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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房產證而無土地證的房屋可以轉讓,但需經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按規定辦理轉讓登記。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25條.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屬物的權屬,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屬物的權屬的劃分和轉讓,經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並按規定辦理轉讓登記。
3.根據《城鎮不動產轉讓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
不動產過戶,應當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1)房地產轉讓雙方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2)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持房地產權屬證明、當事人法律證明、轉讓合同等相關檔案向房地產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交易**;
c)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的相關檔案進行審核,並在7日內對是否受理申請作出書面答覆,7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接受;
4)房地產管理部門對申報的交易**進行核實,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調查評估;
(五)不動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6)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出具房地產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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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 房東有多亂,沒有產權證就不能轉讓的房東。 你的問題是,你是否可以在沒有土地證書的情況下轉讓所有權,我告訴你,這是完全可能的,而且你不需要土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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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買房的時候,往往只關注房子有沒有房產證,而忽略了房子有沒有地證。
只有房產證而沒有土地證的房子是買不到的,因為沒有土地證就無法辦理轉讓手續,買方無法安頓下來。 只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房地產證書,才可能給住宅房地產的購買和交易帶來風險。
沒有土地證,我只能用房地產證轉讓所有權嗎?
只有房地產證書不能沒有土地證書轉讓。 房產證和土地證也是業主擁有房產和土地使用權的相關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但是有證,而沒有其他證,即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或者只有土地證, 並且沒有房地產證書不能轉讓。沒有土地證明,就意味著業主沒有土地使用權,所以當土地被別人侵占時,房主沒有辦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沒有土地友證會給買方帶來風險。
申請房屋證的流程如下:
1、在房產登記代理機構領取並填寫《房產登記申請表》;
2、提交註冊申請、申請人及第一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材料;
3、審核材料;
4、符合登記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手續,並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購房者在申請產權證時應準備的材料如下:
1.應提供房屋全額的影印件;
2、個人身份證影印件,外省市人員需在有效期內提交臨時居住證影印件;
3、房屋契稅;
4、面積差額補充協議原件;
5、房屋產權交易登記申請書原件;
6、公共維修專用收據;
7.購買合同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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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和地契是業主擁有財產和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不可分割的。 如果只有乙個證書而沒有其他證書,則無法處理傳輸。 而且,沒有土地證會給買家的權益帶來風險。
沒有土地證意味著所有者沒有使用土地的權利,因此當土地被侵占時,所有者將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此,沒有土地證的房屋面臨三大風險:雖然房產證在自己手中,但土地使用權仍屬於房地產開發商,不能排除開發商將土地使用權的“大證”抵押給銀行的風險; 如果不辦理土地證,部分單位可能會將土地使用權非法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土地使用證和不動產權屬證不符,影響掛牌交易。
住房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證書出具登記,兩個權利主體一致,才能有效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土地證是土地權利人依法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合法證明,房屋應當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因為只有當兩個證件齊全時,買方才能視為擁有完整的權利。
辦理不動產轉讓手續時,當事人必須提供不動產證明、土地證明和契稅證明,否則無法進行轉讓。 所以,如果你買的房子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那麼你在辦理過戶時肯定會被拒絕,所以不要以為房子只有房產證沒有地證是小事一樁,你應該趕緊收回你的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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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過去房地產證和土地證是分開的,只需要辦理交易的房產證,但新證被替換後,就變成了兩證合二為一,統稱為不動產證。
希望它有幫助,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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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房地產證而沒有土地證,則無法辦理轉讓。 因為房地產證可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而土地使用證是證明自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合法證件,所以兩者是密不可分的。 房屋應該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因為只有當兩個證件齊全時,買方才能認為已經獲得了完整的權利,如果缺少土地證,會給買方的權益帶來風險。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的,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得轉讓。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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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只有房產證也可以在沒有土地證的情況下轉讓到房子裡。 因為其中許多房屋都被拆除了。 所以這樣的房子雖然沒有土地證。 但是他們有地契,當然這樣的房子可以轉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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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子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也可以轉讓,如果沒有房產證,只有土地使用證不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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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產證而沒有土地證的房子可以轉讓嗎? 只有沒有土地證的房屋不能轉讓,需要拿到土地證才能轉讓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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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房子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房子是不能轉讓的,只要檔案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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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國家承認房產證,持房產證的所有權轉讓是可以的,不需要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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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城市對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房子有不同的規定,我所在的地區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就可以轉讓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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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買賣雙方自願互助的情況下,辦理相關手續到公證處公證,然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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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商品房都是二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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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房地產證書,則不能在沒有土地證書的情況下轉讓所有權。 辦理房產轉讓手續時,當事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納稅證等資料。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以下不動產不可轉讓:
(一)土地使用權以轉讓方式取得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裁定或者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不動產權利的;
3)滲梁運輸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4)不動產共有,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5)所有權有爭議;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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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土地證和不動產證已經合二為一,這就是不動產產權證。 因此,沒有土地證就不能辦理房屋轉讓,辦理房屋轉讓手續需要房產所有權證,沒有土地證就沒有房產,房屋不能買賣。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a) 註冊申請;2)申請人和第一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授權委託書;3)相關房地產權屬證明、登記原因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明;(四)不動產的場地、空間邊界、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登記; (二)申請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授權委託書; 3)相關房地產權屬證明、登記原因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明;(四)不動產所在地、空間邊界、啟蒙區域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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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講,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證才能交易,沒有土地證是不能交易的。 但是,在實踐中,一些房屋仍然可以轉讓。 對於非城區的二手房交易,必須準備三證才能交易,而市內的二手房只需要有房產證和契據兩證,即可掛牌交易。
產權證和土地證是業主擁有財產和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不可分割的,沒有土地證意味著業主沒有土地使用權,所以當土地被占用時,業主將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此,沒有土地證的房屋面臨三大風險:房產證雖然掌握在自己手中,但土地使用權仍屬於開發商,不能排除開發商以土地使用權的“大證”抵押銀行的風險; 如果不辦理土地證,部分單位可能會將土地使用權非法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不完整的土地使用證和產權證會影響掛牌交易。
產權轉讓程式。
1)不動產轉讓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證書;
4)相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應提交經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函,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或經不動產交換協議,或不動產分割協議;
(五)已設立抵押權的,應當提交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六)人民法院強制移送的,應當提交生效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七)非法人企業、組織不動產轉讓,應當提交產權部門同意轉讓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的,應當向主管機關提交批復檔案和補地價支付證明;
9)以競價、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交易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地價支付證明;
10)如屬福利商房,應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11)拆遷補償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12)不動產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意見;
13)企業收購、兼併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房地產轉讓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5)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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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種型別的情況:
1、如果房子是土地證和不動產證結合的房產證,可以直接轉讓所有權。
2、房屋所屬土地轉讓,原業主未辦理個人名下土地證的,可填妥土地證,再轉讓房產證、土地證。
3.房屋所屬土地為集體土地,或具有分配性質的。 需要原業主繳納土地轉讓費並填寫轉讓性質的土地證明,然後才能轉讓房地產證明和土地證明。
土地證申請流程:
1、向開發商索取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加蓋開發商印章)、房屋分層分割圖、購房發票、土地證地圖;
2.支付維修費**;
3、繳納契稅;
4、申請產權證;
5.申請土地證。
根據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土地使用人轉讓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 地契和地契是不可分割的。 從法律角度來看,房地產證和土地證是業主擁有財產和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 >>>More
所有權轉讓需要房產證和土地證,只有房產證不能沒有地契證,必須先填寫土地證。 但是,目前房地產登記已經統一實施,房地產證和土地證不再分開簽發,在這種情況下,賣方的房產證必須在所有權轉讓前完成。
一般來說,“小產權房”是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按照現行政策,**一般不支援,能發這種房的產權證只能在鄉一級和村一級發證,所以就是“鄉產權房”,又稱“小產權房”。 鄉鎮**發行的所謂小產權,其實是沒有物權的。 這種房子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國土住管局不會備案購買合同。 >>>More
要證明的不同的東西。
土地使用證是證明您有權使用土地的檔案,而房地產證是證明您有權使用房屋的檔案,並且您擁有的權利不同,土地使用證意味著您有權使用土地, 並且沒有買賣土地的權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