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如何獲得更多賠償?

發布 社會 2024-06-29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他只是對你漠不關心,他沒有婚外情,也沒有虐待過你,他為什麼要賠償你?

    賠償必須有理由!

    婚房沒有寫女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太常見了,因為錢主要來自男方父母,一般聰明的父母不會輕易寫下兒子和兒媳的名字,只是為了防止兒媳離婚分家。

    既然你已經嫁給了他,那就意味著你已經接受了這個條件。 如果你真的在乎房子,你一開始就不會嫁給他,對吧?

    押金雖然在你名下,但應該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是人的一半。

    如果你擅自轉身離開,恐怕他不會答應。

    如果這筆錢是你的私人錢,我支援你把它轉走,以免被分割。

    如果錢是你們倆在日常生活中都有的東西,你們應該分一半給你們。

    如果兩人協議離婚失敗,只能到法院打官司,請法院裁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雖然存款由你控制,但你丈夫應該還是知道上面的金額,他可以去銀行查一下存款和取款記錄,如果離婚,他可以告訴法官你有惡意轉移財產。

    然後是你說的“賠償”,根據你上面所說的,沒有法律規定的賠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房子是你丈夫的財產,你的名字寫不寫並不重要,離婚時應該分一半給你。

    賠償是光明正大的,你只是在隱瞞財產,如果你的丈夫知道存摺裡有錢,你一定不能轉移,檢查賬戶明細就知道了,如果對方不知道你轉給**,你也可以強制執行你剩下的財產, 何苦?

    另外,我看不出二樓**在指責你,不要動不動就罵人,這只能說明你卑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首先是他的錯,那麼你可以得到更多的共同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離婚賠償的法定條件是:(1)一方重婚; (二)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滿足上述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過錯方在財產分配過程中,根據過錯程度對財產進行少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後,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親吻<>

    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 離婚可以獲得的賠償如下:離婚一般沒有賠償,只有一方已婚。

    如果婚姻法中的不法行為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在離婚時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婚姻犯罪是指重婚、配偶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

    離婚可以獲得什麼賠償。

    親吻<>

    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 離婚可以獲得的補償如下:漢加離婚一般不予補償,只有一方結婚。

    如果婚姻法中的不法行為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在離婚時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婚姻犯罪是指重婚、配偶與他人同居、談判人員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和不作為損害賠償:重婚罪; 與他人同居; 搶劫和實施家庭暴力; 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還有其他嚴重的錯誤。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時的賠償如下:法律規定,如果配偶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原因承擔較多的義務,他或她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給予賠償。具體措施由雙方協議確定; 協議不成的,由魯裡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一方在離婚時遇到困難,有能力的另一方也應提供適當的幫助。 如果一方有過錯,沒有過錯的一方也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8條 配偶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賠償。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離婚賠償的標準應考慮許多因素,如一方支付的債務金額、支付較少的一方獲得的利益、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經濟能力等。 在司法實踐中,沒有具體的標準,要求更多賠償的唯一方法是提供盡可能有利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對家庭的貢獻。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離婚後賠償”:

    1)根據《婚姻法》的原則,婚姻是自願的,離婚是自由的,因此夫妻雙方都有求婚的權利和提出離婚的自由。

    (二)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的理由是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如《婚姻法》第46條規定。

    (3)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因是一方有過錯,但不屬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4)但對於你的情況:如果你在離婚時想向丈夫索要“補償”或“補償”,如果與對方協商並得到對方同意,則可以;如果是上法庭,則不會得到支援。

    2.雖然他們沒有真正同居過,也沒有擺過宴席:但他們已經拿到了結婚證,即法律承認的夫妻,解除關係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能就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債務分擔、 等,可以一起去一方常住地的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其次,如果雙方不能就以下事項之一達成協議,他們只能起訴法院解決。

    3.女方婚前得到的房子面積:

    1)婚前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離婚,男方將無法分享。

    (2)但是,如果女方及其家人當時同意男方的要求,並將女方的住房區域登記在男方的房屋上,則該住宅區可能成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女方應視為自願將部分財產權無償贈予男方或男方家庭。

    4.“女方遭受這樣的打擊後,如果上法庭,能得到相應的賠償嗎? ”:

    1)如果上法庭:僅憑上述理由,法院不會支援女方的賠償請求。

    2)但是,如果女人按照民間習俗與男人及其家人談判:這是可能的。

    5.“其實女方並不在乎賠償的多少,就是要懲罰男方的卑鄙手段,把婚姻當成兒戲,讓他們給女方乙個交代”:然後找男方談判,乙個黃花女兒平淡無奇地嫁給了他,成了離異的女人,結婚前就想要女人的房子, 問問他的家人和鄰居,他應該賠償嗎?

    6、另外,我想說兩句話:上朝上,是不可能要賠償的,但我想勸說那個女人遲早離開,還好你在宴會前發現了他醜陋的面孔,只是你一時錯過了你的名聲,你不會錯過你的性命。 得不到賠償,就去他家大驚小怪,還不如早點離開,和這樣的人糾纏,就是浪費你的青春和生命。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離婚。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1) 重婚或與配偶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的人,他們不會改變。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這取決於具體情況。

    2.離婚後,另一方應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的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遇到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從其住房和其他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離婚:

    a) 重婚。

    (二)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離婚:

    a) 重婚。

    (二)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石家莊離婚律師劉佳:

    你好! 在我們處理的離婚案件中,你所反映的問題是,農村朋友離婚,尤其是年輕人離婚的現實。 婚姻就像協議,雙方都是自願的,因此,無論哪一方提出離婚,對方都無法報答懲罰對方並要求不必要的賠償的心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1)重婚; (二)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只有上述四種情形才能要求離婚賠償,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並且必須有證據證明上述情形之一可以成立。

    由此可見,離婚賠償是乙個非常嚴格的術語,其中一方必須有嚴重過錯才能要求離婚賠償。 因此,不可能一時衝動地要求對方賠償。 但是,如果對方因上述情形之一提出離婚,對方不能縱容對方的過錯行為,應積極收集證據,向錯錯的一方要求賠償。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它不構成法律過錯,也不予賠償。

    僅分割屬性。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婁說得很清楚。 我會過去的。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婚前可以書面約定夫妻的財產應分開所有,離婚時,如果女方向男方或家庭支付更多,男方應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這可以看作是對女方為家庭勞動的一種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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