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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急救人員隨意移動傷者造成傷害,這在廣西巴馬縣聽起來很奇怪。 根據網上“120救護人員導致車禍傷者從擔架上摔下來”的內容,現場有一名女子發生車禍後躺在地上,當時一輛救護車停在該女子旁邊,急救人員從車上下來,抬著擔架, 但當急救人員抬起該女子準備將其放在擔架上時,擔架被一旁的電瓶車絆倒,導致擔架上受傷的女子再次倒地,急救人員抬起第二名受傷女子,將擔架放在擔架上送上救護車。這一段**上網**之後,引發了不少網友的質疑,很多人認為是第一反應者拖著女子,讓女子從擔架上摔下來,這種情況不會導致女子第二次受傷。
網友質疑急救人員是否不專業 網友們在網上觀看了**後,很多人都在質疑當時現場的急救人員是不是專業人士? 急救人員看起來不像醫院專業人員,從他們拖拽受傷婦女的方式和她從擔架上掉下來的方式來看,他們應該被外包。 我們知道,現在有些醫院出於各種原因將急救人員外包出去,也就是說,除了救護車是醫院外,其餘的急救人員,包括司機,都是外部的。
此外,也有網友猜測受傷女子是不是當場死亡,導致這些急救人員拖著女子如此大,但也有網友反駁說,如果她死了,應該是當地殯儀館運送屍體。
針對網上的質疑,巴馬縣衛健委對事件進行了調查,事發中的救護車屬於巴馬縣人民醫院,並非網友聲稱的私人承包車輛。 隨後,記者聯絡了巴馬縣交警大隊,詢問了當時事故的具體情況,但交警大隊工作人員在接通後沉默了10秒。 此外,巴馬縣衛生委員會表示,事故中的女子當時已經死亡,至於救護人員是否專業的問題,巴馬縣衛生委員會回應稱,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平時我們感覺不舒服或者遇到意外的時候,都會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因為我們相信急救人員的專業水平,但這次巴馬縣的問題說明我們的急救人員還存在一些問題,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出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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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質疑急救人員拖拽摔倒擔架會造成二次傷害,並表示“某地救護車上專業人員很少,而且是私下承包的。 評論中也有網友猜測傷者當場死亡,還有網友質疑沒有看到醫護人員確認傷者的生命體徵,如果死亡,殯儀館應該負責運送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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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由於急救人員的不專業造成的,急救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知道如何移動傷員並合理使用,以避免因移動不當而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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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是醫院在招聘救護人員時沒有進行嚴格的篩選,導致很多專業知識不熟練的人進入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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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救護人員的疏忽,他們已經習慣了每天面對大量傷員,警惕性降低,所以做事比較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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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上醫護人員的疏忽,缺乏安全意識,缺乏專業精神。 當親屬將病人交給醫生時,醫生有責任盡其所能照顧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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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急救人員可能有才華橫溢的新人,他們不熟悉工作要求,所以才會出現這種不專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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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情況緊急,醫務人員都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所以出現了不專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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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情況緊急,而這些急救人員也處於緊急狀態,所以這種情況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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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急救人員中的一些人可能沒有接受過臨時補編數字的培訓,這就是這種情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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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找的醫護人員不夠紮實,學不了,所以工作起來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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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請注意急救的三個原則:
1、搶救第一:讓處於危險境地的傷病員盡快脫離危險,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後再進行治療。
2、先重後輕:對於大出血、呼吸異常、脈搏微弱或心臟驟停、譫妄等傷病員,應立即採取急救措施,挽救生命。 昏迷的傷病員應注意維持呼吸道。
通暢。 傷口處理一般應先止血,然後包紮固定,並盡快轉入醫院。
3、先搶救後送:現場所有傷者、病者均需經過急救處理後才能轉送醫院。
到現在為止,你會發現,雖然在急救過程中,由於創傷的影響,在移動傷者時需要非常謹慎和小心,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移動傷員”這句話實際上違反了急救第一原則的第一原則,實際上是最重要的原則。
“先搶後救”的原則,不僅對傷病員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保護救援人員的安全也具有重要意義。 在發生火災、車禍等潛在的次生災害的情況下,如果救援人員不將傷者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不可預測的次生災害很可能對救援人員和受傷者造成二次傷害。
所以請記住,如果受傷的人在有危險的區域,他們必須盡快撤離。 即使有必要,目擊者也可能不得不放棄救援並離開現場。 安全是現場急救的第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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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個人而言,攜帶無法下樓的病人是一種義務。首先,它是。 既然患者的工作人員撥打了120並支付了這個緊急電話**,那麼將行動不便的患者抬下樓的行為是否包含在撥打120的付款中?
畢竟,他們支付了服務費用,並有義務享受到達醫院和進行急救的過程。 <>
其次,我們應該考慮到,由於他撥打了120,因此患者非常需要他自己很辛苦,所以會撥120,說不定會有身體上的不便,也不要因此而錯過最好的**時間,或者敲門的時候會有更多的麻煩,給後面的**帶來很多麻煩。 <>
有一次,我想當一名醫務人員,他心裡也有道德約束著他,而為了救病人,在這段時間裡,就包括了這樣一段護送他安全到醫院急診室接受**的過程。而且我希望能夠從事醫務人員的工作,而我是一名醫務人員在120救護車上,他的身體也應該能夠護送行動不便的病人下樓這樣的行為,現在很多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他們的主要勞動力都在外地工作,這也給他們的生活和疾病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作為乙個從事工作的人,身體足夠強壯,能夠承受這樣的行為,我認為他應該做這樣的事情,無論是失業還是因為對社會的這種道德約束。<>
即使陌生人看到這樣的情況,也會在周圍人注視著他的時候,幫助他,給予他相應的保護,因為在人之初,自然是善良的,每個人都是善良的。每個人的本質都是善良的,尤其是在別人急需幫助的情況下,我們平凡的小事就顯得尤為重要。 也許只是樓下的護送,但這種行為給了他們無限的關懷,但對他們來說,卻是人生的一大幫助,也許正是那小小的幫助,才會把他從死神的手中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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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沒有義務將病人抬下樓,他們只負責急救,但大多數醫務人員會把病人抬下去,因為他們太善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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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強制性的。 因為作為一名醫療專業人員,每個患者都是他們照顧的物件。 這是他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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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因為這是醫務人員的責任,他們絕不會推卸責任,一定會幫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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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有義務的,醫護人員去病人家裡幫助病人,他們也可以通過抬擔架來保證病人的生命有更大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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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自願)≠義務(強制性)。 急診120中有擔架工人,醫院裡有護士。 但是,醫務人員只負責醫療救助,不利於分散體力。 當然,大多數醫護人員都會好心地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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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有義務,因為他們的責任不僅是把病人送到醫院,而且是把病人送到急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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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有義務將這些患者抬下樓,因為這種行為也是復甦患者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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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實際情況是,120,999會讓家裡人找人扛。 2個人抬病人下樓是不夠的,至少4個人。 如果家裡人手不夠,只能請鄰居或保安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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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他們有義務,因為他們的職責是挽救生命並及時將患者送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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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 幫助病人也是他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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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我需要 120 才能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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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遭受突發疾病或意外創傷的患者,甚至關係到患者生命的延續,這一點非常重要。 這就要求參與急救的救護人員精通急救,掌握全科醫學知識,能夠快速做出正確的診斷,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縮短患者治療前的延誤時間。 例如,在現場使用可攜式心臟起搏器、救護車車載供氧系統、氣管切開術等手段進行緊急救援和治療; 消毒和包紮傷口; 使用急救固定裝置暫時固定可能發生骨折的部位。
危急情況往往需要先“救”,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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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人員搶救的原則是錯誤的:當有人受傷時,首先要判斷受傷的嚴重程度。
救護人員救援的原則
1.安全第一。
在救援現場,救護人員首先需要確保自身安全。 他們需要評估現場的危險程度,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來保護自己。 只有在確保自身安全後,才能更好地為患者提供搶救服務。
其次,迅速回應這種讚美。
在緊急情況下,時間至關重要。 救護人員需要迅速做出反應,迅速到達現場,對患者進行初步評估和治療。 他們需要根據病人的病情和傷勢採取適當的急救措施,盡快將病人送往醫院作進一步**。
3.科學救援。
救護人員需要具備一定的醫學知識和技能,能夠根據病人的病情和傷勢採取科學的急救措施。 他們需要根據患者的病情和傷勢提供有效的急救治療,以減輕患者的痛苦和危險。
四是人性化服務。
救護人員需要有一定的人文關懷,能夠在搶救過程中給予患者及其家屬充分的關懷和支援。 在搶救過程中,他們需要與患者和家屬進行有效的溝通,才能感受到救援人員的關懷和溫暖。
5.團隊合作。
救援工作需要多人協同工作,救護人員需要與其他救援人員密切合作,共同完成救援任務。 在救援過程中,他們需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援,以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救護車救援原則是救援工作的重要指導原則,救護人員在救援過程中需要遵循這些原則,以確保患者得到最好的護理。
同時,救護車護理也需要不斷學習和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知識,以更好地為患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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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救護車到達之前可以對傷者做些什麼:(
a.快速尋求幫助。
b.傷者呼吸困難,氣道暢通。
c.發生心臟驟停,進行心肺復甦術。
d.在開放性骨折和椎體骨折的患者中,骨折部位縮小,手指固定和包紮。
正確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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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救護車到達之前,我們可以採取人工呼吸、胸外按壓等急救措施,最大程度保證傷者的安全。
當遇到急救情況時,及時採取急救措施至關重要,這可能會挽救傷者的生命。 當救護車尚未到達現場時,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以下措施:1
確定受傷者是否有呼吸和心跳。 如果沒有,則需要立即進行搶救性呼吸和胸裂的外部按壓; 2.如果患者有明顯的出血或外傷,應使用乾淨的布或手巾止血並固定傷口; 3.
如果傷者突然暈倒或抽搐等,需要抬高抬高開洞的人的頭部,讓他們側臥,並保持氣道暢通; 4.如果患者感到胸悶或呼吸困難,可以要求他們坐下或坐下並吸氧。 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急救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二次傷害,還需要盡快聯絡救護車或將傷者送往醫院。
如何獲得急救知識和技能? 急救知識和技能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獲得:1
學習急救手冊和課程,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和技能; 2.參加急救培訓課程,學習專業急救知識和技能; 3.**用於實時急救指導的急救應用程式。
在救護車到達之前,我們可以採取人工呼吸、胸外按壓等急救措施,最大程度保證傷者的安全。 同時,也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報警,保護事故現場,確保交通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在超車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報警並依法處理。
這一切都要從紅十字運動的起源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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