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的處罰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5-24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處罰。

    1) 責令停止侵權。

    具體措施如下:

    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沒收和銷毀侵權物品;

    沒收和銷毀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和偽造註冊商標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違法營業額50%以下或者侵權所得利潤5倍以下的罰款; 對侵權單位直接責任人,視情況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對上述兩種處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逾期不起訴、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金額進行調解。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應當事人請求,調解賠償商標專用權侵權的數額,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立即責令侵權人停止銷售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商品。

    2.銷毀和接收侵權人的商標。

    3.從侵權人的現有商品中刪除侵權商標,並禁止其重複使用。

    4.用於印刷侵權商標的印版、模具及相應工具,一併沒收。

    5.如上述措施仍不能制止侵權行為,或者與商品有關的侵權行為仍未制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並監督侵權人銷毀侵權商品。

    6.除上述情況外,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處以罰款,從非法營業額的5%以下或利潤的5倍以下不等。 對直接責任人直接負責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並且還需要賠償被侵權方的所有損失。 因此,被侵權方在向工商部門舉報時,一定要抓取取證,最好是拍攝視訊資料,這樣工商部門在調查後才能成功抓到侵權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1、侵權行為成立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並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的工具,並偽造註冊商標標識。 2、違法經營金額超過5萬元的,可以處違法營業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

    3.五年內有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從重處罰。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根據商標侵權雙方的意願,就賠償金額進行協商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第5款規定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十萬元罰款。

    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期三個月。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條 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行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案件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並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的工具,偽造註冊商標標識,違法經營額超過5萬元的, 可以處違法營業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收入或者違法經營收入不足5萬元的,可以對滾輪處25萬元以下罰款。五年內有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從重處罰。銷售不明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夠證明該商品是該人合法取得的,並說明供應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賠償數額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後,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生效後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商標侵權的具體懲戒措施包括:法院認定的制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停止侵權、沒收違法工具、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侵犯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註冊商標專用權,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協商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案件時,認定侵權成立的,應責令扇蓋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並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的工具,偽造註冊商標標識,違法經營額超過5萬元的, 可以處違法營業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收入或者違法經營收入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61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沒收、銷毀標有侵權商標的商標;

    3.從現有商品中刪除侵權商標;

    4.沒收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法律依據]根據《商標法》第二條的規定,中國工商銀行行政部商標局負責全國商標的註冊和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成立商標審查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糾紛。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其次,可以適當減少商標糾紛當事人為解決糾紛而投入的精力。

    第三,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減少商標案件數量,使執法機關更好地利用現有的執法資源。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行協商的商標侵權糾紛首先是不構成刑事犯罪的糾紛,對主要從事假冒他人註冊商標且金額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必須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發生自行協商、意見分歧的,侵權情節一般較輕,後果不嚴重的,可以免除行政處罰,即可以免除行政責任。

    第三,侵權行為查處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權利人的民事權益不受侵權,協商解決是指權利人因未對權利造成損害或危害後果不嚴重而已經放棄對侵權人追究民事責任的權利。

    在執法實踐中,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除商標註冊人投訴的案件外,一般情況下,工商主管部門不會主動要求當事人協商查處商標侵權案件。 當事人主動要求協商的,可以給予當事人一定的時間自行協商,逾期未提供已通過協商解決的證據的,宜作為商標侵權案件進行行政處理。

    2、商標權人投訴的,視為工商主管部門放棄談判或談判失敗,工商部門不再主動進行當事人之間的談判和解。

    3、應案件當事人請求,已提起商標糾紛的工商主管部門未對案件作出行政決定,且案件當事人同意協商解決的,和解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工商主管部門可以應案件當事人的請求撤回(撤銷案件)。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暫時不構成戰刁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應視情況處違法經營收入50%以下或者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並視情情況,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金額,按照權利人因侵權而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 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益確定; 難以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的,應當參照商標許可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上述辦法確定的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賠償的裁定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為確定賠償數額,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有關的賬簿、資料,但該人已盡力提供證據,且與侵權有關的賬簿、資料主要在侵權人手中; 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的使用費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情況判決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當根據權利人的請求,責令銷毀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但特殊情況除外; 對主要用於製造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材料、工具,責令銷毀,不予賠償; 或特殊情況,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無償進入商業渠道。 帶有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僅去除假冒註冊商標後,不得進入商業渠道。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商標侵權的處罰為: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沒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3、杜絕現有商品上的商標侵權行為; 4.沒收直接和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盲目的。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造成損害的,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賠償。 沒有侵權人,侵權人已經逃脫或者不能承擔民事責任,被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賠償。

    第一百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制止侵權、清除障礙物、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百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回答
9個回答2024-05-24

您好,商標註冊人的權利。

商標註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批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包括: >>>More

5個回答2024-05-24

次數沒有限制。

商標有效期為10年,到期續展,期滿續展。 它可以隨時更新。 >>>More

2個回答2024-05-24

1、狠抓商標註冊。

在商標申請期間,一定要密切關注商標註冊,同時也要關注《商標公告》,一旦發現他人申請註冊的商標與自己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應及時提出異議或爭議。 >>>More

7個回答2024-05-24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二)沒收、銷毀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的侵權商品和工具; >>>More

7個回答2024-05-24

商標權的保護期限為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