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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大多數農村地區的老年人不會要求這樣做。 就算兒子真的為難,也只會讓女兒幫忙,不會“不喝水就逼牛頭”。 個別現象確實存在,但很少有人不顧女兒的生死堅持付出代價。
老人把家裡所有的家產都給了兒子,但要女兒交贍養費。
你認為這合理嗎?
給為人父母的朋友的建議:在財產方面,應該由子女平分,或者不應該留給任何乙個子女,而是要平分,否則子女心中會有意見。
同時,當你的孩子不支援你時,你首先要在思想上教育你的孩子,讓他們懂得報恩,履行孝順。 通過思想教育後,孩子們仍然不支援我們,我們將通過法律程式。
給小朋友的建議:作為乙個孩子,你必須了解Entu。
不要吝嗇你的父母,因為沒有他們給我們生命,撫養我們,我們連活下去的資格都沒有,更不用說財富了。
老人把家裡所有的家產都給了兒子,但要女兒交贍養費。
同時,無論如何,都要不要贍養年邁的父母,因為不聽父母的話會被嫌棄。 別人會認為,這種人不懂得報恩,冷血,甚至拋棄了給他生命、養育自己的人。 此外,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也必須有撫養父母的義務。
既然我們有義務,就應該履行義務,不應該等到法庭才明白尷尬和羞愧。
你認為這合理嗎?
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義務和財產繼承不對應義務和權利關係。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是對父母善良的回報,無論子女是否獲得了父母的財產,都必須履行經濟支援、日常照顧和精神安慰的義務。 而是繼承法。
它還規定,在遺產分配中,未履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獲得少量份額或不獲得份額; 履行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能會獲得更多的股份。 推而廣之,獲得大部分或全部財產的子女是否也應該承擔更多的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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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很不合理,兒子和女兒都是老爺子的孩子,老爺子這樣做很不合理,老爺子也會讓兒子和女兒的關係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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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做法很不合理,老爺子根本就不公平對待孩子,把自己的財產留給了兒子,就讓女兒交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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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很多人都會這麼做,但我覺得真的不是特別好,應該不會再有父權制的心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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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肯定要交贍養費,因為老爺子有撫養女兒的義務,女兒也要贍養,這是鐵律,雖然老爺子把財產給兒子看似古怪,但這與贍養費的義務無關,老爺子把財產留給誰,這是家庭的權利, 不是說財產一定要給孩子,贍養費和贍養費是相應的,財產和財產沒有關係,只是因為老人沒有給女兒財產,然後女兒不給贍養費,那是不對的。因為老爺子不管有沒有財產都養活了你,所以女兒沒有理由說你沒有財產,你就不給老爺子贍養費。 這背後的原理是什麼?
如果是這樣,它仍然是一種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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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覺得老頭子的做法有問題。
1.老年人有一種傳統觀念,認為家產是給兒子的,兒子會繼承家產和姓氏,但這太老套了。
2.從法律角度來看:女兒和兒子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女兒和兒子都應支付贍養費。 現實生活中,父母已經住在兒子家,兒子為父母吃飯生活,兒子已經贍養父母了,女兒需要拿一點贍養費。
3.從女兒的角度來看:父母要報答把女兒(從嬰兒開始)養到成年的恩情,你也要報答他們養育她們,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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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來,女兒的做法特別正確,我也特別支援女兒的做法,如果我是這個家的女兒,我也會這麼做,老爺子的重男輕女心態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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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老頭子有重男輕女的心態,對女兒很不公平,這筆贍養費應該由他們的兒子來支付,因為他們把家裡所有的財物都留給了兒子,只有這樣,才不被別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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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老頭子死板、迂腐、重男輕女,拒絕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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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女兒必須需要支付贍養費,但父母的這種做法確實不合適,兒子和女兒是一樣的,財產應該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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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財產留給兒子,有利於提高結婚率; 讓女兒交贍養費,有利於提高老百姓生女兒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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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在法律、傳統、人情之間穿梭,談論什麼對他們有利,所謂公平就是平等對待每乙個人,而且是統一的標準,雙重標準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公平的,公平是人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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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將所有財產留給兒子,但他們要求女兒支付贍養費。 父母有權處置個人財產,而子女則有贍養長輩的法律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義務贍養、支援和保護他們。
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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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老人有錢是老人的事,給贍養費是你的事,應該給,如果你的父母沒有撫養你,就說別的。 贍養費應確保受撫養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應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給老人的具體贍養費數額取決於子女的數量和子女本身的經濟水平。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以子女收入的20%-30%為標準確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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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對這個問題都有自己的看法,我認為農村人和城市人都是如此。 他們的想法各不相同,也是一樣的,比如,農村有個習俗,確實是出嫁了的女孩子,像水一樣灑了出來,然後分了娘家的財產,那就是你,沒關係,比農村宅基地男孩18歲以後能給他一塊宅基地, 而女孩叫不,就是說沒辦法,沒辦法,就是你繼承娘家的財產,是不可能的。比如媽姓張,那麼娶人家生子的兒媳婦就姓張,那麼你結婚後生的孩子肯定不會姓張,因為你的姓氏是你家生的孩子生了男姓,所以說財產應該留給姓張的人, 而且不可能把它留給乙個有外國姓氏的家庭。
其實中國有這個習俗,從古至今都是這樣,沒有辦法做到。 作為乙個女孩子,那你父母生了你,在你20多歲的時候把你撫養長大,然後你欺負你,分享你父母的特長,那你覺得你要嫁給別人,所以你生的孩子不像姓,你把財產分到南方,我覺得真的不合適, 那你爸媽把你養了那麼多,你交點贍養費,這也沒關係,更不是說不應該,你以為從你出生到20多歲,那他花了多少豬肉,多少兵力?我真的不想讓你遲早知道,因為你有孩子,而且你也知道養孩子不容易,從孩子上學到學費、吃吃穿住,這些都是父母給你的,所以說一些子女撫養費,我覺得也很正常, 反之,你可以想一想,如果把財產分給你娘家,那麼你嫂子,到時候回娘家,回娘家,你願意嗎?
所以這是個道理,就是說你娘家不給你拍拍,那你家也不會給你嫂子的財物,我覺得這也很好,兩邊都省下你家,比如你繼承了財物,你老公想繼承,婆婆的財物,那你好好想想, 雙方的財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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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和女性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財產不能只給兒子,也不能只給女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義務贍養、支援和保護他們。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二十六條 男女繼承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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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老年人有錢向子女索要贍養費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支援、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有義務贍養老人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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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毋庸置疑,老年人有權處置其個人財產。 雖然老人把所有財產都留給兒子是不合理的,但要女兒贍養費,在法律上是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子女有贍養、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不能工作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九條也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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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財產可以平分給孩子,但是老人也要一起贍養,如果一開始,老人已經把財產給了一方,那就意味著他想得到兒子和妻子的財產來長期撫養他,作為乙個沒有得到財產的女兒, 當然,你不能給生活費。
但過年假期,還是要孝順老人,而且必須是自己的父母,把自己的生命和未來交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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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老人不都是這樣嗎,他們都把好東西給兒子,缺錢的時候就想著女兒,都是女兒,都是父母的小棉襖,現在看來,女兒是父母的搖錢樹。
老人把家裡所有的家產都給了孫女,兒子有權利不供養老人嗎? 兒子沒有權利不贍養老人,因為老人小時候就把你養大了,在國法上,老人老了,你就該孝順老人,老子的生活這也是一種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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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雙方協議離婚,男方把所有的房子都給女方,男方已經簽了協議,男方有困難,想把房子拿回來,從法律上講,他不會回來,因為男方已經書面簽字,簽字有效, 這是證據。如果女方憐憫男方,同意將一部分家產分給南方,那麼男方可以要求歸還一部分,而女方給的,他只能拿回多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