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使用權! 緊急! 私人徵用土地和土地使用權問題迫在眉睫!

發布 三農 2024-05-03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不當得利 – 指沒有合法依據而使他人損失和自己得利。

    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照法律或者協議享有的國有土地、集體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有限處置權。

    甲方和乙方之間的交易是非法的。 該交易改變了土地的用途。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暫行條例

    土地使用權出讓後,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未經轉讓人同意,逾期繳納轉讓費的,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土地使用人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

    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未按照合同規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人有權解除合同,並退還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兩倍的保證金。 �

    在競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中標人未在規定日期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中標權應予取消,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未中標人交納的保證金,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退還。 �

    剩下的問題,你應該考慮如何處理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讓我先給大家介紹幾個概念。

    1.徵用:屬於**行為,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將發生變化。 未被徵用的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徵用後所有者歸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徵用土地。

    2、承包經營權:村集體擁有的土地可承包給村集體成員使用,無需承包費,使用期限為30年,30年後調整。

    3、承包經營權轉租:承包經營權人可以出包土地。 死者的老闆在這裡是租來的土地,不是被徵用的土地,沒有權利這樣做。

    答:1、你屬於村集體,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土地的所有者,國家徵用土地時,補償的補償物件是所有者,即村集體經濟組織,而不是承包人或轉租後的已故老闆。 你是集體的一員,你有乙份補償。

    現在土地的承包期限較長(30年),土地被徵用後集體將不再向被徵用人調整土地。 因此,徵用土地的補償一般是給個人的,也就是你。

    2、私人業主作為承租人,僅享有約定使用土地的權利,無權處置。 在合同期內,如果徵用土地導致合同提前終止,屬於**行為,當事人可以免除責任,這不是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您可以獲得私人業主支付的土地租賃費的退款。

    其他損失,如建築物、樹苗和其他投資在土地上的資產,應當由徵用人賠償。

    3、土地補償費:《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補償費按被徵用土地前三年年均產值的倍數補償,最高不超過30倍。 此外,還有安置補貼、社保費等,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計算或諮詢土地管理部門。

    現任村委會或村委會隊長為了自己的利益或目光短淺,以“租代徵”的形式私自出租土地,謀取巨額利潤,給村集體成員造成損失。

    在與死者老闆簽訂合同時,應約定土地被徵用時應如何處理租賃關係的條款。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村長把我們團隊賣給了村東的一戶人家,但當時他們寫了收據,沒有負責人,也沒有禪宗挖掘章“銷售”是違法的,是無效的! 2.

    一張收據,沒有負責人,也沒有章節“非法,無效! 因為:土地歸國家所有,“村長(沒有權力)把我們的團隊賣給了村東的一戶人家”。

    我家打穀場已經用了好幾代了,打穀場村在承包土地的時候沒有分戶,但是我們一直在用]說,不行,一定要有證據證明打穀場的使用權是你們的!

    有可能在那片麥田裡蓋房子嗎? 如果你有足夠的確鑿證據證明打穀場的使用權是你的,你可以蓋房子。

    那場打穀場應該屬於誰? 如果你沒有充分確鑿的證據證明麥田的使用權屬於你,那麼它就屬於國家(集體)。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制的一種形式。 所以,任何人都不能非法轉讓集體土地,所以村幹部無權轉讓土地,因為你說的土地一直都是你的家,只是暫時的,在麥田裡蓋房子,這必須得到有關土地部門的批准,否則伏擊是違法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努力不是擁有生產資料,田地,工具,甚至自己都是奴隸主,收成大部分交給奴隸主,一小部分留給自己,他們的子孫後代也是如此。 此外,中國是什麼時候實行土地私有制的? 也就是說,從52年的土地改革到56年完成三大改造之間,一直都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所以這應該算是私有土地。

    過去,土地歸國家所有,稱為公有土地,奴隸主耕種的私有土地不需要向國家納稅。 土地私有化後,土地是自己的,奴隸主就會變成封建地主(放心,既得利益者永遠不會輸),奴隸獲得土地的份額,公私田都要徵稅、徵稅、徵稅、徵稅、徵稅。這樣,農民的生產熱情就會被調動起來,更多的勞動就會得到回報。

    這中間是從奴隸制到封建制的轉變過程,奴隸就是奴隸,在中國他永遠得不到多少土地,在古代春秋時期和戰國時期,百姓、平民、破書生是耕種的主體。 古代是否存在奴隸社會......這可能就是這個意思,我厭倦了寫作。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不能轉租,那麼他的轉租行為並不違反你的合同,收益也屬於他的合法收入。 除非當地對西瓜田有特殊規定,否則他的轉租合同違反了相關規定。

    合同到期後,您可以收回土地的經營權,這是合法的。

    如果想在合同期內收回,您將承擔違約責任,您需要賠償約定的違約金額,如果沒有,您需要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建議等到2013年到期再收回,因為他的轉租行為不違約,如果想強行解除合同,就是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還得和他打官司, 成本會很高,你賺不到錢,賠錢。到期後,直接把他趕走再租給別人,這個時候記得在合同中加上你對轉租的同意,否則會被視為違約等等。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只要人們在不違反當地政策的情況下種西瓜,他們就可以種植任何東西,而且必須選擇利潤豐厚的。

    原來的合同沒有說明不能轉租,因為合同沒有到期而轉租的人也無可指責。

    現在,您只能等到合同簽訂之日才能收回土地。 轉租的人肯定會在合同期滿之日要求你續租,屆時你和他協商租金是合理的。

    十年前你不可能估計到這一點,所以合同沒有那麼完美,在合同期內,人們可以為所欲為。 它將於2013年到期,屆時你可以用它做任何你想做的事,現在沒有必要把事情弄得一團糟,凡事三思而後行,容忍它。

    你的補充很有意義,但實際上,在簽訂一般民事合同時,有乙個人需要先學習合同法。 讓我們做乙個約定。 要談法律,就得上法庭解決,結果就是敵人就是敵人,何必兩敗俱傷。

    雖然是一口氣,但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所以還是結婚散去比較好。 根據合同條款,你沒有遭受任何損失,至於別人受益了多少,嚴格來說,與你關係不大。 如果你早點看到正在發生的事情,你可能不會簽署乙份為期 10 年的合同。

    既然事情快結束了,那就再等一會兒吧,免得別人說我們的長處和短處,你覺得呢?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它是有用且合法的(沒有法定到期日)。

    如果承認長昌市的舊地契和公證契合法,一般賠償沒有區別。

    請問你是**,你是做什麼的? 我也可以把檔案給你。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您好:開發商正在利用法律漏洞:以公共利益的名義獲得分配的土地,但利用它來開發商品房。

    但是,由於與開發商有交易,分配可能寫在房地產證書上,但分配的土地不能用於商品房開發,房地產證書上寫著“分配”,將來可能會造成麻煩。 這是一篇法律文章供您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審批。 經有權批准轉讓的人批准的,受讓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不動產轉讓報批時,有權審批人決定不能按照轉讓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轉讓人應當: 按照轉讓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得的土地收入上繳國家或者作出其他處置。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中國是乙個土地國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國家。

    城裡所有的土地都是國有土地,我們買的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和房屋的產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就是你所說的土地使用權。

    我國的住宅用地使用權是70年,商業用地使用權是40年,其他用地是50年,所以你買的房子其實是商業用地,你最好問問你家的水電費是按住標準還是按商業標準收費。

    土地使用權期滿後,需要續期土地出讓費。

    買房時,開發商向國家支付土地轉讓費,這筆費用加到房屋成本中,土地使用權到期後,需要續簽土地轉讓費。

    國家不太可能收回它,因為它毫無用處。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外資企業符合法定條件,依照法定程式或者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土地享有的權利, 使用、效益和有限處置。土地使用權是乙個外延較大的概念,這裡的土地包括農業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使用權。 看來你是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指國家作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時期內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人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1)70年住宅用地; (2)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土地綜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轉讓期限屆滿後,可按國家規定續展。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壽命為70年。

    商業用地為40年。

    期滿後,可以優先申請土地的實用權。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土地歸國家所有,但轉讓給您的土地的使用權是有規定的。 逾期的,相關費用將按照現行規定繳納,相關費用將繼續使用。 你買的房子有40年的財務權利,它應該是商業性質的,為什麼不呢,這取決於房子會給你帶來多少好處。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劃撥和轉讓均指開發商徵地的一種形式,劃撥直接劃撥(現已取消),通過招標方式取得轉讓。 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是無償的,後者是付費的。 (轉移)。

    2.如果發生拆遷,如果是公屋拆遷,則不影響賠償。 因為你得到的只是土地使用權,無論獲得何種形式的土地使用權,產權始終屬於國家。 拆遷只是為了補償房屋,收回土地使用權。

    3.在登記出售和轉讓所有權時,住宅物業的土地用途可以免費更改為轉讓。 但是,如果房屋是非住宅或用於商店、購物中心等,則轉讓費必須由賣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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