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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勞動法規定,在工作時間和上下班途中因任何原因遭受的傷害都被視為工傷。 你在工作時在門口被割傷了手。 沒有爭議,這絕對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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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意外傷害不是因工作中的違法行為造成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直接與貴單位協商解決,有爭議諮詢當地勞動仲裁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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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傷害是在工作時間內發生的,則工作(或工作場所)必須作為工傷受傷。 如果傷害不是在工作時間內,如果不是在工作場所或工作需要,則可能不是工傷。 詳情請諮詢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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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求您在工作和下班時間受傷,這主要是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但不包括您因打架和咒罵而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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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勞動法》規定,在工作時間內受到的傷害被視為工傷。 當然,除了打架和鬥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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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受傷的程度,如果只是輕傷,就向領導報告,根據傷勢休息。 嚴重到無法繼續工作的,由工傷鑑定機構鑑定為工傷,按工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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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與工作有關的傷害,包括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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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是工傷,可以要求公司報告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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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位門口的割傷確是工傷,應及時通知單位領導並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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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上班還是下班都是工傷,但不包括打架和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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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被門口的門割傷是不是工傷,工傷都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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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工作時間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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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嘗試,申請,不建議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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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間,他在門口被門割傷,事實上,他在工作中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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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您的情況是工傷。
如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手被夾在門裡,只要受傷,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沒有手指骨折,做工能考核可能拿到成績,但還是可以拿到相應的工傷賠償金; 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用、休假期間的工資、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工傷又稱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中遭受的意外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工傷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意外受傷;
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因意外受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患有職業病;
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因機動車事故受傷;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死亡,或在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
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遭受損害的;
原來在軍隊服役的雇員,因戰爭或工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者按工傷處理:
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
醉酒導致**;
自殘或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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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算作工傷,因為您在工作中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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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朋友你好,關於你說的問題,你上班的時候,手被門捏住了,當然是工傷,因為你在上班,不管發生什麼事,只要受傷一定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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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作期間發生的事故只是面板損傷,則不能視為工傷。 如果手部骨折,將算作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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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合法的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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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間,手被門捏住了,這是在工作中,是工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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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必須被計算在內! 它在工作時間內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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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因不利因素和職業病而遭受的傷害。 它又稱工傷、工傷、工傷、工傷。
工傷的範圍如下:在生產和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有害因素而引起的職業病。
勞動者已經離職,不屬於工傷,但作為適當的補貼,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勞動者,包括勞動者上下班途中的通勤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以及員工加班後上下班的通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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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東的提問中,能否確定是工傷的關鍵,主要是看跌倒的原因是什麼,是否與當時的工作有關。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自己的工作或者被指派執行特定工作時,因安全防護不足或者發生其他事故而造成的人身傷害。 同時,《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也規定,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也屬於工傷的範圍。
房東現在說的情況,乙個是上班時間,乙個是摔傷的地方,但最關鍵的“是否與工作任務有關”卻不提。 因此,如果在工作時間內摔倒在施工現場大門外,很難說是不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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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籤什麼合同了,如果是勞務派遣,估計就夠了。 第二個取決於它是事故還是不遵守規章制度。 最重要的是看老闆有沒有良心。 建議聯絡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找律師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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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的意外傷害是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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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您因工作原因在事故中受傷;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下班後被公司門口的捲簾門劃傷算不算工傷?
您好,(1)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受傷;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的悶悶不樂的弟兄;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工傷的情形。
如果你在公司外受傷,不能算作工傷,但如果你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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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通常不被認為是工傷。 詳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工作失敗後四十八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軍人殘疾證明,但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前幾天,你爸爸在門上掛了一面鏡子,他當然可以把它摘下來。 這種情況在風水中可能有其他含義。 但如果沒有科學依據,我們一定不能盲目相信。
在門口把兩隻放在這個位置並沒有什麼不好的。 首先,你要考慮這個位置是否適合海龜的生長。 另外,就是看整體功能和美觀是否合適,沒什麼好說的,也沒什麼好注意的。
不,首先公司是公共環境,打架是解決不了的,其次,任何公司都會規定不能是其內部矛盾,打架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會對員工之間產生影響,產生不和諧因素,所以公司解雇也是合理的, 而你對公司的負面影響是最嚴重的,你應該思考自己的問題,反思如何糾正自己,面對未來的環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