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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辦理土地抵押的條件是什麼的問題,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條件如下:1、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以土地初始登記為前提,取得土地使用證。 2、以出讓、租賃、持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與地上建築物一併抵押。
以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權抵押,以地價評估為準。 (一)以轉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由抵押人委託的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果應當得到抵押權人的認可,並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並出具確認檔案,批准抵押; (二)以出讓、租賃、持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根據不同用途和性質進行差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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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通常關注的是房屋的質量和房產的產權證,而忽略了另一項重要權利,即房產內土地的使用權。 由於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購買房地產只是為了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 人們通常忽略了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品,獲得財產所有權就意味著獲得了土地使用權。
事實上,財產的所有權與財產土地的使用權之間沒有法律和自然的聯絡。 忽視土地使用權,必然會給住宅房地產的購買和交易帶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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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證書是指土地使用人提出申請後,由本市各級人民簽發的土地使用權合法證書。 滋擾帶主要標明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土地的位置和用途,以及土地使用權的面積、使用壽命和土地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和證書發放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 魯魯第十一條 以轉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 由同級人民**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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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證書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是指市各級人民根據土地使用人申請簽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合法證書。 證書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位置和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土地範圍。 目前,已暫停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國有土地證。
統一開具房地產產權懷疑證明。
1. 初始土地登記。
1)申請註冊。使用者應當在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處填寫土地登記申請表,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地產證書等土地所有權證書。
2)地籍測量。國土資源局將派員進行現場勘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地圖。
3)所有權審查。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利性質、使用權屬**、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查。
4)註冊。填寫《土地登記證》、《土地歸還證》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須憑身份證及土地使用登記收據取得土地使用證。
3.土地登記變更(轉讓)。
1)申請變更註冊。屬於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轉讓登記表; 以繼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提供經公證的繼承證明,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如果是祖屋細分,提交細分協議或戶主申請,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還需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土地證明原件、房地產證明等土地所有權檔案。
2)改變地籍調查。更改必須與原始包裹註冊檔案一起進行。 宗地部分變更的,應當場核實區域和界點,重新繪製宗地地圖; 如果宗地完全改變,邊界站點不改變,則可以不進行邊界測量,但應重新繪製宗地地圖。
3)變更所有權審查。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
4)證書的註冊和更新。備註原《土地登記證》,填寫新的《土地登記證》,並更改《土地歸還證》。 原《土地使用證》應予撤銷登出,重新填寫並簽發新的《土地使用證》。
這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還是屬於你的家庭,你家庭和承租人的關係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如果土地在流轉期間被徵用,那麼地面上的附著補償就屬於承租人,比如豬棚原來的補償屬於附著補償,屬於承租人,土地的補償和安置補貼只要發給農民就屬於你的家庭。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辦法
一、為建立開放、公平、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場,加強土地資產管理,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國土資源部《規範國有土地租賃意見》等規定, 這些措施(試行)。 >>>More
根據《物權法》第149條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的,自動續期。 可以由房屋業主共同提出繳納土地出讓費,應低於同型別土地出讓費,類似於成本價與市場價的差額。 >>>More
土地使用權的產權人受制於土地使用證上登記的姓名是不合理的,因此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後,需要趕緊到國土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的轉讓事宜。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關情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