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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基數有兩種:一種是個人的基本工資; 二是當地最低工資。 這些都不是非法的。
國家頒布的勞動法都是針對勞動者的,社會福利也穩固到位,但他也考慮到了社會的經濟發展,也給企業一些政策,否則企業就活不下去了。 如果你破產了,我們就不談加班費了,連你的工作都沒了。 讓我們權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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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 雙修日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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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加班費是基本工資的3倍,這是最低限度的。
根據規定,單位可能要在基本工資的基礎上增加職級獎金、技能工資、績效工資或其他東西。
然後乘以 3 倍。
如何規定可以諮詢本單位勞動部、人力資源部及這些部門。
通常休息完全取決於單位的規定,但規定應該是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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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底薪不是1000嗎?
1000 22 8* 等於通常的加班費。
1000 22 8*2 等於週六和週日的加班費。
1000 22 8*3 等於法定節假日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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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 = 基本工資百分比 * 天數。
月薪日計算:(一年365天)-(一年52周*2個休息日=104個休息日)=261天。
261 天)(一年 12 個月)= 天,即每月工作小時數為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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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 一般企業的基本工資是崗位工資,有些企業還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工資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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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不基本工資。 它是以基數計算的,但它是基於冰雹鄭墨僱傭合同它是通過規定雇員本人的小時工資來計算的。 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以合同約定的工資為計算依據。 來源是否根據基本工資計算,取決於具體情況薪酬結構
實行計件工資的,按法定時間計件工資單價計算加班費的計算基礎。 勞動合同未明確規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不明確的,以實際支付的工資為計算依據,計算依據不得僅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崗位工資”,而是扣除上月的加班費和伙食費。
1、國家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加班費平日為員工工資的150%,週末為200%,國定假日為300%。 不過,這只是國家設定的比例,加班費多少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的月薪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
目前,員工全年平均工作日數和工作時數分別為天數和小時數,而平均月薪天數和發薪時數分別為天數和174小時,員工的日薪和小時工資是根據發薪時間換算的。
2、加班費依法徵稅。
國定假日的個人。
如果加班拿到兩三倍的加班工資,不管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都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國個人所得稅法。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規定發放的專項補貼。
院士津貼、高階院士津貼和***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其他叢輝補貼和津貼。 加班工資不屬於國家統一發放的補貼、補貼,應當併入工資收入,依法徵稅。
那麼,您如何看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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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基本工資,因為勞動法明確規定,加班費的基數是根據勞動合同上的總工資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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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真的,因為勞動法規定,加班費至少應是平時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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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當然是這樣,因為這是勞動法規定的,如果公司不遵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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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相信加班費嗎? 公司根本沒有加班費,你對此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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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加班費的計算依據:工資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依據; 對工資數額沒有明確約定的,以職工實際工資數額作為計算依據; 員工當月工資與當月租金抵免獎金繳納日不一致的,以加班費總額為依據; 以勞動者法定工作時間內的單價作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 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和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百的工資和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節假日被分配工作,應支付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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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否為基本工資,需要根據勞動合同來判斷,因為如果工資金額在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或合同不明確,則應以實際工資為計算依據,只能以基本工資或崗位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因此,員工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事先明確加班費的計算是否算作實際工作,是否可以作為計算依據。
我應該知道,一般情況下,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應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確定,並確定勞動合同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與職工崗位對應的工資標準。
加班工資基數的構成。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主要是指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規定,以貨幣形式向單位支付的工資。只要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工作所得的收入,就應當計入工資範圍的計算基數。
如何確定加班費的工資基數。
如果勞動合同中規定以滯留費為計算依據,則以勞動合同為主,如果勞動合同正常提供,但雙方的工資標準高於原工資標準,則可作為實際工資標準的計算依據作為加班費的計算依據。
總結。 最後,大城市很多人都有加班的經歷,但相應的報酬確實很少,雖然法律對加班費有嚴格的規定,但很多情況下沒有辦法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所以工人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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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法》時已經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約定了工資數額,支付給當事人的工資數額比較明確,加班費單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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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每個公司都會有明確的規定,加班費一般是基本工資,再去掉加班時間,就能得到很不錯的日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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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大部分加班費都是基於基本工資,如果有合同,則基於合同金額,因為它可以更好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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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乘以加班時數乘以單位工資標準(即加班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或加班時數乘以小時工資標準),再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乘以相應的倍數。 但是,從《勞動法》第44條中,我們只能知道加班相對於正常工資的“倍數”,即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加班,以及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應分別按工資的%和300%的比例支付加班工資, 沒有對每個單位的工資標準(即日工資標準或小時工資標準)的規定。
這種疏漏也是造成部分用人單位任意扣減、少付員工加班費的根本原因。 有一點,《深圳市職工工資支付條例》明確規定,加班費應按職工本人的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標準計算。 因此,我國也應出台相關規定,明確加班費的計算標準,防止用人單位利用法律不完善的漏洞,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1、延長仿長時間加班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加班時間。
2、休息日加班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2個加班時。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3個加班時。
1. 法定的三個發薪日是天數。
從5月1日到5日,將有總共5天的假期。 其中,5月1日為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為3倍。 五一勞動節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1)公共假期加班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2加班時間(2)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3加班時間,因此在5月1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將按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 5月2日-5日(這四天為節假日)支付日均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加班費單獨支付計算,再將這3天原基本工資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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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有如下磨蝕性規定:勞動合同只規定了工資標準,沒有規定加班工資基數,加二如教的工資基數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既約定了工資標準,又約定了加班基數,加班費基數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既沒有規定工資標準,也沒有規定加班基數,以勞動者正常工作應得的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時工資的工資: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首先,新勞動法,也就是勞動合同法,對加班費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不知道你說的是哪一部分,關於加班費的基數,就看小時還是天,也就是平均日工資和平均小時工資,計算方法是將月平均工資除以月工時, 但是勞動法並沒有很明確地規定每月的工作日數,你們的新演算法其實是國定假日新辦法頒布之後的東西,你們公司的演算法顯然沒有把國定假日放進去。根據《勞動法》和後來頒布的一些補充規定,國定假日要依法安排員工休假,不能請假的,按工資三倍計算,所以就你而言,我建議你
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基數計算,但約定的基數不得低於相應崗位的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有工會或職工代表的,可以在集體勞動合同中約定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沒有工會的,按當前工資的70%計算工資,單位不得隨意扣減職工工資。
你說他很內向,內向的人會有更多的心理活動,就是容易暴躁或者活得更理想化,他跟你說自己能活到四十歲,他想乙個人一輩子,永遠不結婚,內向的人容易對自己缺乏自信, 容易悲觀,我覺得他很愛你,但他的性格決定了他對自己沒有信心,然後產生悲觀,然後暴躁,再加上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會有不想影響你的想法等等,這是愛和深深的痛苦的表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