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員工退休後,從公司調到社保,所以廠內的資產與退休後的離退休員工無關。
-
你想多了,除非公司當初是和別人一起成立的,如果是國有企業或者別人的民營企業,跟你沒關係,如果你擁有公司的股權,當然,你退休後,公司的資產還是和你有關係的,如果你只是公司的普通員工, 而且沒有公司股份,退休後就和原來的公司沒有任何關係,你只是乙個退休人員,只和社保局有關係。
-
應該沒關係,因為你退休了,每個月都能拿到退休工資,所以和公司的資產沒有關係,只有股東和工廠裡的資產有關係
-
退休後,您的檔案和組織關係將移交給辦公室和居委會。 工廠裡的資產與你無關。 僅供參考。
-
雇員退休後,他或她與原雇主不再有任何關係。 一些單位的管理層不忘舊情懷,會去看望和安慰一些假期離開或退休的老同事。
-
如果你在某某公司工作退休,你只是拿到退休工資,公司的資產與你無關,而是與股東有關。
-
根據公司的性質,集體所有權與你無關,私有制與你無關。
-
退休後,工廠的工資和你沒關係,你交的工資是社保支付的。
-
你已經退休了,你由社會保障局支付工資,你和工廠沒有任何聯絡。
-
這不應該是一樣的待遇,最明顯的就是以養老保險為例,如果退休養老保險沒發,公司就不給你發保險,還有其他不一樣的事情,比如工傷,就不一樣了,沒有勞動合同, 等。
-
退休和留用,主要要看你和公司商量,因為你已經按照政策領了養老金,公司不可能沒有政策支援給你支付各種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剩下的待遇應該是一樣的,既然公司留住你,你就一定有本事, 公司不應該失去你。
-
有些福利可以平等,但大部分都不能,因為退休後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口頭協議,很多不會一樣,而且因人而異!
-
這需要和公司協商,因為如果你已經退休上班了,就不是僱傭關係,而是勞動合夥關係,也就是說,在法律意義上,你和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體,而不是勞資關係。
-
這件事情你只能和單位協商,因為如果你已經按照養老保險單批准了你的退休,單位以後可能就不准給你繳納保險金和公積金了,反正你以後要和單位協商。 如果你精力充沛,你可以適度地做一些事情; 最需要注意的是身體,身心愉悅,身體健康,節省醫療費用比賺點錢重要得多。 祝你身體健康。
-
公司的一般利益可以是一樣的,其他人很難平等。
-
不。 工資由雙方協議確定。 因為你已經享受了養老福利,所以繼續工作不受勞動法調整的約束,只能自願服役。
-
不可能的。 如果沒有勞動關係,就不為法律所承認。 在公共場合和私人場合,小心不要發生事故。
-
本廠為企業,男6o女職工、5o女幹部只要在工作時間內繳納了15年養老保險,年滿55周歲,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體面退休,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施“定額調整、聯動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基於當前經濟發展形勢、消費指數、員工工資水平和人口老齡化等因素,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提高養老金比例。
-
如果你批准退休,當然可以領取養老金,退休是要經過批准的,不是說退休就是退休,到了退休年齡,繳納了15年的養老保險,就可以宣布退休了,批准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
-
目前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0歲,女性幹部55歲。
-
關於退休人員繼續工作與用人單位關係的定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與部分省市法院的規範有不同規定,現有規定並非詳盡無遺,實踐中操作不一。
已過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繼續工作的,應當按勞動關係辦理。
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聯合發布的《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養老金的人員時,雙方形成的勞動關係可以作為勞動關係處理"。
已過退休年齡的職工享有養老保險待遇,按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處理。
《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規定:"勞動者辦理退休手續後被其他用人單位聘用的,與實際用人單位的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應當作為勞動合同糾紛受理"。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時,雙方形成的勞動關係應當作為勞動關係處理"。
1997年,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指示請求》作出答覆,規定對已返聘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給予待遇。
勞動協議可以約定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協議的解除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協商解決,不能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它不能享受經濟補償。
-
再就業? 不適用於勞動法合同法,適合民法調整。
-
退休留存 BAI
人員不受勞動法規調整的約束。
退休後,他繼續在公司工作。
DAO,沒有。
具有員工的合法資格,與公司不構成僱傭關係,不受勞動法律法規調整的影響。 雙方處於勞動關係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由雙方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律解釋 2010 年第 12 號。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依法享有養老保險金待遇或者領取養恤金的人發生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
退休後繼續為公司工作的,屬於勞動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
第六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聘用認定】用人單位聘用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時,雙方形成的僱傭關係應當作為僱傭關係處理。
-
我不想退休後繼續工作。 因為乙個人的生活要過得別緻,健康是第一位的,當你在工作的時候,工作壓力很大,而且各種任務都壓得你不眠不休,不吃不下,為了得到你應得的報酬,養家餬口,現在你已經退休了, 你必須減壓,要時髦。二是享受退休後的生活,釣魚、旅遊、養花種草、照顧孩子、自由自在,不再受這個老闆那個老闆的管束。
第三,現在就業壓力很大,要讓那些年輕人盡快找到工作,為人民服務。 第四,幾千元的退休工資也能過上好日子,那又何必為了五桶公尺彎腰呢?
-
如果你正在詢問退休後在某家公司工作的情況,現在工作已經關閉了。
你沒有賠償。
因為你處於僱傭關係中。
-
來個問題,是工廠退休後倒閉,還是退休前工廠倒閉,如果你退休後倒閉了,那麼工廠的補償和你無關。
-
1、在公司工作時,單位必須辦理社保繳費手續,停止個人繳費。 這是乙個法律規定的問題,而不是“它是否有效”的問題。
2、今後養老金不受影響,單位繳納的養老金高。
-
國家對休假有特殊規定。
目前,國家實行社會養老金政策,要求企業向員工繳納社保。
所有參加社會保障的員工在達到退休年齡時都將獲得社會保障養老金。
-
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單位是否給予補貼由單位決定。
-
養老金不是企業給你的,而是由企業給你支付的,當你達到退休年齡時,你享受到國家政策規定的社會福利。 這是國家根據您的付款年限和付款基數,以及服務年限和平均工資給予您的生活保障。
-
社保補充繳費方式:
若以個人名義投保,漏繳無法補繳,只有因單位造成的遺漏才能補繳,五險可賠付;
單位不申報(不開戶)的,只能補足養老金;
支付一段時間後,如果想補貨,可以找**公司補貨。
繳費單位(不含個人和自由職業者)未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當攜帶下列材料到社保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補充繳費:
員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基本養老保險費補充繳納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延遲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而造成的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按勞動保險字型大小7號實行養老保險費補充繳納。 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當年應繳納基薪佔當年社會工資平均數的百分比)*繳費比例*補繳係數。
-
不,你沒有。
退休後,返聘人員終止勞動關係,一分錢也不分。
-
這可能不會得到補償,因為您已經退休並且有養老金要領取。 與那些沒有退休人員的人不同,他們在被解雇時會失去收入。
我們常說,我們深入前線抓活魚,就是說情況一定是真實的,不能有虛假的成分。 這就要求我們在研究過程中對資訊進行篩選,剔除那些適當的、經過檢查的、做作的、虛假的內容。 >>>More
這家公司不負責,畢竟這不是工傷,如果是工傷,那麼公司會按照工傷待遇給你的家人,但畢竟家人在公司工作時精神失常,作為一家公司,也應該付出一定的慰問,以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心和愛護。
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可能需要申請工傷認定。 單位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當事人的近親屬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