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證明遺失,原單位不補發怎麼辦? (高分)。

發布 社會 2024-05-21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原用人單位或須提供證明書影印本,而用人單位須將有關檔案保留最少2年,以備日後參考。 原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該資訊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請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我在網上也看到了類似的東西,我該怎麼辦,我可以重新頒發這個證書嗎? 要不要告他們,大家幫忙,我趕緊,你看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我還有貸款,如果我不能籤這份合同,我就要丟了工作,好心的撒瑪利亞人,幫幫我!!

    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到原來的單位來解決它。 請原經理找出單位底部影印乙份,然後加蓋公章,不要重新影印。 在勞工局檢視。

    或者看看街道辦公室。 打**索要終止合同的材料! 記得記錄整個過程!

    不管對方的語氣有多差! 你要有耐心,說好話! 只要讓對方談談你的合同,並堅持下去,直到他承認你已經終止了合同!

    然後,在全部證言公布後,他們將繼續解釋並申請重新簽發或複製手中的勞動合同! 如果他們堅持不開票據,或者不借你原來的合同! 找乙個有錄音的人事領導!

    我們談論借合同! 如果沒有,請拿出錄音! 如果你聽到錄音,他們仍然不會借用你的話!

    找當地新聞**一起去他們單位,如果沒辦法,就去勞動局! 這是人們收集證據和自己最有益的方式! 私家偵探也使用同樣的方法!

    讓它滿意! 你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證據。 我做過很多單位,從來沒有給過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只要找乙個你有公司的熟人給你買乙個,並寫下適當的日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遺失,原單位不補發怎麼辦? (高分)。

    用人單位拒不辦理的,應當以此為由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勞動仲裁的裁決是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下列爭議的仲裁適用本規則:

    (一)因勞動關係的確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與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的補償糾紛;(二)公務員法實施機關與任用制公務員之間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用人員之間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三)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等人事關係終止以及勞動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糾紛; (四)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等人事關係終止以及勞動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糾紛; (五)武裝部隊文職人員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本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此外,勞動合同解除證明的目的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您應按照正常程式辭職; 3. 證明自己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救濟金或申請新職位; 4.你可以用它來轉移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 以上就是勞動合同解除證明遺失,原單位不補發怎麼辦的問題的答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原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並喪失勞動合同,且原用人單位已被取消且不存在的,勞動者可以依據社保繳費記錄等內容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向所需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發起宣告, 說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勞動者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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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只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到時候就可以離開了。 公司必須為您辦理結算備案手續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並在離職後15天內將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等手續交給您,結清工資,辦理交接。 沒有別的了。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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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勞動合同意向書是用人單位為了解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而製作的問卷調查,是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因此,即使表格上的“部門意見”欄寫著續簽一年,也只代表用人單位的意見,對您沒有約束力。 您仍然可以提出自己的請求。 >>>More

4個回答2024-05-21

要求勞動監察員進行更正。

應當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恢復勞動關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