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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有影響的,而孩子越小,影響越大,單親家庭會給孩子帶來很多問題,世界是陰陽交融的,這樣才能平衡,女人對孩子的態度,和男人對孩子的教育是完全不同的,缺乏就會造成不平衡, 這對孩子絕對不好。
所以不為了孩子而離婚的夫妻並不多。
不能說只要單親家庭的孩子不如父母雙方,因為這是無限的比較,孩子就不一樣,環境也不一樣。
但咱們只能說,有了這樣的孩子,如果父母不離婚,他會過上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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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會很大! 畢竟孩子天天長大,鄰居們知道一些瑣碎的事情,也會和孩子說話,就算不說,村裡人聚在一起聊天的時候,都會提起鄰居家在說什麼,讓孩子聽了,會很傷心, 因為我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然,我的父母沒有離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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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訴我? 不是嗎? 你想離婚嗎? 你有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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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訴我? 不是嗎? 你想離婚嗎? 你有孩子嗎?
same s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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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異家庭對孩子的影響一般是心理上的,比如自卑,不和諧的家庭環境會讓孩子對人際關係感到緊張和孤獨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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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讓我們來看看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
父母離婚必然會給年幼的孩子帶來一定的心理衝擊,孩子的三觀還沒有形成,不能成熟去應對生活的變化,父母離婚會給孩子帶來哪些心理變化?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心理變化主要有五種:
1.恐懼。
正常情況下,沒有乙個孩子會希望父母離婚,除非他們生活在乙個充滿爭吵和責罵的動盪環境中,所以孩子第一次得知父母離婚時,會感到恐懼,擔心自己的未來,更害怕自己會被父母拋棄,接下來該如何生活, 等等。
2.抑鬱症。
父母離異對孩子來說是乙個巨大的家庭變化,孩子必須適應父母以後不會住在一起的事實。
如果是和平分手也沒關係,萬一離婚是因為嚴重的家庭糾紛,在看到父母互相指責的過程後,孩子的生活經歷不足以應對這一切,他會感到孤獨無助,陷入抑鬱。
3. 安全損失。
每個孩子都希望有乙個快樂、穩定、健康的成長環境,父母互相尊重,兄弟姐妹和諧快樂,這是與生俱來的安全感需求。 如果父母的婚姻出現危機,孩子能感受到家庭氛圍的細微變化,他們會失去安全感,他們會擔心自己未來的處境,也會擔心父母。
第四,易怒易怒,脆弱敏感。
由於長期的自卑、不安全感和恐懼感,離異家庭的孩子比正常家庭的孩子情緒波動更大,他們遇到的環境和事物更加複雜和不可控。
因此,許多離異家庭的孩子是敏感、脆弱和易怒的。
第五,自卑感。
很多孩子自尊心很強,在乎同學朋友的眼光,害怕別人知道父母離婚了。
另外,當我看到同學放學後接送父母,卻父母分道揚鑣時,自卑的種子自然而然地長大了。 這種自卑感是無法擺脫的,所有單親家庭的孩子都會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
以上就是離異家庭的孩子會比較常見的心理問題,但是每個孩子的生活和成長環境都不一樣,遇到的事情也不同,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會有上述情況,有些只會個別出現或根本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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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對子女的影響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1、不合宜的婚姻,離婚後,對孩子的影響很大,尤其是對於在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來說,性格欠缺,很多是自閉症患者,不喜歡與他人交流,最終導致性格不健全;
2、如果夫妻長期爭吵或一方長期家暴,雙方離婚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離婚後,父母也要承擔起所有的養育和教育責任,盡量把孩子放在乙個正常的家庭生活環境中,讓孩子覺得自己的家還在,父母還是愛他們的。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視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應由父母之間的通訊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年滿二歲的子女的父母不能就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如果你不給,你將上法庭提起訴訟
當然,贍養費的多少要自己定,如果父母在離婚時有協議,贍養費的多少很容易達成一致,否則你和媽媽就得先考慮一下贍養費的多少了。 >>>More