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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簽訂合同嗎? 合同是否規定了您的每月最低工資是多少? 如果沒有,你可以查查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老闆不傻,哀悼也沒用,他按照你每個月的最低工資底線給你乙個月的工資,不違法,如果你真的有本事,你怕你沒有好工作嗎?
但今年是金融海嘯的一年,很難說。 自己動手,最好打電話**諮詢勞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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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非法的,請諮詢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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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就是這樣,需要的時候你就是金子,不需要的時候你就是一塊泥巴,我覺得還是主動去問勞部澄清比較好,但就是不接受他的做法,大不了就辭職,找個更好的。 你不能只拿770塊錢混在那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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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通過法律途徑。 但現在很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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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耐一下,快到新年了! 明年找點事做! 其實公司也有說不出的秘密,誰叫美國金融風波,我就是模子,底薪只有682,哎,我每個月還要加100多個小時的工作,工資還不到2000! 這個月之後我就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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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證據,特別是工資、入職日期、勞動合同等,為勞動仲裁做準備。 我們絕不能心軟,現在是非常時期,每一分錢都必須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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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想辦法讓你的老闆的老闆或大老闆欣賞你。
最好是抓住一些機會和大老闆在一起,好好展示自己。 別著急。 機會是給那些有準備的人的。 只要有機會,就應該做好充分的準備。
事實上,你自己已經考慮過了。 你現在的老闆希望你痛苦,希望你離開。 既然你看清了她的目的,你就可以對她的態度保持冷靜。 不管她有多好,她也是人。
你應該做好你的工作。 她找不到她有什麼問題。 否則,你會被解雇很長時間。
隨身攜帶。 也許,呆兩天,你的老闆會自己跳下去。
如果公司要我去,我就不去,想辦法讓老闆的老闆或者大老闆欣賞你。 最好抓住一些機會和大老闆在一起,悄悄地展示自己。 別著急。
機會是給那些有準備的人的。 只要有機會,就應該做好充分的準備。 事實上,你自己已經考慮過了。
你現在的老闆希望你痛苦,希望你離開。 既然你看清了她的目的,你就可以對她的態度保持冷靜。 不管她有多好,她也是人。
你應該做好你的工作。 她找不到她有什麼問題。 否則,你早就後悔了,被乙個安靜的渣男開啟了。
隨身攜帶。 也許,呆兩天,你的老闆會自己跳下去。
我想,既然你要我走,我就不走了,那天我要走的時候,你也會來求我不要走,所以你要好好幹,給他留下深刻印象。
你說是的。 但是我的朋友,有時候告訴我,老闆想讓你離開,你做什麼都沒什麼意思。
這取決於你如何思考和跟隨你的內心。
我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我建議!
如果不起作用,就去勞動局起訴他。
那也是。 沒錯。
還有其他人嗎?
如果你不這樣做,那就結束了。
建議表揚。 我已經說了我需要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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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很明顯是乙個非常個人化的問題,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從工作成效、職業發展、公司利益、員工權益等角度來看,讓誰留下來會更合理。
一、工作實效:讓富有成效的員工留下來。 無論是新員工還是現有員工,保留高績效員工都可以為公司增加更大的價值。
如果乙個新員工表現突出,不斷進步,那麼公司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注和培訓,以便他或她能夠繼續產生更好的工作成果。 同樣,如果乙個老員工的業績對公司一直很重要,那麼他或她的經驗和技能對於公司的穩步發展也是不可或缺的,也應該被優先考慮。
2、職業發展:讓有發展潛力的員工留下來。 員工的職業道路能否被公司發現和培養,將對員工和公司的未來產生影響。
如果公司以有發展潛力的員工為中心,那麼在選擇解雇員工時,應該優先考慮那些職業發展受限的老員工,留住職業發展潛力較大的新員工。
3、公司利益:讓對公司利益有較大貢獻的員工留下來。 公司的發展離不開每一位員工的努力和貢獻,因此被解雇的員工應優先考慮那些對公司價值失去貢獻的員工,在留住員工的過程中考慮如何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
4、員工權益:在選擇留任物件時,也應考慮員工的權益。 如果僅以工作效率、職業發展和公司利益為由選擇解雇員工,而沒有充分考慮員工的權益,也是不合理的。
解雇員工時,公司應當採取公平透明的程式,支付符合法定標準的經濟補償,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避免非法解雇。
總之,選擇解雇員工是乙個極其嚴重的問題,公司應始終以合理公正的方式處理。 在選擇保留誰時,應該從多個角度進行考慮和權衡,並根據各種因素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同時,也要關注員工的合法權益,採取公開透明的方式進行處理,將員工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確保員工和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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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案分析,用人單位採取減薪、崗位調整的方式,讓勞動者自願離職,使其不必承擔任何法律風險。
首先,勞動者應仔細閱讀用人單位與他簽訂的勞動合同條款,以及合同中規定的職位和工資。 單位進行人員調動時,是否因個人考核原因無法達到崗位考核標準,不具備本崗條件,或者職工病休養歸來後無法從事原工作崗位,從而有人調到單位。
如果兩者都不是這種情況,雇主無權改變雇員的職位和工資。 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返回原崗位,用人單位不同意的,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仲裁。
其次,由於工資是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的,因此不能拖延或拖延勞動者的工資,因為用人單位不是不支付工資,而是拖欠工資,雖然違法,但本案難以上訴。
綜上所述,如果員工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去勞動局仲裁,不自己提出辭職,上訴的理由有二: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調崗、減薪的; 2.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沒有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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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職不予補償。 但是每個月在公司花1000多美元是沒有意義的,你可以和公司協商辭職,補乙個月的工資一年,然後把之前欠的工資都付完後離開公司去找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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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單位還是沒了,留著也沒前途,咱們吃虧吧,早點出去多賺點!
對於這樣的單位,勞動部門對他們無能為力,對你來說,要麼等,要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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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是典型的“隱性裁員”,在我國很多企業中悄然流行。 公司想裁員,但又不想觸犯法律,也不願意承擔違約責任,想方設法強迫員工辭職。
建議結合自身具體情況,從工作機會、職業發展、經濟薪酬等方面進行權衡選擇,並決定對策
1、如果目前的工作對你來說非常重要,或者短期內難以替代,並且有爭取的餘地,你可以通過“合作”的談判策略與領導溝通,加倍努力,改進工作,以證明你的潛力和價值,這樣公司就會考慮留住你。
2、如果勝訴概率不大,且當前單位的“辭職證”對你未來的職業發展影響不大,可以採取“對抗性”談判策略,不接受單位提供的“長假、調職、減薪”等條件。 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如果要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雙方必須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屬於違約行為。 讓單位解雇你,不要衝動主動辭職,否則你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3. 盡可能獲取並保留“冗餘”的證據。
4、如果你不接受本單位的任何調整安排,而本單位被迫執行或不為你安排工作,不發工資,停止繳納社保等,那麼你可以直接到勞動部門起訴他,你就可以勝訴了!
注意:無論單位做什麼,都建議不要採取任何激進的違法行為,否則會超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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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動。 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是調崗。
當公司不再需要你的崗位,或者需要精簡你的崗位時,公司一般會調整“優化物件”。 調整後的位置一般是“雜亂無章”的閒置位置,沒有發展空間; 工作一段時間後,你發現這個職位完全超出了你的職業發展規劃,甚至超出了你能承受的壓力,所以你不得不要求離開。
高要求和嚴格的評估。
如果你拒絕調動,公司一般會對你進行嚴格的考核,你的考核肯定會不盡如人意。 這樣會給你分配很多高要求的工作,即使你犯了一點小錯誤,你的上級也會堅持下去,一次又一次的面試; 連續多次考核不合格,且有象徵性培訓或調崗後,公司將有合理理由終止與您的勞動關係。 通常情況下,工人會出於身體和精神壓力而主動離職。
孤立。 如果你內心堅強,你就已經熬過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 但為了逼迫你親自離職,部門會在這個時候選擇隔離你。 你會發現,早上打招呼的時候沒人回應你,重要工作或者開會都沒人,午飯沒人陪你,沒人跟你交流,沒人對你微笑,這就是所謂的心理攻擊。
所以你不可能在工作中快樂,打破僵局的唯一方法就是辭職離開。
否定。 在工作中,無論你做什麼或如何做,你總是會被拒絕,總是會挑出雞蛋裡的骨頭; 否定你所有的價值會讓你覺得你的存在沒有意義。 不斷踐踏你的信心,蹂躪你的自尊心,迫使你離職。
減薪。 這一步通常被公司用作最後的手段。 因為說降薪和談解雇是一樣的,也會根據你之前的考核,認為你沒有資格勝任這個職位。
以上就是企業逼員工被動離職的常用方法,當然,企業也會想出各種花樣,比如把你推薦給其他公司,讓你被挖走; 主動給你放假,讓你休息等等。 但無論如何,作為工人,我們應該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成為一種習慣”,並認為:每個人都是這樣,所以我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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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方法是使工作更加緊張或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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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逼人的方法太多了,大公司很有規律,小公司有太多的伎倆,這裡有幾個常規情況的例子。
1、因各種原因減工資、罰款、扣減工資。
2、為您安排不合理的工作,使您難以完成。
3.在同事面前批評和誹謗你,至少批評,最壞的情況是侮辱。
4.強迫加班,工作範圍內意想不到的事情,總之,各種事情都壓迫著你。
5.孤立你,領導請你吃飯,但沒有通知你。
6.搶奪勞動成果。
房東你好。 首先,我必須在這裡打你一下。 一開始,素描意義不大。 我班上的一些學生在初中之前就開始畫畫了,後來向我學習。 我無法改變過去的錯誤,考試成績平平。 >>>More
最明智的辦法是讓你們三個人坐下來談談,不要單獨和她說話,如果單獨說話,有兩個結果,第一,她會加油醋跟他說話,而且可能很嚴重,導致你......第二,她會覺得你很在乎他,所以她會用這種心理來騷擾你,逼你放棄,最好是他們三個人坐下來好好談談,聽聽他的意見。
我認識的領導都很敬業,包括現在的我,雖然我不是公司的領導,但我是專案的主要領導之一,打不進去,不是我們偷懶,我真的玩不了多少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