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課外書老師罰款200元違法嗎?

發布 教育 2024-05-17
3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他人樹立榜樣;

    2)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政策,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畫,履行教師合同,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基本原則、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法制、思想、道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關心和愛護所有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他們在道德、智力、體格方面的全面發展;

    第五點是老師明顯違法,所以算是違法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你正在閱讀一套精裝書,四部傑作。 價格是6888元,所以老師會賺很多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絕對是犯罪行為,所以你應該去有關部門舉報。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怎麼會這樣 那麼老師就從中賺錢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違法,這個老師太不專業了。。向教育局匯報。 也告訴父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的老師太黑了,不是嗎? 這比做生意還快。 找校長或教育局。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覺得這個老師沒錢花! 寄錢不是由他決定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教育局起訴了他。 非法!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你永遠是一頭牛,向教育局舉報,他會等著被罰款。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不合理,可以告訴家長和老師,如果不聽,可以告訴學校領導。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這種罰款當然是非法的,只有國家執法機構才有權這樣做。 老師說,這筆錢有什麼用,如果是收課費或者私下拿,那你一定要告訴教務處。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絕對違法,罰款,只有國家機關才有權。 只有教師,沒有這個權利。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違法,因為多讀書有一定的好處,老師罰款是犯罪。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你在讀什麼書? **還是課外材料? 但無論如何,學校無權罰款! 請向教務處或當地教育委員會舉報! 推薦後者! 這樣的老師誤導了別人的孩子!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哇! 那是乙個什麼樣的老師? 你賺外快嗎?

    當然不是!! 學生怎麼能被罰款!!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中國的法律似乎並沒有說閱讀課外書籍會被罰款。 所以你應該能夠舉報他。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雖然這並不違法。 但他這樣做是違反道德的。 你可以去教育委員會起訴他。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按照你在一樓的方式去做,並告訴校長和家長!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允許免息分期付款。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趕緊去找校長,或者告訴你的父母! 現在還有這樣的老師,太棒了!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這一定是犯罪,而且沒有學校規定可以對學生罰款。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對違規行為的認定,罰款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形式,教師無權實施行政處罰。

    1994年9月,國家教委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改進學費徵收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檔案,重申要嚴格按照審批機關執行學費專案和標準,並明確禁止對學生處以罰款。 此外,《教育法》還規定了亂按罰款者的法律責任:《教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被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退還; 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學校罰款加重了學生的經濟負擔,拉緊了師生關係,更重要的是,這種以罰款代替管理的僵化教育方式,無法說服學生,反而容易導致拜金傾向,與教育初衷背道而馳,應立即制止。 如果老師處以罰款,學生可以向學校或相關行政機關投訴。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依照本法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式執行。 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依法規定的程式的,行政處罰無效。 教師或學校不是行政機關,沒有處罰權,對其的處罰沒有法律依據,因此是非法的。

    行政處罰必須由行政機關依照法律的具體規定執行。 學校不是行政機關,老師不是執法人員,其處罰沒有法律依據,對教師的罰款侵犯了學生的權益,可以向教育局投訴,要求糾正教師的違法行為,並全額退還罰款。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教師擅自補課並收錢並不違法,但屬於違法行為。 2015年6月30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嚴格禁止中小學教師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教師未經許可收取補課費用是違法的。

    您可以到當地教育局報告。 您也可以在當地電視台舉報或聯絡當地電視台。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如果你收了錢,並要求你必須參加他的補課,那將是犯罪,如果可以的話,你可以投訴並向你的上級反饋。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這有點規範,違反了教育局關於教師在義務教育階段從事課外輔導的規定。 懲罰可能很嚴重。 一般來說,這是一種警告懲罰。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法律分析]算作犯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人人是個體,享有相關法律賦予的權利,教師毀壞學生個人物品的行為侵犯了權利。 產權與人類文明相互作用,即產權推動人類文明的發展。

    毫無疑問,中國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但與此同時,我們不能忽視對私有財產的保護。 本條是關於依法保護公民權益原則的規定。

    私權不可侵犯原則是民法系的基本準則之一,是指公民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神聖不可侵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體的一切民事權利均受民法保護。 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人格權和身份權,以及財產權——財產權、債權、智財權、繼承權和股權權以及其他投資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法律分析:違法,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只能由行政機關在法定許可權或關鍵圈地範圍內實施,教師作為民事主體,不享有行政處罰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的; (五)暫時扣留、吊銷許可證,或者吊銷許可證;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實施。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尺子李子。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教師對學生的錢進行罰款是違法的。 因為我國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如果教師對學生處以罰款,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將責令其改正。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教師、工作人員對未成年人處以罰金、變相體罰或者侮辱行為的,單位將責令其改正。 情節嚴重的,也會受到處罰。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開除處分: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對學生進行體罰,拒不改變教育的; (三)行為惡劣,侮辱、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回答
7個回答2024-05-17

讀一本好書,可以讓我們清澈如水,開闊視野,豐富經驗,造福生活。 人的生命是一條路,這條路上的跋涉痕跡已經成為我們每個人生命中唯一的軌跡,這條路不能再走第二次了,而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看到的風景是有限的。 書是雙筒望遠鏡,書是燈。 >>>More

3個回答2024-05-17

我喜歡那些有很多真理的書,這些書使我們受益匪淺。 在我所有的書中,我特別喜歡《鋼鐵是如何製造的》和<《皮皮魯傳》。《鋼鐵是如何煉成的》一書的主人公是乙個意志殘廢的人,他的名字叫保羅。 >>>More

9個回答2024-05-17

如果你是理科生,我鄭重地向你推薦凡爾納'在朱爾斯的科幻系列中,尤其是《神秘島》,你會很高興看到你所學到的知識在付諸實踐時是多麼有價值。 還有《血色羅曼史》《大明宮慈》劇本《射鵰英雄傳》,都是我高中時覺得很不錯的書。 其實,《武俠》和《奇幻》也有很多具有很高文學價值的文章,很多作者都是名牌大學的教授和學生寫的。 >>>More

8個回答2024-05-17

Solved ProblemCollection Books by Mira Lobe 5 標籤: by Mila Lobe. >>>More

9個回答2024-05-17

我建議你還是把整篇文章看完,你看簡介,對理解作品沒有幫助,看完簡介後,你不想再讀原文,那你就失去了另乙個學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