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包括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
企業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收入的企業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企業)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繳納企業所得稅。
本法不適用於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
-
1.支付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和其他七項收益投資收益。
2.繳納企業所得稅。
3.滯納金稅。 具體來說,是指稅務機關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納稅人處以的滯納金。
4.罰款、罰款和沒收財產的損失。 是指有關部門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納稅人處以的罰款,以及司法機關處以的罰款和沒收的財產。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具體來說,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類非廣告支出。
7.未經核准的準備金支出。 具體而言,是指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金和其他準備金支出不符合財稅主管部門要求的規定。
8.企業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部經營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特許權使用費、非銀行企業內部經營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均不可抵扣。
9.與收款人收貨無關的其他費用。
-
不包括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自然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收入的企業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受《企業所得稅法》的約束。
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承擔不同的納稅義務。
“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但在中國境內有實際管理機構的企業。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或者場所的企業,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或者場所,但在中國境內有收入的企業。
-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不包括獨資企業。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收入的企業和其他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除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外,對在中國境內取得收入的企業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法。
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乙個。
這個問題考察了依法納稅的必要性。 我國稅收的性質:
從人民那裡拿走,為人民服務。 稅收的作用:國家各項職能的實現必須以社會各階層繳納的各種稅收為基礎。
公民義務:每個公民在享受國家提供的各種服務的同時,必須承擔義務,並自覺地誠實納稅。 違反稅法:
偷稅漏稅、拖欠稅款、騙稅、抵稅。
-
不包括:1、個體工商戶、農慶市專業合作社、合資企業等經營主體; 2、投資者及其他財產登出權人; 3、中外合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外資股東; 4、未在中國境內設立企業的外資企業; 5、無經營活動的企業; 6、投資者從投資者活動收益中獲益; 7、投資者從投資活動收益中獲益; 8、投資者受益於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的收益; 9. 投資者受益於保險公司活動的好處; 10、投資者從信託活動收益中獲益; 11、國家利息、股息、獎金或贈與等股權投資所得。
前期規劃和決策:
不同型別企業經營的涉稅成本對比及稅收結構建設; 稅務籌畫是提前規劃,而不是集中進行。 企業主的“公共和私人”問題,識別和規避資本貸款中的稅收風險。 >>>More
企業所得稅按月或按季遞增預繳,企業所得稅預繳應當月末或季末之日起15日內報稅機關,並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終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結清決算和應繳稅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