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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沒有把這個問題說清楚,首先,你說你和房東合租了房子,你的意思是房子是房東租的,然後他把一部分轉租給你,不是嗎? 如果您從房東那裡租房並轉租,您必須獲得原房東的同意。 否則,原主人可以把你踢出去。
二是煤氣公司下令整頓,裡面是不是沒人住,肯定沒什麼大不了的,整頓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你把床搬出去就行了,他還是應該來檢查的,你要是不搬出去,估計會被罰款的。 第三,關於這個簽名的問題,如果籤了字,只說明通知已經通知了家裡的人,不會好,是煤氣單位已經履行了通知義務的證明。 第四,如果發生天然氣**,將調查事故原因,並確定責任以確定賠償問題,如果確實有過錯,您肯定會承擔部分責任,這取決於調查結果。
第五,至於你該不該承擔賠償責任,就看你整個事情有沒有過錯,如果你有過錯,你沒有過錯肯定不會承擔,這和房東會不會起訴你一樣,你什麼都沒做, 他怎麼能起訴你,訴訟一定要有事實依據。你有很多問題不清楚,我只能這樣回答,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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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他們說,有隱患也沒辦法,把床搬走就行了,搬走後把隱患除掉沒人事;
2、如因床鋪原因發生意外,無論簽字與否,均需承擔部分責任,因為房間由你與他共用;
3、床後如再次發生意外,無其他過錯,不承擔任何責任; 沒有動,所以事故發生了,就有責任; 如果事故是床的問題造成的,天然氣公司已告知其不承擔責任,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由其負責(人為除外); 房東不能起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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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簽字並且不告訴房東,房東可以起訴您,以防萬一發生什麼事情。 如果確實發生燃氣事故,您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天然氣公司不會給房東賠錢。 如果您還有任何問題,可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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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例行檢查,就算出來了,也是正常的,如果發生什麼事,天然氣公司也不會陪你。
告訴房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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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生上述情形時,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先審被告是否在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 當事人在上訴期限內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書面認為一審判決可能有誤,連同案卷一併送交二審人民法院。 當事人在上訴期限內不上訴的,原審法院應當在判決生效後,由院長將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按照審判監督程式處理。
2)是的,因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撤銷將導致一審判決自動生效。
3)公司與百貨達成和解協議後,有兩種方式:可以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準備調解檔案;百貨公司可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申請撤訴。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若干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複核被上訴人在答辯狀中對第一審判決書內容的變更、補充請求。
(五)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宜直接裁定第二審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由於我國在民事訴訟中實行兩審終審制度,二審判決具有終審效力,當事人不得上訴,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沒有參加訴訟時,雖然可以追加他們參加訴訟,但必須按照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發回重審。
如果第二審人民法院直接裁定當事人負有民事責任,那麼這種判決實際上剝奪了另一方當事人的上訴權,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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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判決生效是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一審法院應當執行的執行依據,因此,銀河公司應當向某市甲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在執行過程中,遺囑執行人不得主持雙方當事人的調解。由於當事人之間的實質性權利糾紛已經由生效判決確定,執行機關不遵循審判監督程式,不得隨意變更。
(三)根據《民事訴訟意見》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協議的執行,另一方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行,但已經履行的執行和解協議部分不予恢復執行。因此,此時只能責令大明公司支付未履行的5000元,即生效判決確定的2萬元減去已支付的1萬元。
4)這是不正確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在執行過程中達成和解協議的,執行人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錄在案,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因此,此時,A區法院應恢復執行生效的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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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的,可以以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為由辭職,用人單位確實有違法行為,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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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支付工資,你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此外,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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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不得超過乙個月,因此貴公司的三個月試用期是違法的,超出的部分無效。
另外,貴公司不簽訂合同,從上班的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都要給你們加倍的工資。 如你被解雇,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如你不通知,應向你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工作不足六個月的,你也應得到半個月的工資,服務不足一年的,六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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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單方面變更合同,所以不要先辭職。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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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以誰的名義轉讓了這塊土地的使用權?
2、如您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使用,並已依法辦理相關建設手續,並取得相應許可的。 那你就不用怕他們了,直接起訴對方侵權。 或者起訴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
3、如果你沒有權利辦理相關手續,那麼你現在應該做的就是重新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式和許可證。 否則,即使將來被徵用或拆除,也會有很多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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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大家好!
我真希望能幫到你,但你說的“結案翻案無數”是不正確的,因為中國的民事訴訟法有規定。
在簡易程式(即一名法官)的情況下,期限一般為三個月。
一般程式一般為六個月,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第一百三十五條 適用普通程式的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期六個月; 仍需延期的,報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一審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要延長,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三個月。
二審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束。
再審案件按照原定期限審理。 簡易程式三個月結束。
因此,案件進入一審後,當事人對判決、裁定不服的當事人再次上訴,進入二審程式,人民法院適用二審程式審理上訴案件後作出的判決、裁定為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 所以這不是你所理解的“翻案結案”。
鑑於涉及你父母的訴訟的具體情況,我不知道,但按照常理,你上個月說的終審是二審判決或裁定,期間肯定有很多**調查等等,所以現在只剩下執行階段了,只要被執行人有一定的財產, 可以提供線索,估計執行到位只是時間問題,中間不會有大的變化。
祝你好運!
果然是一些小孩子,呵呵,很可愛,朋友之前有一點摩擦是正常的,我覺得我看的人很小,我不喜歡關心一點小事的人,你可以像乙隻手一樣從b開始 畢竟男生可以比女生更開放 告訴他你心裡的想法 我很珍惜這段友誼 我不想失去乙個好朋友我過去說過一些話 希望你不要介意 或者什麼 A 可能傷害了你 你不能用它來傷害別人,不是嗎 你聽了就覺得不好,所以你以後也不想再做了 對你說過的話負責 c 是乙個好人,在你最困難的時候陪伴你, 如果他們的問題真的很難解決, 那還不如換一些親密的朋友 不是那麼人家就適合做朋友了 另外,你說你比較自卑 學習就是這樣 必須有最後的 如果他們有好的gr
總結。 口語交際是一種教學策略和方式,是服從和口語能力在實際交際中的應用,聽力和口語是口語交際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我們不能簡單地將口語等同於服從和口語,它包括了交際、分析、綜合、判斷、推理、概括、歸納等思維技能的過程, 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動手能力、創造能力等,在口語交際訓練中,只讓學生有多種感官參與活動,才能有效提高口語表達能力。在這類題中,一是要注意語氣是否禮貌,二是要注意語境的結合,三是推斷要寫的內容,三是題幹中具體問題和需要表達的內容的綜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