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出差時將自己的權利委託給他人是否合法?

發布 社會 2024-06-12
4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給他們什麼權力,一般來說,就是成為**。 有一些是可以授予的,所以它是合法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我認為老闆出差把權力下放給別人是合理的,畢竟老闆出差,無法管理企業的員工,所以把權力下放給別人是完全合理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沒什麼違法的,老闆在出差前把權力下放給別人。 因為他不在,公司的日常運營需要掌握在乙個人手中。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老闆出差把權利交給別人合法嗎? 這只是乙個臨時任務,只要不違法,就沒有合法或非法。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當然,這個權利是合法的,最主要的是不要太過重大的事情,一般可以發號施令。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當然是合法的,合法就擱置一旁? 這完全符合公司的規定,必須有人照顧你。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當然,把權利給別人,怎麼能說是非法的呢? 是的,老闆,他有權利,他可以做到這一點。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覺得應該沒問題,如果老闆和他口頭協議,那應該沒問題,這是老闆自己的權利。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當老闆出差時,將管理權下放給其他人是有道理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老闆出差,把權力下放給別人,這也是對員工的一種信任。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根據《合同法》第396條的規定: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與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397條:

    委託人可以專門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多項事務,也可以委託受託人處理所有一般事務。

    自然人股東的股權可以自行行使,因故不能親自行使的,可以委託他人行使。

    特別是在股份方面,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加上股東分布分散,投資有限,事實上,很少有股東有足夠的時間、金錢和興趣參加股東大會,委託第一人行使股權成為股東參與公司決策過程的重要形式。

    根據《公司法》第107條的規定:

    明確股東可以委託**人出席股東大會,**人應向公司提交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還行。 股東可以授權他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例如表決權)。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該人應當向公司提交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股東權利屬於個人權利性質,不得由他人代為行使,但法律允許他人代為持有股份。

    法律規定,《合同法》第396條規定,委託合同是委託人與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 委託人可以專門委託受託人辦理一項或者多項事務,也可以委託受託人辦理全部事務。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登記在股東名冊上的股東可以按照股東名冊要求行使股東權利。

    股東不是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股東權利嗎? 為什麼要行使股東名冊下的權利?

    按照股東名冊行使權利的目的是確認股東的身份,未登記的,就不是股東,不能行使股東權利。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從公司的角度來看,把出差的往返時間安排在晚上,實際上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白天不必要的損失,從長遠來看,員工肯定會抱怨。 懂得體諒員工的公司,一般都會給員工一定數額的財政補貼,而沒有任何補貼的公司,強行將出差的往返時間定在晚上,肯定會失去員工的心。

    從員工的角度來看,人很難在出差時在陌生的地方工作心甘情願地上班,而且老闆還把出差的往返時間定在晚上,嚴重減少了他們的休息時間,更是苦不堪言也許公司的工作效率在時間上是高的,但從員工的角度來看,他們還沒有得到充分的休息,他們要適應乙個陌生的環境,他們的工作效率肯定會下降,甚至可能會出現本來不會發生的錯誤。 如果公司提供一定的補貼,那麼員工的情緒就會得到一些安撫。

    其實公司想要提高整體工作效率是可以理解的,但為了員工著想,可以適當地給員工一些補貼,從而起到安撫作用,讓員工更加努力。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實在是有點不講道理,這種事情可以直接向老闆提出來。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員工同意這樣做,並且加班費和差旅津貼包含在工資中,這是合理的。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您可以向公司申請補貼,否則違反勞動法。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不合理,但公司是想省錢的,而且晚上的機票最便宜,所以一定是放過夜。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乙個月2000元的工資不合理。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這是為了提高效率,這是大多數公司所做的。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不合理,你加班,可以向老闆索要加班費。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這是工作需要,沒有錯,不合理。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當然是不合理的。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這要看老闆有沒有加班費?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沒有加班費? 即使有加班費,也要自己同意,週末加班不代表他會加,你同意他支付工資的200%。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違法,這個老闆太奸詐了,建議哥哥換公司。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你沒有加班費,那絕對是不合法的。 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提出投訴。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我未婚,我的老闆已婚,比我大15歲,我們有時會一起旅行。 因為了解我的老闆這個人,我從來沒想過什麼問題,道理上也沒有問題。 那麼我們來詳細分析一下具體問題,如果你不做男女搭檔,肯定是有事的。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第一,不要猜測,輕易傷害感情,第二,凡事要講證據。 三、如果不能做到一二,也沒關係。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不正常,因為老闆應該避免。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你老婆漂亮嗎? 你多大了。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那你就得提供證據,有證據可以報警,領導當然要報銷你要求你購買的材料。

  34.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如果公司領導在出差期間讓你付錢給別人買材料,但你回來後沒有得到報銷,你可以把聊天記錄截圖發給領導。

  35.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在這種情況下,首先你需要保留證據,證明老闆要求你提前支付材料費用。

    然後通過法律程式解決。

  36.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你的問題就是讓公司領導讓我出差的時候付錢給別人買材料,回來錢就不報銷了,這種情況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你不給他買。

  37.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可以報警,手裡有收據嗎,實在做不到,就得報警。

  38.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俞思良已經告訴大家,老闆和異性秘書的關係比老虎更重要!

  39.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由老闆決定誰出差。

    如果是只有兩個人的情況,對同性來說不容易,對異性來說更難,每個人都活著,你知道的。

  40.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是的,我也是一名秘書。

  41. 匿名使用者2024-01-02

    持有梁鼎是不合法的。 但是,有些公司為了讓銷售人員盡快報到,制定了一些地方政策並限制了時間。 我認為,既然公司有這個規則,就應該盡可能地執行它。

    如果因為特殊原因,在規定時間沒有報銷,老闆不允許報銷,可以跟他講道理,他一般會報的。

    感覺合理,。 謝謝段麗寬!

  42. 匿名使用者2024-01-01

    不合法,如果是正常的出差報銷,48小時太短了,這說明這個老闆很容易扣。

  43. 匿名使用者2023-12-31

    你的老闆太挑剔了。 如果一大早就走了,他也不說早走了,下班後不回來就按正常時間算,這可不是很合理!

  44. 匿名使用者2023-12-30

    ………剝皮公司,先跟領導講道理,領導不講道理就不做。

    我可能想把你擠出去。

相關回答
11個回答2024-06-12

如果合同內容合法且雙方約定,經雙方簽字後即告有效。 雖然你沒有去勞動局做認證,但你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 如果合同內容是在您簽署後新增的,則不合法。 >>>More

3個回答2024-06-12

在《和兒子一起長大》一書中,讀到的不是多少深刻的道理和哲理的話語,而是楊溫教授和兒子、丈夫之間更多的瑣碎事,彷彿他們是我們的鄰居,但每一句話都忍不住引起我們的同情或思考,哦! 這就是我所做的; 或者,我怎麼會犯這樣的錯誤; 或者我想,我為什麼不這樣做? 在感到如釋重負、惱火或後悔的同時,它會引發對自己行為的反思。 >>>More

17個回答2024-06-12

如果繼父已經出具了合法有效的財產分配證明,那麼作為合法的繼子,他無權爭取。 >>>More

11個回答2024-06-12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支付。 當月可以交上月工資,但跨月是違法的;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將額外支付賠償金。 >>>More

10個回答2024-06-12

1、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傷待遇; 當然,要先進行工傷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