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對離婚後的財產分割不滿意,我可以起訴嗎?

發布 社會 2024-06-14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財產分割有遺憾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申請變更或者撤銷,但無欺詐、脅迫等行為的,法院應依法予以駁回。 當事人一方對離婚判決、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上訴,申訴期限為自收到判決之日起十五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一男一女在離婚後一年內經雙方協議對財產分割問題悔改,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經審理,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行為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仍有處分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分割的, 經審查,該財產確實是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分割。**在蘇州找律師。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離婚後對彩紅凋零財產分割不服,可以上訴的,應當自第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申請書應當通過原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數提交乙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64條。

    當事人對當地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不服的,有權自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當事人對當地人民法院一審裁定不服的,有權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第175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為終審判決、裁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在離婚的情況下,一方對財產的保護沒有足夠的意識,這導致在分割共同財產時處於無爭議的立場。 本案中,一方面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 另一方面,法院判決已經生效的,可以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在查明具體事實後作出相應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164條規定,當事人對當地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不服的,有權自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離婚後財產分割協議不能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彩優鏈可以根據法院的判決申請執行。 如雙方同意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問題感到後悔,可在雙方同意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只有在訂立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法院才會依法作出修改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的判決,否則會作出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不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成立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一方的日用品和產品一樣好;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可以再次向法院上訴,如果法院接受您的財產,法院將重新分配您的財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財產分割談判無果的,法院可以安排法院審理離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是被朝廷分割的嗎? 您可以說明您不滿意的原因和證據。 法院是以證據為基礎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可以上訴。 如果其中一方對離婚中的財產分割不滿意,則可以在判決之日起 15 天內提出上訴。 但是,上訴是否可以改變財產分割的份額或尾櫻部分的形式,取決於具體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宋族當事人對地方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不服的,有權自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

    當事人對當地人民法院的第一審裁定不服的,有權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1、勝訴後,一方未在履行期限內履行法院判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受理強制執行後,法院將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不動產、車輛、**、存款;

    3、此外,如果其名下沒有可用於執行的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其個人信用報告中將記錄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並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受到司法拘留;

    4.有本職能力但拒絕執行判決的,涉嫌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判決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由於雙方無法就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因此沒有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離婚。 這是因為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不能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分割、分擔債務、撫養子女等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離婚制度。 同時,夫妻對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平等,雙方權利平等,承擔同等義務。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特別是,除另有約定外,共同財產的處分應徵得配偶一方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以雙方協議的方式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相關回答
4個回答2024-06-14

你正打算為了這件小事離婚,而且太倉促了,你可以和他談談。 再說了,你太坦率了,說謊不是那麼難嗎? 偶爾的善意謊言為這對夫婦的生活增添了色彩。 >>>More

18個回答2024-06-14

根據您的陳述,以及房屋的產權證和相關買賣合同,可以證明該房屋確實是您的個人婚前財產。 如果離婚,您不應該在婚前分割您的個人財產,但您將擁有它。 新《婚姻法》規定: >>>More

8個回答2024-06-14

關於離婚債務司:

連帶債務是指婚姻存續期間,家庭共同生活所發生的債務,包括履行贍養義務和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承擔的義務。 具體而言,它包括:為夫妻和家庭的日常需要而產生的債務; 為撫養子女而產生的債務; 因一種或兩種疾病而產生的債務; 配偶一方或雙方履行共同義務的義務; 夫妻雙方對家庭在家庭生產經營中產生的連帶債務負有連帶責任。 >>>More

7個回答2024-06-14

這個當然不能轉讓。 該房屋在法律上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 即使只是你妻子自己的名字,也不能改變這個事實。 >>>More

7個回答2024-06-14

家庭暴力離婚法庭將根據具體情況釋放受害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