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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組織的拓展培訓活動中骨折的,依《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相關依據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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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勞動關係能夠確定,應盡快申請工傷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用人單位盡快賠償工傷,因為訴訟時效只有1年, 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支援它。
工傷致殘賠償專案:醫療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住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津貼、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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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你說的應該是工傷。
宗恆法律網-遼寧思士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江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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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工作有沒有受傷,但培訓公司一定會給你買保險,保險公司會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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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2、公司組織的發展培訓活動,是按照公司要求參加發展培訓活動,目的是提高員工更好地為公司服務的能力。 因此,根據上述第一段,如果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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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拓展培訓期間發生的工傷可以認定為工傷。 員工在利用工作時間組織、組織拓展培訓或者代表公司參加上級公司組織的拓展培訓時受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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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應該擴大為工作的一部分,首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進行傷殘評估(按本考核等級一次性給予傷殘補貼),期間醫療費用、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都可以報銷。 謝謝你,Cha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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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拓展訓練是公司組織的團隊建設活動。 目前,團建活動已逐漸成為部分企業開展資源培訓、強化和培養團隊精神的主要手段。
2、公司拓展培訓的目的是提高團隊溝通協作能力,激發團隊精神,弘揚公司核心價值觀。 因此,公司組織的團隊建設活動是公司倡導的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培養和促進員工之間溝通與合作精神,最終實現公司核心價值、提公升業績的常態工作安排。
3、培訓是活動既定安排的一部分,不是職工參加的活動,職工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期間受傷的,屬於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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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定是工傷。
2.工傷期間的費用由工傷保險承保,無工傷保險的,由公司負責工傷保險。
3.先確定工傷,然後申請工傷鑑定,確定等級,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賠償,你的情況,就做骨折做內固定,我估計是9個等級,你能拿多少錢,怎麼賠償你,參考你當地的工傷保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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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於工傷。 工傷期間的醫療待遇和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2、需向協調區域,即總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鑑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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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作工傷。 公司組織內部員工進行拓展培訓,活動方式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可視為工作內容。 這種集體活動是單位加強員工團結和諧,增強員工凝聚力,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種手段和途徑,也是公司對員工進行培訓,拓展工作能力的需要。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上述規定明確規定了職工認定工傷的基本條件,但由於法律規定的侷限性、有條件、相對穩定,《工傷保險條例》無法窮盡認定工傷性質的所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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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為工傷。
法制辦。
答覆《關於職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造成的傷害是否能認定為工傷的指示請求》。
國家法秘密函〔2005〕311號。
遼寧省人民**法制辦公室:
貴辦公室已收到《關於職工參加本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造成的傷害是否能認定為工傷的指示》(廖正發〔2005〕6號)。 經研究,答覆如下:
職工作為單位工作安排的一部分參加體育訓練活動時受傷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關於“因工傷原因受傷”的規定,認定為工傷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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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目前描述的案例中,公司負責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但是,這一規定並不清楚您所描述的情況,因為法律規定的有限性、有條件性、相對穩定性,使得《工傷保險條例》無法窮盡確定工傷性質的所有情形,應根據具體受傷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認定, 而你描述的情況應該屬於第七種情況。
這取決於你的證據,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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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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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分類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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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雇主組織的活動中受傷,是否屬於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