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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讓你的老闆寫一張借條。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小時數、月薪等,用人單位可以採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進行證明,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很普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的通知》第二條。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考勤記錄等,都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閱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了解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終生。
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終止時支付工資的詳細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詳細規定詳述遣散費的支付時間。 未按時支付的,可以按照《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第一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辦理。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索賠,而後者只有在勞動部門責令後仍未支付的情況下才能索賠。
看看上面的我,只有找到書名中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我的空間”有上述法律規定,您可以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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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已經工作了乙個多月,老闆這樣做是不合法的;
2.你可以給老闆留一張紙條,以方便的格式詢問你的工資。 關鍵是你有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作記錄等,把這些證據留好,向你的老闆解釋。 他會給你他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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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簽合同,就不能受法律保護,但大多數公司都是在固定時間內給員工發工資的,所以只能等到15號再看看,如果實在不打電話,只能諮詢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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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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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離職期滿時不支付工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仲裁申請書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員工對獎勵不滿意,他可以去那裡;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有監督權。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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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辭職需要支付工資。
你好。 你好。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辭職需要支付工資。
如果老闆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但他沒有給我籤任何合同。
我只是打電話給他**,我錄了下來。
它有效嗎? 錢可以退還嗎?
我想如果麻煩太大,我不會去社會保障局。
當然,只要你投入工作,你就應該得到報酬。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確實在老闆家工作過,就沒有問題。
您也有錄音作為證據,因此建議您仍然依法保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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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為雇主工作,要求老闆支付你的工資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提出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一般來說,你可以先和老闆商量,如果老闆拒絕支付工資或一直拖延支付工資,你可以訴諸上述仲裁或訴訟方式。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辭職、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解決辦法如下:
(一)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投訴或者舉報;
2、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未簽訂勞動合同的:
1)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2)因拖欠工資而解除勞動關係的,還可能要求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4、對於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滿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後服從;
5、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屬於拖欠勞動類別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91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洞路障。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91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勞動合同終止後,未按照本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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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辭任期滿的,用人單位不退換,可以延期乙個月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工作的,要求支付工資的方式有兩種: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提出申訴,進行勞動監察; 優點:
這很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也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
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可以最終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如果勞動者為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不銷售轎車的行為, 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未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交; 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辭職的,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More
由於您因考上了公務員考試而決定在試用期內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阻止您解除勞動合同。 >>>More
如果公司這麼說,就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應該能夠拿回你的押金,(或者試用期結束,或者7天)。 如果仍然如此,請找到您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來協助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