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作,試用期可以

發布 職場 2024-05-19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要。 通常試用期持續乙個月左右。 乙個星期當然不是。

    如果你再堅持幾天,做好你的工作,給人留下好印象,並了解負責它的人,那麼你就會找到乙個機會告訴他你不適合這份工作。 記住,這是你應得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你肯定想,雖然你沒有為公司創造價值,但你終究是在為他工作,俗話說,沒有功勞和努力。

    我想如果你認為你可以從那家公司學到一些東西,我建議你不要離開。

    “好吧,等待你學到的東西可以讓你對自己負責,這是最明智的選擇。”

    祝你好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所謂試用期,就是相互適應,如果你不適合公司,你會提前給你的老闆寫乙份辭職報告,按照正常規定,試用期的工資最遲會在離開公司後30天發給你。

    按照正常程式,辦理交接手續,最後問問什麼時候發工資。 這應該沒什麼大不了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按理說,它應該是。 但如果你這樣去,你會害怕被拒絕

    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再忍幾天,再做乙個月,然後他就知道自己會不會付出代價。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必須支付工資。

    2.你應該得到報酬的原因是因為你投入了勞動(以及你是否創造了價值),因為新員工加入公司時是乙個熟悉的過程。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試用期還有工資,很低,既然你不想做,那就和他們算一下,現在有勞動法,沒有人會給你超過20天的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工資在手,問題還沒結,等我發? 那就謝謝你了!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試用期不能超出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試用期的長短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有上限,沒有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純粹的玩球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為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試用期內可以辭職。 此外,在試用期內,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終止僱傭關係。 試用期離職要注意什麼:

    1.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未完成正常的辭職手續,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一定的補償金。 2.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費用不得超過尚未履行的那部分服務期的培訓費。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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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回答2024-05-19

如果公司這麼說,就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應該能夠拿回你的押金,(或者試用期結束,或者7天)。 如果仍然如此,請找到您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來協助您。 >>>More

17個回答2024-05-19

你是被學校指派去銀行實習的嗎?

如果是這樣,你就不屬於勞動關係,勞動法也無關緊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