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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繳納暫行規定》。
第十七條 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公布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並接受職工監督。
社會保險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費徵收繳納機構的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進行檢查時, 被檢查單位應當提供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檢查,不得虛假、隱瞞報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可以對有關資料進行錄音、錄影、拍照、複製; 但是,應為付款實體保密。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應當出示執行公務證明。
第二十四條 繳費主體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銷毀有關賬簿、資料,或者未設定賬簿,致無法確定社會保險費基數的,除給予行政管理外,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徵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紀律處分和刑事處罰;拖延繳費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按照第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徵收滯納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但是,因為太常見了,一般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報到,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讓企業補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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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未按時繳納保險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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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足額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繳納保險費或者未按規定繳納全額保險費的,依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用人單位逾期改正不改正的,處公司應付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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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繳費或限期補齊,並自未繳費之日起每天徵收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拖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變更或者銷毀王徵; 用人單位逾期改正不改正的,處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按日5/10000繳納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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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的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費代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數額的,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24條規定。
繳費單位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財政、會計、統計的規定,偽造、變造或者故意銷毀有關賬簿、資料,或者不妥善保管賬簿,致無法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和刑事處罰外,還對繳納單位的會計、會計、統計和會計、統計、會計、統計、會計行政法規,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徵收;拖欠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障機構應當依照《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在相應的社會保險費外,徵收滯納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拒絕繳納社保金的處罰:
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月工資、經濟賠償等,自侵權之日起一年內,在當地勞動廳勞動監察大隊的幫助下,如不能解決,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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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繳費或者限期補齊,自未繳費之日起,加收每天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應當核准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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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應當繳納上月110%的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勞動者遭受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用人單位當月繳納數額的百分之十確定應繳納的數額; 繳費單位辦理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理賠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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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1)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全額支付遣散費,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代理機構無法補足為由,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 導致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二)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和負責人直接處以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單位在用人單位報出預兆前未登記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用人單位逾期改正不改正的,處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按日繳納滯納金5/10000;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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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勞動者限期繳納或者補足,自未繳納之日起,收取每天5/10,000的滯納金,仍未繳納的,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齊,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加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1.社會保險費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保險一般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五種保險。
1)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職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兼職員工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個人繳納。
2)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職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參加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兼職職工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4)職工應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5)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2.如何懲罰雇主未向員工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每天徵收5/10000的滯納金,仍未繳納的,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齊,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加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這是違法行為,可處以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滯納金5/10000/日;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More
在這種情況下,要及時帶孩子去醫院檢查一下孩子的身體,看看孩子有沒有嚴重的身體疾病,調節孩子的脾胃,調整孩子的飲食結構,不要給孩子吃零食,多和孩子溝通,告訴孩子只有多吃才能讓孩子長高,身體才能學得更好。
員工繳納的工會費不計入個人所得稅,因此不能在稅前扣除。 稅前扣除主要是指所得稅的稅前扣除專案,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More
沒有辦法避免風險。
1、社會保險是強制性保險,勞動部門會查,如果不繳納,勞動部門會對公司進行處罰,要求補充繳費,還會收取滯納金。 即使你支付了其他商業保險,它也行不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