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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清算中,清算團隊將清理公司的財產,準備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小組清算公司資產,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在清算期間,公司應繼續存在,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公司財產在按照前款規定償還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小組在清算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宣告。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完成後,清算組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並宣布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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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按照法定程式被登出,則需要成立清算小組進行公告,以清除債權和債務,如果債權人在公告後45天內未申請債權,則視為自動放棄。 如無公告、不清算,股東將承擔法律責任。 工商檔案可以查閱,檔案中應有單位債權債務人的債務人,否則工商部門不予核准登出。
債權人和債務人可能被要求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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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和破產後,不再處理未償還的債務。 企業的清算等同於自然人死亡,從法律上講,自然人死亡或企業清算破產將導致債務的解除,除非有人願意繼承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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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以下順序排列:擔保債權-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和其他保險)-各種稅費-普通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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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企業債務的償付能力以註冊資本為限。 企業實收資本低於註冊資本的,相應實繳資本補足。 企業用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債務:
1、應支付的未付工資和勞動保險費。
2、應繳納未繳稅款;
3. 債務尚未償還。 不足以按同順序還清債務的,按比例還清。
清算小組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報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出企業登記,並宣布終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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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青青在公司債務清算中的償付能力僅限於其註冊資本。 企業實收資本低於註冊資本的,相應實繳資本補足。
企業用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債務: 1、應付的未付工資和勞保費用 2.未繳稅款應當繳納;3. 債務尚未償還。 不足以按同順序還清債務的,按比例還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的幅度對公司負有責任; 股份的股東在其認購的股份範圍內對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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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應通知債權人,並宣告其債權; 公司財產清算,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和宣布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結清業務;
(四)清償清算過程中所欠的稅款和發生的稅款;
(五)債權債務的清算;
6)清償債務後處置公司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60日內在報紙上刊登公告。 債權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集團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登記債權。
在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清償債權人的寬大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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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清算是需要通知債權人的第一件事。 在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清償債權人。 鄭備方可在明確財產分配方案後才能統一還款,否則會影響後期申報的債權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5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應當自轉聰大學公告之日起15日內向清算集團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登記債權。
在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清償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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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滿足破產條件向法院申請破產後,債權人應當向管理人申請債權,債權由破產財產償還; 破產人無財產分配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破產程式,其餘債務不予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到期債務不能清償,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償付能力的,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清償債務。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 債務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企業法人已經解散但尚未清算或者尚未清算,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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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債務的處理方式如下:
1、公司債務人應當清償對公司的債務;
2、清算組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清算組利用公司財產清償債務;
4、剩餘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或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107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並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公告。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的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稱為破產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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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應付未付員工工資和勞保費 2未繳稅款到期; 3.
債務尚未清償。 不足以按同順序還清債務的,按比例還清。 清算組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送達企業登記機關,申請隨機登出企業登記,並宣布終止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9條。
一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不正當的金錢債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付款。
1、要區分企業性質和是否為法人企業。
除法人企業外,其他非法人企業對外界承擔無限責任,如民營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投資者或合夥人對債權人的償債承擔無限責任。 因此,無論這些企業是否減少註冊資本,都不會影響企業投資者的償付能力。 反之,法人企業以企業擁有的資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有限責任,如果法人企業的註冊資本減少,必然會削弱企業的償債能力,客觀上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More
公司登出是指公司宣告破產、被其他公司收購、未續期、或在公司內部解散時,公司需要向登記機關申請登出以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公司在向登記機關辦理公司登出手續前,必須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解決公司事務、解決民事訴訟、清算債權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等。 公司的清算,無論其性質如何,都應遵循以下步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