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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在這個“丁金”中是哪種丁。 存款還是存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定金和定金之間有明顯的法律區別。
定金是乙個規範性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 在商品房交易中,買受人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銷價款或者收回; 買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退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定金應加倍退還。 我國《擔保法》還規定:
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金額的20%。 一旦雙方書面約定定金並實際支付定金,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另一方面,保證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種擔保,《保證法》規定,保證合同(即保證金條款)是主合同的從屬合同,如果主合同無效,則保證金條款無效(另有約定的,應當約定)。 換言之,如果合同無效,定金條款也無效,收取定金的一方應退還定金。
因一方過錯導致主合同無效的,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不是兩次沒收或退還定金。
定金不是乙個規範性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支付手段,不具有擔保的性質。 在商品房交易中,如果買方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意味著他已經失去了要求退還押金的權利; 反之,如果開發商不履行義務,則不需要退還雙倍的押金,但這並不意味著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簽訂正式的房屋預售合同之前,買賣雙方簽署的相關認購函(或意向書)並非房屋買賣合同,不具有房屋預售合同的法律效力,而只是廣義的合同。 如果認購函中有定金條款,如果購買者在簽署認購函後悔改,開發商有權沒收定金; 如果開發商違約且未與買方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買方有權要求開發商支付雙倍的定金。 如果認購信中只同意押金,則押金沒有法律後果。
可以看出,定金和定金在內容和法律後果上明顯不同,買方在簽訂購買合同時,應充分了解這一點,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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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簽署了購房意向書?
如果您不簽字,則必須將其退還給您。
如果你籤了字,你就不會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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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所房子屬於我嗎?
是。 2、萬一發生意外,在我拿到房子產權證之前,我老婆是否有權分享房子的部分權利(房子從購買到裝修都是由我家出資,老婆只買電器2萬元左右)。
如果沒有遺囑,可以通過繼承獲得部分份額。
3、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更迭時妻子是否有權分割。
不 不。
4. 如果雙方都有子女,子女是否擁有部分或全部繼承權?
當然有部分。
1、因侵犯他人名譽權提起民事訴訟的,可能會根據情節輕重,判令賠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賠償。 但是,您的情況並未造成重大的精神損害,因此您不需要賠償精神損害。 >>>More
1.肯定有侵權的事實,你說的侵權事實應該是女生罵你。 你應該提供證據來證明你應該被罵的事實,可以是證人、錄音或錄影,也可以是罵你的人的陳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