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書面記錄,籃球是由美國人詹姆斯 奈史密斯發明的。

發布 體育 2024-06-08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根據書面記錄,籃球是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於 1891 年發明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籃球運動是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於 1891 年發明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最早的籃球規則是籃球的創造者,美國人詹姆斯。 奈史密斯制定,其中包括 13 篇文章。 1 球員可以用乙隻手或雙手將球向任何方向投擲。

    2 球員可以用乙隻手或雙手抓住球或向任何方向打球,但不得擊打球。 3 球員不能把球帶走。 4 球必須拿在手裡,不允許用頭或腳踢球。

    5.玩家不得使用肩膀碰撞、手拉、手推、手擊、腳絆等方式對付其他玩家。 任何違反此規則的球員第一次被視為犯規,第二次犯規將被強行阻止,直到球被擊中。 如果你故意傷害對方球員,你必須取消他整場比賽的資格,不能被用作替補。

    6 用拳擊手擊球是違反規則 3 和 4 的。 7 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 3 次,則對手將計為一次射門。 連續犯規意味著:

    在一段時間內,對方球員沒有犯規,而對方球員則犯了一系列犯規。 8 如果防守者沒有觸球或干擾球,則當球被扔進籃筐並留在籃筐內時,球被得分。 如果球停在籃筐上,對方球員碰到籃筐,也是命中。 9 當球出界時,球由第乙個觸球的人扔進場地。

    如果發生爭執,裁判將球扔到場地上。 擲界外球允許 5 秒,如果超過 5 秒,球將判給對方球隊。 10 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員,他有權吹罰犯規。

    當一支球隊連續犯規3次時,他會通知助理裁判。 他有權取消球員的比賽資格。 11 共同裁判員是球的裁判員,他可以決定何時參加比賽,為球計時,決定擊球的次數,記錄擊球的次數,並承擔裁判通常承擔的責任。

    12 場比賽分為兩個 15 分鐘的時間段,中間有 5 分鐘的休息時間。 進球最多的球隊獲勝 13 個。 如果出現平局,比賽可能會推遲,直到雙方隊長同意再進一球。

    雖然籃球比賽的前13條規則並不系統、不完善,部分規定也不明確,但對早期籃球運動的奠定基礎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籃球是Jen Yin Jane Nai在大廳裡打的? 如何? 由Smith Cryptons在()中發明。

    正確答案:B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Jamekes,早期的藍人。 奈史密斯於 1891 年發明了籃球遊戲 Sakura。

    a.美國盧松菊。

    b.加拿大。

    c.英國。 d.德國。

    正確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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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個回答2024-06-08

簡單來說:籃球是一種運動工具,是所有運動工具中最具代表性的工具! 打籃球是一種非常微妙的感覺,一旦你愛上了它,你就不會做任何事情來與它建立聯絡,因為它是永恆的。 >>>More

5個回答2024-06-08

100 多年前,一位名叫詹姆斯·內伊·公尺斯 (James Ney Miss) 的美國人發明了籃球。

22個回答2024-06-08

是的。 下面我們來仔細看看:

葉麗,1981年11月20日出生於上海。 1996年進入上海體育技術學院,1997年參加上海運動會。 >>>More

8個回答2024-06-08

先天性心臟病是一種沒有任何症狀的遺傳性疾病。 但是,如果你受到很好的保護,可以保持癲癇發作(我目前還沒有聽說過任何非癲癇發作),你就不能劇烈運動! 偶爾投籃也沒關係,可以和他一起打籃球,每十分鐘休息一下,保證能好好呼吸。 >>>More

8個回答2024-06-08

中國人投籃命中率不高,但身體素質不多,希望大家能發展到實力,像小皇帝詹姆士一樣,練習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