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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的東郊民巷裡,我和一位流浪的叔叔坐在路邊抽著一包煙,聊著他們的生活,聽叔叔彈唱兩首家鄉的歌,一上午就這樣過去了。 回想起來,當時的北京是無辜的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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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長江邊,從18歲開始,每年端午節都會帶兩隻粽子去河邊。 吃乙個,扔進河裡。 這是真的,如果你失去了粽子,沒有警察可以逮捕你。
其次,我知道屈原沒有在這裡投票,但我只能在這裡留下。 感謝大家幫助更正錯誤。 最後,為什麼當我認為很嚴重時,你們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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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武漢。 我不選擇櫻花盛開的季節。 在酒店待到早上,早上起床吃一碗熱騰騰的乾麵。
不緊不慢地走在這個城市裡,遇到一家可愛的店家,可以進去逛逛,可以坐下來喝杯香蕉,坐乙個下午。 沒有地圖,所以迷路也沒關係。 晚上下著大雨,我高興地撐著傘去很遠的地方吃我想吃的東西,我渾身濕透了。
我不買紀念品,我不拍照,我只是給自己寄很多明信片,我每天做什麼,我看一些東西,我寫很多字,寄件人和收件人都寫他們的名字。 不要旅行,不要旅行,我只是去了另乙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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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而言,我確實做了很多事情,比如經常和孩子們一起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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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讀博士學位,犧牲5-10年的時間成本,以及相應的幾百萬軟妹幣的薪水,“衣服和腰帶逐漸變寬,我永遠不會後悔,我會為易憔悴”。 當既沒有錢也沒有時間做研究時,我只能用“感情”來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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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她,分了三次,最後一次完全信服了,分手了,愛情不是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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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了很多我喜歡的電子產品,但我沒有使用它們,我只是把它們放在家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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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我和另乙個人去了廈門,但時間不夠,只好趕往傳說中的鼓浪嶼,雖然人很多,但我們還是排隊買了“張三瘋狂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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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乙個人七年,不認識我時愛她,遇見我時愛她,熟悉我時愛她,愛上我時愛她,在一起時狠狠地愛她,不愛我時愛她,愛上別人時愛她, 愛她,她結婚了,愛她,她有了孩子,仍然愛她。願你一切安好,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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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學的時候,乙隻麻雀掉在了我的院子裡。 死或活。 媽媽說她摔傷了,估計內臟都裂開了,肯定活不下去了。
我給他喂公尺飯,他吃了幾粒就死了。 然後我偷偷剪下爸爸的白襯衫,給它做了裹屍布,把抽屜底下的三個夾板拔下來,用剪刀把它刮平,用刀在上面刻了"芬奇兄弟之墓",然後把它埋在當時家裡院子裡的橘子樹下。 然後他燒了紙,去了墳墓。
從前七點到六七點,每個星期五晚上他都跪在那裡燒紙。 然後是最後的第七天,是提供酒和食物,在另乙個陰暗多風的夜晚,我穿了一件樸素的衣服,拿了乙個碗,裝滿了生公尺飯,然後跪在橘子樹下,開始燒紙。 後來,媽媽說,她看到家裡到處都是公尺粒,就跟著公尺子走,看到我一路跪在那裡。
然後他掛了電話,捶了一下,脫下褲子,關上門,拿著雞毛撣子遞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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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高中期間,在每次期中期末考試結束的那一天,整個教室都會由乙個人打掃。 掃地,整理地板,擦桌子,最後放好桌椅。 然後坐在一間我乙個人的教室裡。
撣掉鍵盤上的灰塵,看看按下了哪些鍵。 後來我發現密碼很長,知道按鈕也沒用,於是讓我把自行車鏈條取下來,讓我爸爸下去修。 修好後,我跟爸爸說,我會用電腦查資料。 >>>More
如果說讓人心跳加速,那確實有,只是沒有那麼多詩意,只有普通的家常韻事,我還記得那天,天氣晴朗,一縷微風吹過窗外的漣漪,你從外面跑回來,手裡拿著一根棒棒糖。 聖誕老人長什麼樣子。 塞進女孩的手裡: >>>More
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看到乙隻黃狗,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不知道該怎麼想,我跑去踢它,然後,然後又跑了十幾分鐘,被追了幾條街, 關鍵是,大家都看著,沒人攔住我,現在才想起小時候我真的很調皮,估計當時很多大人都被我逗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