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解雇了,你的工資應該這樣算嗎?

發布 職場 2024-05-16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的工資是正常工資的三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不簽合同,可以找官司,就算是和勞動部門打官司,也很麻煩,而且很費時間。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被公司解雇的工資計算如下: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每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用人單位依照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未提前乙個月通知的,應當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員工有不當行為或處於試用期的,勞動合同解除時公司無需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有規定情形的,單位可以向勞務舉報人多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務粉塵乾燥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勞動者被解雇並結算工資的情形有三種: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在15日內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2、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在入職第二個月支付雙倍工資; 3、根據服務年限和工資標準計算遣散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2)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六)其他依法、行政法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強迫勞動者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性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用工條件,(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對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有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改正後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六)依法追究勞動合同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該工作,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該職務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該職務,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該職務的; (三)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仍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有三種情況,你被解雇了,你的工資已經結算了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在15日內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2、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求在入職第二個月支付答覆工資的雙倍;

    3、根據服務年限和工資標準計算遣散費。

    解雇工資什麼時候結清?

    解雇工資一般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同時結算。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根據《勞動法》第2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輪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輪工作;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協議。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解雇工資的結算如下:

    1、用人單位違法解雇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2、經濟補償按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標準支付給職工;

    3、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4、不足六個月的,向貧困的仿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如果工人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雇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遣散費的支付不是以勞動關係當事人的約定為依據,而是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直接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48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希望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能再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解雇後工資結算的情形有三種: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在15日內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2、森聚新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要求在入職第二個月支付雙倍工資; 3、根據服務年限和工資標準計算遣散費。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者受傷,且醫療期滿後, 勞動者不能從事原有的工作或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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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5-16

1、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崗位工資”等,加班費應按所有工資的總和計算支付,不得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崗位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More

13個回答2024-05-16

一般來說,孕婦不能被解雇,除非孕婦有重大過失,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該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給予對方補貼! 但如果是孕婦造成了重大損失,很可能會被判刑賠償損失!

11個回答2024-05-16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如下: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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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勸你放棄吧,從你的描述來看,我覺得她不喜歡你,也許只是家裡牽扯進來,表現得像個小朋友,現在好難弄清楚是不是不做女朋友,反覆無常,讓你有那麼多想法,是不是真的和這個據說是單親,性格不好的女孩在一起, 你會比現在更加矛盾和沮喪,既然你沒有開始,就堅決放棄,世界上還有很多好女孩,加油。

16個回答2024-05-16

不要拒絕,如果你想找乙個愛你的人,就不要找你愛的人,否則,最終的結果就是你受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