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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與其看了上面那個人告訴你的那麼多東西,眼花繚亂,不如試著把這些詞一一找來,比較一下,這樣才能看得更清楚,理解得更清楚。 如果別人能找到,你應該自己也能做,畢竟這是你自己的話題,你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你在尋找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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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答辯權和抗辯權具有不同的法律內涵:前者有時指所有抗辯主張,有時具體指提出的主張不存在或已經消滅的異議,即事實抗辯; 後者以債權為設定和行使債權的前提,其目的是反對債權,而債權往往以“拒付”為特徵。
嚴格界定辯護權和辯護權的法律定義,分析兩者的差異和聯絡,不僅是理論建構的要求,而且將對審判實踐產生重大影響。
抗辯權是債權的對抗權,其對抗內容體現在對方當事人雖然存在債權,但依照抗辯權享有拒絕付款的權利。 例如,在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合同中,當合同履行期限到達時,雙方當事人已經產生了要求履行的權利,但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以同時履行為由,在另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之前拒絕支付相應的款項。
2.當事人是否需要主張自己的主張是有區別的。 在訴訟中,事實抗辯不需要當事人主張,法官可以主動援引。 抗辯權需要當事人自己主張,法官不能主動援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相互欠債,沒有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當事人有權在另一方當事人履行之前拒絕其履行請求。 當另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依次相互欠債,應先履行債務的一方不履行的,後履行的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 在後履行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約請求。
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環境嚴重惡化;
(二)為逃避債務而轉移財產或者逃資的;
3)商業信譽損失;
(四)有其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鑿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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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防衛權主要是指妨礙他人行使權利的對抗權,有同時進行防衛的權利、先進行防衛的權利、抗辯權的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相互欠債,不依次履行肢體命令的同時履行抗辯權。 先履約抗辯權是指當事人相互欠債,且存在履約順序的,應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後履行義務的一方有權拒絕其履約請求。
其他法律法規等 民法上有很多抗辯,如同時進行抗辯的權利、後進行抗辯的權利、對不安的抗辯權、一審抗辯權、消滅訴訟時效的權利等,除了民事權利的一般特徵外,還有自己的特點。
同時行使防衛權。 當事人相互承擔到期債務,沒有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有權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絕其履行請求,另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在履行抗辯權的法定條件之後
1.必須是雙向合同。
2.合同債務的履行順序是有順序的。 履行順序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法律法規或貿易慣例確定。
3、先履行義務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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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辯權,又稱反對權,一般是指反對對不法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抗辯權的功能通常是延遲行使求償權或消滅求償權。
抗辯權一般是依附於訴訟請求權時產生的,如果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權在法律上確立,那麼辯護權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 如果另一方的主張權不合法,則無需行使抗辯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債務人收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可以向受讓人主張轉讓人的抗辯。
第五百二十七條 【抗衡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為逃避債務而轉移財產或者逃取資金的; 3)商業信譽損失;(四)有其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當事人沒有確鑿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匿名權不是乙個法律概念匿名是允許的,主要是為了保護人身安全,因為很多舉報、評論、投票等,直接涉及一些人的重大利益,一旦真實身份被洩露,可能會遭到攻擊、報復從本質上講,它是對個人權利的衍生保護措施它是保障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等的措施。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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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男籃中,只有揭幕戰和加時賽都是以跳球開始的,其他比賽都沒有跳球。 如果發生爭球,開場控球者 A 占上風,球應判給 B。 以此類推,下次爭球時,球就會被歸還,只要NBA裁判判罰了爭球,爭球雙方的球員就會在發生爭球的最近圓圈內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