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傷出院了,而且我沒有收到任何殘疾程度的錢,我可以繼續住院嗎?

發布 社會 2024-06-30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工人因工傷出院,傷殘等級未發,如舊傷未**,則不能繼續住院。

    工傷保險待遇的主要補償為: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月薪)、一次性就業補貼(根據勞動者所在省份工傷規定確定,勞動關係終止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貼(根據勞動者所在省份的工傷規定確定, 勞動關係終止時領取的)、停工期間的工資帶薪(根據勞動能力考核結論通知確定)、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和勞動者所在省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七級至十級殘疾的,應當享受下列福利: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沒關係,你得不到就不能出去。 反正住院不是你自己的錢,你不用著急。 他們會很著急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工傷沒有解決,但只要符合出院條件,就可以出院,可以自費,不出院,沒有勞動能力考核的,不能得到賠償。 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發生工傷的職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職工身份證影印件、勞動合同影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影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後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影印件; 以及初始病歷的副本。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診斷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協調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或者職業病鑑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符合工傷待遇要求的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根據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需要根據工傷認定作出決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認定期間,暫緩執行工傷認定的期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受傷員工威脅他或她出院以解決賠償問題,是自作自受。

    如果受傷的雇員符合出院條件,他或她必須出院並支付自己的費用。 此外,如果您沒有出院並且沒有進行工作能力測試,您將不會獲得補償。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工傷職工醫療管理辦法》。

    Yuren Shefa 第 2010 期 203.

    第六條 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抓好入院和出院適應症,對符合住院適應症的工傷職工,第一醫院必須按規定收治住院,不得推卸責任。 因工受傷不符合住院適應症的,不得住院治療。 受傷員工能夠出院**的,應及時通知其出院情況,嚴禁故意將受傷員工留在家中,懸床住院。

    受傷員工接到定點醫療機構的出院通知後,應當及時辦理出院手續,不得無故拒絕出院或者延遲出院時間。 對出院通知書發出後拒絕出院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及時通知工傷保險機構,自出院通知書發出之日起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承擔,不支付工傷保險。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 未達到傷殘程度的工傷如何賠償?

    (一)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2、停工期間(工傷期間**、**),按原待遇支付工資;

    3、單位負責停職期間需要護理的人員;

    4、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按受傷職工所在地的標準發放。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全部工傷保險。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勞動者無法確定殘疾程度,用人單位還應承擔按時支付工資和福利的責任,如無故被解雇,建議及時處理勞動爭議解決。

    事實上,如果該人對工傷和殘疾等級的結果不滿意,例如未達到等級,當事人可以申請對鏈條進行另一次評估。 對市級殘疾結果不滿意的,應當自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復鑑申請。 省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2.停工期間(工傷**、**期間),按原待遇支付工資;

    3.住院、工傷伙食補,以及醫療機構森靈出具的證明和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協調區帶病到國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 具體繳費標準由協調區人民規定。

    4.如有不明白,可直接詢問或致電12333諮詢當地勞動部!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工傷出院後還有工資。 勞動者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暫時停工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通常不允許超過 12 個月。

    如果傷勢嚴重或情況特殊,可在應用後適當延長。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傷殘撫卹金,並依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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