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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您是企業年金的受益人,離婚後您仍然有權受益,您也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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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書面的受益人是您,並且在離婚後未進行修改,則您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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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離婚了,你已經分割了你們的共同財產。 那麼你的前夫在該營業年度沒有繼承權。 當然,您已經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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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應該在那裡,對吧? 因為你和你的前夫一樣,離婚了,沒有任何關係,你怎麼還能是繼承人? 特別是為了滿足你,你想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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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離婚了,沒有法律關係,所以你不能繼承你前夫的任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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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您離婚了,但企業年金受益人的繼承權保持不變,只要企業合同約定不改變受益人,一切事項仍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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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抖音應該是按照契約說話的,如果契約有夫妻關係的話,這當然也會說明一點,畢竟五塊錢一碗吃飯的故事是可以合理分配的,但是如果離婚了,就應該算作沒有關係了, 不過這也應該按照相應的規定來做,看看你之前的合同是怎樣的?
這也應該和你的前夫溝通,畢竟你的前夫是法人,相應的條款可以隨時終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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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已經有離婚證,那就不能再是你了,除非你沒有任何親戚。 南方沒有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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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你沒關係,你覺得你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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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前夫、前妻離婚後死亡的,未指定受益人的,養恤金的繼承權應由法定繼承人行使。 但是,它是否有權繼承養老金,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二條:離婚後,夫妻雙方應當依法處分對方的財產。
2.《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繼承人不得依法繼承遺產:
(一)在死者死亡前已經死亡或已被宣告死亡;
2)繼承人的死亡是由他的重婚罪引起的;
(三)被繼承人死亡,被判處死刑或者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繼承人不得依法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四)被繼承人與繼承人離婚或者宣告無效,被繼承人表示不願繼承遺產的;
(五)其他依照法律規定不准繼承的情形。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退休條件,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待遇。
綜上所述,前夫、前妻離婚後去世後,其撫卹金的繼承權應由其法定繼承人行使。 具體繼承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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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繳納企業年金的員工已經去世,那麼配偶可以領取個人企業年金賬戶尚未支付的餘額,無論是第一次婚姻、第二次婚姻還是多次婚姻。 眾所周知,企業年金在員工受僱時按月按比例支付,退休後按月領取。 設立個人專項賬戶、累計利息、專項資金,可見企業年金鍊是員工本人的私有財產。
職工配偶死亡的,作為法定繼承人的人的配偶可以繼承並領取個人企業年金賬戶餘額,無論是否為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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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第十四條 職工、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個人企業年金賬戶餘額由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繼承法》第10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階:辰春兄妹、爺爺奶奶、外祖父、母親。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是指哥哥,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贍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法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其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繼承保險金時,法定繼承人應按第一、第二、第三繼承人的順序繼承。 >>>More
法定受益人是指約定為“法定繼承人”或者“法定繼承人”的受益人,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領取保險金時,法定繼承人應按繼承人順序排列第一,按順序排列。約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的,視為有指定受益人。 >>>More
受益權也是個人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受益人死亡的,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More
保險受益人是在人壽保險中獲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 同時,受益人分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 不同受益人的情況可能會影響債權的打卡速度,其中指定受益人的債權速度快於法定受益人的債權速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