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國有礦山的地下工人,上班三個月就被砸了,工傷賠償的支付標準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5-07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趕緊問問你當地的勞動局,這乙個地方,乙個標準。

    流程如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工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要提交的檔案:

    工傷認定申請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般可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如您沒有勞動合同或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您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您可以申請工傷保險,並確定工傷保險金。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工傷賠償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進行,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醫療費和**工傷費用; (二)住院餐補助;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應當支付生活費;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的,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家屬因公死亡死亡的撫卹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的,需要先申請工傷認定,確定工傷後,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的事項進行賠償。 賠償標準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當地法律計算。 傷殘補償要求員工接受其工作能力的評估,該評估是根據評估結果計算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二)住院餐補助;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享受一次性連鎖顫抖殘疾就業補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撫卹金等相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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