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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首先公司是公共環境,打架是解決不了的,其次,任何公司都會規定不能是其內部矛盾,打架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會對員工之間產生影響,產生不和諧因素,所以公司解雇也是合理的, 而你對公司的負面影響是最嚴重的,你應該思考自己的問題,反思如何糾正自己,面對未來的環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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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因在工作期間與員工打架而被解雇,公司不應因您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而對您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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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應該賠償,這不是公司的問題,問題是由自己造成的,公司不會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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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有沒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如果你有嚴重違反規定,那麼就沒有賠償,如果沒有違規,就有可能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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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他們不應該得到賠償,因為這種事情是他們自己造成的,公司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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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說公司不應該賠償,這不是公司的問題,問題是自己造成的,公司不會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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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公司有權利或責任賠償你,因為這是你自己的個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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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給。 公司的聲譽已經建立。 現在是法治社會。 不建議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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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公司絕對不會賠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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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你違反了公司的紀律。 被解雇只能算是你自己的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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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你肯定會被解雇,畢竟你違反了公司的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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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這取決於公司章程如何規定解雇的情況。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章程規定打架嚴重違紀,可以開除的,單位屬於法律行為,無需支付經濟賠償; 沒有規定的,用人單位解雇勞動者構成違法行為,應當支付遣散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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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因打架被辭退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無需賠償。 只有用人單位非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員工辭職後不發工資,員工怎麼能要求工資?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勞動仲裁;
4、向法院提起訴訟;
5. 申請付款訂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過失解雇)]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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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員工是否因打架而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取決於公司制度是否有規定,如果有打架的規定,單位是合法行為,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沒有規定的,用人單位開除勞動者構成違法行為,應當給予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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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架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將合法且無償地終止合同。
如果打架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可以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解除合同,公司不能解雇該員工,如果該員工被解雇,可以要求賠償,所獲得的賠償金為經濟賠償金的兩倍。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
5)因使用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導致對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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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此,如果你因為打架而被凳子灰塵炒到,雇主肯定不會賠償你的損失。
至於打你的人是否應該賠償你,必須按照過錯原則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懲戒法》 第九條 打架鬥毆、因民事糾紛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沒有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行為人予以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認定的情形作了嚴格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勞動者因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的事故受傷的, 在上下班途中,非其主要職責的客運、輪渡或火車,這兩種情形均應認定為工傷。換言之,只有當您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而受傷,並且您對此不負主要責任時,才能被認定為工傷。 >>>More
呵呵,就像坐牢一樣! 我做的工作是流水線,你要有人替你上廁所,沒人拖後腿,你要簽到上廁所,幾點去,什麼時間回來。 站立十二小時,吃半小時。 >>>More
根據您提供的資訊,病程約為3至4個月,由於淋巴結腫大以及淋巴結疼痛,喉嚨右側會疼痛。 在服藥期間疼痛基本上會消失,但淋巴結永遠不會消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