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律案件的疑問,案件的基本事實 法律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5-23
2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首先,電網發出的通知應通過報紙、新聞、電視等有效渠道進行傳遞,對於只有確定停電範圍內的使用者才應逐一通知,在這種情況下,你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在停電區域內只有60家你的企業或明確人數, 電網未通知到位的,應當追究責任。

    第二,你說的開發商就是物業,不管是物業還是開發商,只要你們之間有協議,他就有權利和義務進行管理和追償,那麼當確定他接到電網的通知,到達別處時,他沒有及時通知你, 那麼他需要對此負責。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停電由供電部門負責,並已提前通知,原則上已履行告知義務。 沒有發出通知顯然是有過錯的,因為通知停電是經理的義務之一。

    至於備件,這取決於您與**的合同。

    如有相關規定,可向**索賠違約金,或因停電而損失業務損失。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因停電造成財產損失且沒有準備時間,經理有義務通知並可以向**索賠; 但是,如果是營業額損失,就很難想到理賠,因為停電造成的業務損失是不可避免的,停電沒有責任; 但是,如果因不及時通知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本來可以避免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停電不是開發商的錯,而是**部門的原因,我認為這不能歸咎於開發商。 如果現在停電是開發商原廠建築的電氣施工問題造成的,我覺得這還算可以。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審判監督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對原判、裁定結果有重大影響的事實,並作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基本事實”,用於確定當事人的資格、案件性質、具體權利義務、民事責任等主要內容。

    第三百三十五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基本事實,是指用於確定當事人的資格、案件性質、民事權利義務和其他對原判、裁定結果有重大影響的事實。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批准,並由國家的強制力執行,反映了由統治階級的意志決定的與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有關的規範體系。 [1]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對法律適用的描述。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本案有兩個問題:一是被告人上訴不加重刑罰,但檢察院提出抗訴的,不受不加重刑期的影響。

    二是少年犯罪問題。 年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的,應當判處刑事處罰,但可以從輕處罰。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個問題主要是審查上訴不加重刑罰的原則,但檢察院的抗議是乙個例外。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是收養者的責任(無論它是否曾經是野貓)。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對他人造成損害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故意或者因被侵權人的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跑的動物在遺棄、逃跑期間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動物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他人傷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冰雹請求賠償。 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作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應該是守門員的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飼養的動物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被侵權人故意或者冒充長者的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責任。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收養者 無過錯推定原則是指無論收養人是否對咬傷有過錯,收養人都有責任。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與《民法通則》相比,《侵權責任法》將過錯推定的適用範圍擴大到九種,但不包括第八十九條。 第89條既沒有規定過失推定,也沒有規定無過失責任。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其中,A、B不喪失繼承權。 但是,由於未能履行贍養義務,遺產可以分割得更少甚至不存在。

    為了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的利益,丙不應該拒絕(也就是說,如果他上法庭,最壞的結果就是丙必須接受)。 A和B在沒有贍養的情況下不會獲得更多的遺產繼承。 如果 A 和 B 要求報銷遺產中的喪葬費用,則在法律上得到支援。

    5.法律只規範人類行為,不規範動機。 也就是說,法律將對發生的實際行為進行規範。

    繼承問題與上述問題相同。 無論是否支付喪葬費或贍養費,甲、乙一等繼承人的身份保持不變,繼承權不會喪失。 只是要分享的遺產量會很小。

    A和B只有在他們的父母在遺囑中完全分配了所有遺產並完全留下了他們時,才能繼承。 或在失去繼承權的情況下(例如,殺害死者)。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繼承權是法定的。

    2、甲具有合法繼承權,但不履行贍養義務,財產分割時不能分割或少分割。

    3.乙繼承女方的財產權也是法定的,如果贍養義務沒有履行(這分為乙是否拒絕履行義務或女方因其他原因不讓乙履行),可以少讓或不讓乙分,但必須主張有乙的份額, 並且可以協商分配比例。

    4、存在繼承的層次關係,按繼承方式進行繼承,比例單獨計算。

    5、繼承權由血緣決定,甲、乙均有合法繼承權。 但是,如果繼承權的實現伴隨著義務的履行,如果義務被拒絕,則權利和利益的實現將受到限制。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的財產與贍養委員會基本相似,甲乙將失去繼承和分割的條件,但如果有大量遺產,甲和乙也將有繼承權,但分割比例應適當降低。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不可以,但你改變的人的範圍不能是針對其他公眾的。

    2.補償結束。

    3.您將被刑事拘留。

    4.如果你知道,或者應該知道,這些銅線是偷來的電纜,你就成了嫌疑人,如果你不知道,或者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不知道,你就無罪了。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 不算數。 2.如果你沒有錢,法院根本無法判給你100w。 你要坐牢了。

    故意殺人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坐牢不會讓你死。

    3.該死的,只給我寫100個字,以後就寫不出來了。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無證經營需要商業行為,即"以此為職業"。不計算在內。

    2.終止賠償。

    3.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所說的話,即“沒有過錯”,那麼就沒有過錯,也沒有責任。

    4.主觀感知決定結果。 例如,當時銅線的形狀,您的知識水平等,決定了不可能知道它是電纜。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其父母沒有義務賠償,如果他們繼承了他的遺產,他們有責任在遺產範圍內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同日公布,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 【有限繼承】繼承應當還清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他可能沒有義務償還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她的前夫有財產,這筆錢就有可能要回來。

    如果他的父母繼承了他的遺產,這筆錢可以由他的父母補償,最高可達繼承財產的金額。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可以要求她前夫的繼承人在其繼承範圍內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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