動合同、降低勞動報酬、計算勞動年限等因素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等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

    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考勤記錄等舉證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你想充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這樣你就可以知道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一輩子。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的權利義務應當由勞動法律法規規定。 具體程式方面:工傷認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工傷職工可由企業向當地勞動主管部門確認,勞動行政部門確認工傷後,企業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工傷待遇的, 員工可以申請仲裁,仲裁機關立案受理;工傷職工合理要求企業向當地勞動部門報告確認工傷,但用人單位未向勞動部門報告的,發生勞動爭議的,員工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肯定會有賠償的,如果你父親有標籤,去勞動局作為證據。 可以支援預付醫療費用的請求。 此外,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沒有勞動關係,沒有勞動合同只能表明工廠可能違反了規定。

    右手中指1 3估計傷殘等級8-9級,應補多少個月工資,可以自行閱讀工傷保險規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你沒有合同,你需要收集其他勞動關係的證明,只要你能收集到有效證據證明你父親和用人單位有僱傭關係,即使沒有合同也沒關係,你去當地的工傷保險辦公室諮詢工傷認定程式, 您可以致電 12333 進行具體諮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可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曾金峰律師。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勞動合同項下未簽訂的工傷賠償標準是否簽訂。

    因勞動合同造成的工傷賠償。

    同樣的標準呢? 不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工傷? 沒有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工傷職工仍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或者賠償全部工傷保障。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即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因工傷原因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申請工傷待遇。 在處理工傷時,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並結案後再申請傷殘鑑定,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程度確定工傷賠償的具體金額。

    至於賠償金額,用人單位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當事人約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使用書面形式,但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接受的, 合同應成立。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就不影響工傷的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首先,沒有勞動的跡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您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建議按照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待考核級別後方可敲定。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為: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停工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如您沒有勞動合同或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您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5、工傷權益保護程式很多,不熟悉的最好委託律師**。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有權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 返回。

    2、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全部工傷賠償由本單位承擔。

    3、首先,單位需要向當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住院所需的醫療費、隨行費、生活費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工資福利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5、複評完成後,應做好工作能力的傷殘鑑定,並根據傷殘鑑定結果提出傷殘補償。

    6、單位未給予合理賠償的,可向勞動部勞動仲裁辦公室起訴,維護其權益。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有必要劃分情況: 1、首先,你工作的地方必須具有獨立法人的資格,即你不能是承包商,沒有工商登記。 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要稱其為工傷,去法院打民事官司。

    2、用人單位承認您的勞動關係:(1)您有醫療保險。 這樣,您的雇主應該去找您識別和識別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2)沒有醫療保險,貴單位可能不會給你鑑定鑑定,這時你要拿到單位公章的有力證據,自己做鑑定鑑定。

    3. 您的雇主不承認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單位肯定不會給你投保,你要去當地的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訴訟! (需要大量證據!

    我不知道你有什麼型別的工作,所以給你乙個辦法不好,你最好諮詢一下律師)訴訟結束後,本單位可以給你進行工傷鑑定和鑑定,以便你根據結果要求相關賠償。

    4、你都做了以上,單位不賠償你,你得去勞動仲裁起訴單位!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您提供存在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據,您也可以申請工傷。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一、申請認定工傷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所在地區的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遇特殊情況,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的認定、勞動能力的鑑定和賠償標準等都有詳細規定,建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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