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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工時工資一般是人身傷害賠償的賠償專案,如果是因他人人身傷害,導致無法工作,無論是否住院,都可以要求損失工時工資,但必須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確實無法工作, 如在醫院必要**或在家中必要**。您需要獲得法院的批准。
如果人身傷害賠償沒有得到賠償,通常就沒有損失工時工資這樣的東西。 如果您因他人的行為而需要停止工作,您可以要求賠償與損失工時工資相同金額的損害賠償,但名稱不能稱為損失工時工資。 賠償標準是您的實際工資損失,您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您的工資損失了多少。
根據你的說法,你似乎沒有被別人傷害,所以你的損失應該是工資的損失,而不是失去工作。 當然,兩者在計算標準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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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確實因受傷而需要辦理相關手續,您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損失的時間工資,但您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沒有必要住院,根據民法的一般原則,受害方必須賠償因另一方造成的損害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失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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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損失時間工資,但必須是由於對方的過錯,並且必須經過相關程式,當然只能是合理的損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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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包括損失的工時工資,以及為捍衛權利而產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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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它,因為他不能讓你去上班,而且他不補償誰來補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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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時間工資。 概念:誤工費是指由於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導致無法進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經營活動而造成的工資收入或營業收入的損失。 這是一種積極的財產減損,表現為本應增加但未增加的財產增加。
你的情況不屬於損失工作費用的範疇,但你可以爭取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除了交通和住宿費用外,還應該包括部分費用損失,這是基於雙方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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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未住院的,還有工時損失工資,喪失工作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失時工資是因受傷而失去的工作,如果你沒有住院,但醫生診斷你需要在家休息,你還需要主治醫生的診斷證明。
雇主可能被要求支付損失的時間補償金,並要求停薪工作,但工資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解除勞動合同時,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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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失時工資是乙個單獨的專案,是指因事故造成的工作收入,而誤工工資不限於住院期間,如果出院後仍然無法工作,那麼合理的誤工時也應該計算:如果你有固定收入, 您將有固定收入 * 失去工作時間;如果您沒有固定收入,您將獲得過去三年的平均工資*; 過去三年的平均工資無法提供的是上一年該地區相同或類似行業的雇員的平均收入*損失的時間。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及人身傷害賠償適用性法律的解釋》 第二十條 損失工時的賠償,根據被害人的損失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損失的時間根據被害人所持有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收到。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繼續缺勤的,可以按傷殘日期的前一天計算缺勤時間。
1.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喪失工作補償金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參照起訴地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
損失時間的賠償金額是根據雙方的時間損失和收入狀況確定的。 傷者缺勤時間,根據當事人收到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療證明確定。 如果雇員因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最終殘疾評估的前一天。 >>>More
有很多情況,例如:
1、工傷損失工時津貼,即第乙個休養期的費用,由公司按原工資待遇按月支付。 >>>More
如果你沒有住院,你可以賠償損失的工作費用,但你需要醫院的主治醫生出具《疾病診斷意見書》,證明你的傷勢還沒有痊癒,需要休息,這樣你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的工作費用。 至於工時補償金額,必須有相應的收入證明,如事故或失業前3個月的工資單,無單位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