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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公司欠你工資,你可以通過勞動部門或司法部門結算。 但是,如果拿走公司的傳真機,就是對公私財物的侵犯,如果沒人發現,就是盜竊或挪用公款。 兄弟,頭腦清醒,走法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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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用人單位可能被要求補發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 自入職之日起,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乙個月內不得簽訂雙倍工資。
第三,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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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以試用期工資為準。 他們使用工資的比例是符合要求的,至於有沒有充分的理由不發你前7天的工資,你沒有描述,如果確實有問題,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但你不能拿公司的東西, 這是盜竊。如果公司裡的人看到了,你還動了,那就是搶劫。
我建議你專注於找工作,不要為這點錢而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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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拉,你這樣做是違法的,你可以和公司協商,畢竟是聚在一起散去的好點,如果沒有,你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部門報告,如果這些部門不知道,直接去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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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司不加薪,這是勞動爭議。 你把公司的傳真機當成盜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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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勞動者有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履行支付義務,但您不能通過拿走用人單位的傳真機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因此構成挪用公款,將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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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拿著傳真機向公司索要工資,就構成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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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說會完成。 你碰他的財產是你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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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朋友不拿公司的東西,那是公司的錯,如果你上法庭,你可以得到賠償,但所謂的“扣押”會把辯解變成無知,如果你上法庭,你應該吃不了多少官司,但這種行為確實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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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違法的,一馬就是一馬,張三殺了李四,雖然李四的家人是受害者,但並不代表李四的家人有權殺張三。 你最知道如何以這種方式解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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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乙個檔位到另乙個檔位。 如果實在不發工資,只能向當地勞動部門求解,如果做不到,就得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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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如果你能冷靜下來,自然會有正道,你的一萬分錢是絕對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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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不得沒收他人的財物。
有對你有利的充分證據(未付工資)。
不要衝動,要依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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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錢拿東西或破壞是違法的,聰明的人,不要做傻事!
我們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拿著勞動合同去當地勞動局去上面提到的,就像你說的,不理會是正常的,因為這樣的事情很多,管理起來很麻煩,算是玩忽職守了!
上法庭索要工資不划算。
嗯,現在不是有電視節目嗎? 可以去那裡反省一下,**他不好幹之後,先看看老闆有什麼反應? 如果他還是堅持,那就別怪我們狠心了吧?
上完節目後,他的名聲會受到很大的損害,就算拿不到報酬,也算是給我們農民工松了一口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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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絕對非法的。
一般來說,唯一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局尋求幫助。
如果人多,可以找個代表什麼的。
只是他的話。 要麼一步一步去找人幫忙,要麼只能忍著。
如果保險公司調查這件事,會讓你的朋友負責。 它不一定是犯罪行為,因為即使你找到了 110 或上法庭,你通常也必須自己調解。
還有,傳真機什麼的,買一台新的也不花很多錢。 我認為你的朋友這樣做非常不合理和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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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有可能!
把東西還給勞動部門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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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還錢,這不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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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向員工支付拖欠的工資是違法的,員工一怒之下拿著這筆錢抵銷賬目。 在單位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被判犯有盜竊罪。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報告,要求公司退還員工的工資和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金額特別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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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公司拖欠員工工資,這將是違法的。 拖欠工資是違法的,違反勞動法是民事糾紛,勞動爭議可以通過正常的維權方式解決。
員工生氣拿走貨款,不當或違法,最壞的涉嫌犯罪,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這種方法不會超過損失,也是不可取的。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執法檢查大隊投訴,按照勞動安全監督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如果勞動仲裁不被接受或仲裁不公,也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可以直接執行。
在申索工資的同時,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的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您支付額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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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資違法,違反勞動法屬於民事糾紛,但拿走貨款是違法的,做得不好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這種方法不會超過損失,也是不可取的。
2.應盡快退還貨款,然後再採取正常合法的辦法拿回工資,以下方法非常有效,可以參考:
乙個。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依法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灣。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三.最有效的辦法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請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主張賠償,不予賠償的,可以申請法院執行。
d.勞動仲裁不被受理或仲裁不公的,可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可直接執行。
e.在以上述方式要求工資的同時,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按照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您支付額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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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種法律關係:勞動爭議可以通過正常的維權方式解決(如勞動調解、向勞動監察局投訴或申請工資支付令); 但是,擅自拿錢抵扣工資是不正當或者違法的,情節嚴重的,涉嫌犯罪,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此類案件,司法機關在定罪量刑時會結合情況,適當減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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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裡有乙個類似的問題,那就是,如果有人打你,你去打別人的母親,你覺得你能做到這一點嗎?
拖欠工資本質上是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勞動監察投訴、勞動仲裁等方式解決。
如果員工一怒之下拿走了貨款,就不再是勞動爭議,也不是勞動爭議的延伸,而可能是觸犯刑法,也可能是普通的民事糾紛,在法律關係上不再是等同的勞動關係。
因此,解決公司拖欠工資問題的正確辦法是利用司法渠道,而不是通過這種肆意衝動的行為來解決,所以我個人建議房東一定要謹慎冷靜地處理問題,否則如果這樣做,以後可能不僅要追究責任,反而會讓你明明有理有據,卻因此變得無理取鬧, 請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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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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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雇用人。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被要求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合同終止的遣散費,該遣散費應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比率支付給勞動者。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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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欠雇員一筆債務。
工人可以通過 3 種方式領取工資:
1、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3、如有借據,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借據中的工資金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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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簡化這一點,它是:
我從A部門辭職,那天被HR離開,然後在HR工作了七天。
A部門主管有點我和人力資源部捉弄她,跳到了人力可以加薪的地步,開始和老闆等高管鬧事,要求給他手下的另外兩名員工加薪,還說我連一點尊重都沒有給她。
實際上,我先辭職了,然後被談話拋在了後面。
乙個高管的嘴巴,把手翻過來給雲,把手捂住手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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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應足額及時支付,並能領取。
2.你可以得到它。 如果拿不到,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
3. 兩者都不是,但以公司為被告。
4、不繳納社會保險違反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 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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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一定會在4月份拿到全額工資。
2.是的,您已經為公司提供了事實上的勞動力,公司應該向您支付工資。
3、勞動爭議需要提交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由貴公司作為被申請人,因為貴公司是法人,是訴訟標的。 勞動仲裁的申請時間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如對仲裁裁決不滿意,可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沒有社保,沒有簽訂合同,可以同時申請仲裁,如果你沒有簽訂合同,可以要求一年的雙倍工資,社保也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相應的錢。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應到市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監察大隊受理,留下投訴人的相關資料,再聯絡被投訴公司調查了解,如果情況屬實, 勞動監察大隊會出面調解,要求被投訴公司限期改正其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如公司拒不執行,勞動監察大隊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對該單位進行處罰。拖欠工資是員工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的常見問題: >>>More
你首先要知道你為這家公司工作的地方應該由哪個勞動局管理,你不知道怎麼撥打114檢視區、縣、鄉所屬的勞動局的**號和位址。 然後去當地的勞動局,當然要去公司的註冊法人,註冊位址,現在是拖欠工資的公司位址,以及負責人的姓名。 當然,如果拖欠工資,也要合理反映情況,不要誇大其詞,獅子張嘴,不利於勞動部門解決,也拿不到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