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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財產是指雙方婚後共同購買的所有財產,包括積蓄、汽車、房屋、小家電等大件物品。 離婚後,一般是家庭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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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原文如下: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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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登記結婚,買房賺的錢屬於夫妻財產。 在離婚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過錯的一方,雙方將平分。 如需更多離婚諮詢,請為您找到具體的答案。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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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財產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創造的家庭財產,分居後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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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離婚分居? 有時候,財產分割後確實有離婚,但大多數人還是在離婚時談論財產分割。 離婚分割的財產是指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個人財產不予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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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些夫妻為小S買了車買房,夫妻倆的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在這種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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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婚後一起買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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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分配夫妻雙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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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以雙方協議方式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雙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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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雙方對共同財產所有權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如無約定的,當事人應自行協商如何分配,在協商財產分割時注意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
3.照顧無辜方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
5、方便生產,方便生活。
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起訴法院判決,法院將按照照顧孩子、婦女和無辜方權益的原則作出決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不能達成粗略的御用傳喚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辜一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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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協議離婚中,雙方可以簽訂財產分配協議,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財產分割主要決定了財產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如果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但聯名財產一般在分割財產時平分。
1.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一款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分,即離婚時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應當由雙方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 不能由一方決定。 >>>More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取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More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離婚時如何檢查財產轉移的問題。 離婚案件中,按照誰主張、誰承擔舉證責任的原則,夫妻一方主張另一方惡意轉移、隱匿、損毀、變賣共同財產的,夫妻雙方應當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證據; 如果對方不配合,可以向法院申請收集相關證據,但應提供相關線索,如對方身份證號碼、銀行、房產位址等。 (一)注意家庭財產狀況,防止對方以“孝敬父母”或“外商投資”的名義轉移資金; 注意以配偶一方名義持有的股權投資、保險單等。 >>>More
都說是聯名財產,必須平分,如果是那些不動產之類的,可以估價計算,比如家裡有一套房子,值100萬,那麼如果一方想要,可以給另一方50萬, 而其餘的財產也可以按照這個劃分進行分割。這種細分最重要的方面是平均值。 >>>More
一般來說,如果在婚姻期間購買了一輛車,一般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如果男女雙方共同約定,婚姻關係期間的汽車屬於一方,也沒關係,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妻子簽字同意,這輛車就屬於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