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法要求所有雇主為其雇員繳納社會保險,即所謂的五險。 在一些地方,沒有強制支付養老金,因此有些公司不向員工支付住房公積金。 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的,職工可以要求企業繳納社保,也可以向勞動部門報告,勞動部門將強制企業為職工繳納社保。
如果向公司提起訴訟,最多要交兩年的社保費,但與公司的關係會很僵硬,甚至無法在公司工作。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應當核准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用人單位逾期改正不改正的,處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
如果觸犯了法律,就沒有必要提起訴訟,去勞動局投訴,讓單位補足。
-
如果公司未繳納當事人的五險一金,可以要求公司按服務年限進行賠償,即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拒不賠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
用人單位未繳納五險一金的,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足。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職工的幾種保障性福利的統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五險”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種保險; “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類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是企業和個人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由企業承擔,不需要個人繳納。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五險一金”是法定的。
-
社會保障是通過勞動仲裁彌補的。
如你不繳納社保,用人單位還應給予你經濟補償,按服務年限發放乙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的工資半個月。
-
它是根據應支付的金額補足的。
-
法律分析:可以,但勞動爭議需要先通過勞動仲裁,如果一方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
總結。 公司未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員工可以要求員工補足。 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要求經濟補償,每工作一年可以領取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給勞動者繳納五險一金,勞輪採摘者可以要求他補上爛桐仿的飢餓感。 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要求經濟補償,每工作一年可以領取乙個月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也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費分配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社會保險費分配情況。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低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代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延期繳納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險費,不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價值相當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並以拍賣所得抵扣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公司未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的保險費,可根據您的個人收入進行補償。
-
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 企業不向員工繳納社保顯然是違法的。
員工可以持能證明自己在企業就業的相關檔案(如勞動合同、員工卡、工資記錄或工資單銀行對賬單)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要求企業補充繳納社保或者給予補償。
-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四年的補保費,或到法院提起訴訟。
-
總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親愛的步音,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 公司不繳納五險一金如何提起訴訟:不繳納五險一金的員工,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補充繳納社會保險。 或者勞動者可以以不繳納五險一金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社會保險(五險)是強制性的國民保險的一種,凡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這在《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中有明確規定。 依法繳納社會保障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享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 如果您不繳納社會保險(五險),您將無法享受上述福利。 >>>More
畢竟可以享受五險中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退休後還有養老金,還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如果公司不交金幣,買房就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畢竟有公積金買房有很多優惠。 但是,如果沒有公積金,你也可以在買房時申請商業貸款,但貸款利率會更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